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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全文阅读

作者:城市公子     风生水起(小说520)txt下载     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风生水起(小说520)全文阅读

引子

    一九二九年冬,奉天城东二十里外天柱山。

    马文金仰头喝下一口烧刀子烈酒,口中吐出酒精提供能量的热气,立时在极端严寒的空气中化为晶体状颗粒,粘在两腮的大胡子上,变做白蓬蓬一片,直到他用手一抹,才恢复胡子的本来颜色。三九四九冻死人,尤其在连续下了七天七夜鹅毛大雪之后,天地之间弥漫一股令人窒息的酷寒,若不是家中熬不过去,他实在不愿意在这种鬼天气出来干不法勾当,特别是还带着弟弟马武铁。

    他随手把酒壶丢给弟弟御寒,四下里打量,雪后天柱山银妆素裹,只有偶尔树枝一颤,震落少许雪团,方能还原本质。天上明月似乎灯塔一样孤悬,照亮大地如白昼一般清晰,这即可分辨大雪覆盖之下物体的轮廓。

    这是石下马牌坊,这是华表,不一而云,马文金心中暗暗默念着,为了能够一举成功,事先他已经费尽心思,甚至从老毛子那里搞来千里镜,在远处不下探视这里过好几遍,把地形一一画在纸上,心底熟悉的不得了,那么此刻他们已经到了福陵的“心脏”——宝城边缘,而在宝城地下,便埋葬了满清开国君主努尔哈赤及其皇后。

    时移事异,过去的禁地皇家陵墓,在满清帝国轰然垮台之后,变得野狗也来筑窝。原本应该竭力看守陵寝的八旗子弟,不堪忍受这般守陵的艰辛困苦,盗得值钱文物之后竟然一哄而散。反倒是东北王胡子大帅张作霖,唯恐世人指责他看守文物不力,偶然派人来打扫一番,逢清明重阳,努尔哈赤的子孙溥仪也会派人来祭祀,但在今夜这个恶劣的环境下,除了他们这两个盗墓贼,死者的寝室里不会出现任何活的生灵!

    福陵恢宏巨大,占地二十余里。建筑布局循山势前低后高,南北狭长。从风水上说,福陵背靠辉山、兴隆岭,前临浑河,按堪舆家选择陵址“风水”要诀,前河后山的标准而言,不亏是一块风水宝地。然而风水轮流转,二百多年过去之后,福陵已经保不住满清的江山,现在的天下是属于姓蒋的浙江人!

    “大哥,动手?”

    马武铁向马文金询问,素来长兄如父,何况马家一直以来都是马文金当家,所以马武铁事事遵从他。

    马文金再次勘查了一边福陵宝城,终于点点头,不过两兄弟的目标并非是宝城下的努尔哈赤,虽然他做过皇帝,一定陪葬有许多金银财宝,但是既然是皇陵,埋藏也极深,仅凭他们两个人,是无法在一夜里掘出任何成果的。所以他们针对的是福陵旁边殉葬的宾妃棺木。

    按照满清早期的习俗,一旦皇帝过世,后宫没有子女的宾妃都要殉葬,以等级为一起,葬在宝城旁边的红楼里面。于是马家兄弟俩踏着齐腰深的大雪,一步步挪到红楼前,从拖在雪地上的雪袋里取出洋油,一一浇在红楼附近,然后后退数十步。马文金小心翼翼地拿出洋火,点着了一个塞着布条的酒瓶,用力掷到红楼边,猛然轰地一下,红楼四周燃起冲天大火。木料燃烧发出咯崩咯崩的响声,寒冷的砖块猛然受到热火烤炙,顿时崩坏,倒塌。

    马家兄弟静静注视着燃烧毁坏的红楼,他们不用担心会有人发现,因为在这个寒冷的夜晚,除了山上的野狼偶然嘶叫几声,不会有任何人存在。

    红楼的烈火渐渐熄灭,不仅烧毁了红楼,也融化了周边的雪堆,但是水很快凝结成冰。马家兄弟立时上前,把建筑物的砖块推开,然后取出携带的铁锹,鹤嘴锄,一个砸破坚硬的冻土,一个撬开土壤,幸好刚才一场大火,把地面烧软如许,不一会儿挖出两口棺材,马家兄弟对视一眼,会意一笑。

    马武铁拿着铁锹,正要上前把棺材盖掀开,马文金拦住他:“等等,我来!”

    马武铁心头一热,他知道大哥关照自己,老早听说陵墓的棺材里埋着暗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送命,大哥是家中的顶梁柱,哪能让他去?

    马文金大怒,一把夺走铁锹,径自上前,对准棺材盖的缝隙,用力一抬,咔嚓!几百年前的红木棺材也腐朽不堪,顿时棺材盖被抬起,里面没有暗器,也没有毒气,两兄弟稍微松了一口气。

    突然,棺材里突然弹起一个人影,同时发出尖利的嘶叫。

    马家兄弟大骇,莫非是僵尸?干盗墓这一行的,一直以来就有传说,传说只要过了百年尸体不腐烂,就会化作厉鬼僵尸!

    马武铁脸色大变,伸手摸向怀中,掏出一个瓶子,里面装着镇邪的鸡血和狗血,由于害怕大寒天中会结冰,所以藏在怀里保温。他打开瓶口盖子,便要把血撒上去镇邪,这时马文金又拦住他,沉着地说道:“等等,我看有点不对劲!”

    马文金握住铁锹上前,小心翼翼地接近那个人影,唯恐突然暴起伤人。等接近了才发觉,那是一具极为狰狞的干尸,整个身体像木炭一样成黑色,面部表情十分恐怖,头发乱蓬蓬如笤帚,嘴大张着,露出一排黑乎乎的牙齿,眼眶空荡荡挂着两颗干瘪的眼珠,上肢成奇怪的抬升状,身上的衣服尽数烂掉。

    马文金观察许久,也不见干尸有何动作,这时马武铁过来,他叹气说道:“我看,这个女人是被活埋的。”

    马武铁吓了一跳:“活埋?”

    马文金指着不远处被掀开的棺材盖说道:“你看,那棺盖上划着一些明显的抓痕,而且这个干尸抬起的双手手指也残缺不全,因此可以推断她是被活活按进棺材,在里面不住地用手指抓取和推抬棺材盖,死后也一直保持这个姿势,产生惯性弹力。当我们一下子打开棺材盖的时候,就弹了起来!”

    马武铁听得毛骨悚然,闭上眼睛摇摇头,清醒一下说道:“妈了个巴子,真是残忍。那方才开馆的声音,是不是她死前留下呢?”

    马文金说道:“大概吧!”

    两兄弟合力把干尸拉出来,撒上汽油焚烧,马武铁口中念念有词:“你生前被活埋,我们积德把你放出来,你就好好升天吧!不要打搅我们。”

    马文金笑笑摇头,却在棺材里搜罗殉葬物品,忽听到外面咚咚,头还是埋在棺材里问道:“仲琻,你在干什么?”

    “没有啊。”

    咚咚!

    “那咚咚的怪声是谁在弄!搞地老子心烦。”

    “不是我,我也奇怪呢!”

    于是马文金抬起头,恼火地张望,却见弟弟满面惨白,凝视着前方那口棺材,而在那口棺材里,发出了有节奏的咚——咚……

一 盗墓有罪

    时光如梭,四十几年转瞬而过,到了一九八一年五月的一个燥热初夏深夜,天上无月,连繁星也找不到半颗,黑咕隆咚一团。劳作了一天的人们早早就上床歇息了,然而此刻,在北京西郊石景山区老山村村口的大树下,却鬼鬼祟祟地聚拢了几个人影,发出叽叽咕咕犹如老鼠打洞的细微响声。

    “今年过节不收礼!”

    “收礼只收和氏璧!”

    其中一个人影跳了起来,哈哈大笑,喜道:“都是自己人,不必多客气了。今天大家第一次见面,我就先带头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姓胡,家里兄弟姐妹多,老大胡一刀,见人不爽就一刀,二姐胡铁花,妾心如铁,男人克星,老三胡汉三,出生在汉口。我排行第九,名叫胡发一。发,八的谐音,大吉大利。八一,合起来就是九了!我另外一个外号是阿里巴巴,哪里有宝库,我出马喊一声芝麻开门,就会乖乖地自动打开!”

    “胡大哥带头了,兄弟我也不能落下!我叫郭小驷,外号北方盗圣!盗墓之圣!”

    这人说完,众人顿时耸然,好霸道的称号啊!胡发一笑道:“这位兄弟厉害,不妨站起来,让大伙儿见识见识!”

    “我已经站起来了啊!”

    三四把手电筒立时打在这个盗圣身上,只见他果真站了起来,但因为个子实在太矮小了,即使站起来,也不过常人坐姿的高度而已。

    “嗯,你号称北方盗圣,我也不必你差!我乃南方第一盗神花二!”

    胡发一满意地点点头,叹道:“真是藏龙卧虎啊!想不到聚拢的小小摸金团体,竟然云集了南北盗中高手。……咦,这位弟兄,你眼生的很啊!咱们干摸金掘冢的活计,可是犯法的大事,万一被逮住,判个十年八年不稀奇。最近公安捉的紧,不得不防。这位兄弟眼生,不知哪里来的,我问你一下事故,若是知道,不用说,自己人。若是不知道,可别怪我们不客气啊!”

    胡发一狞笑几声,其他人便悄悄往腰后面摸,万一是公安派来的卧底,先砸翻再说。

    胡发一问道“树有分岔,源有支流,不知道兄弟属于哪一派?”

    “地分南北,所谓南易趣北淘宝。南方墓穴年代比较古老,地下环境复杂,挖这些坟墓,讲究技术,时间长了,水平就自然出来了。易者,容易尔;趣,乐趣也。锻炼出来的技术,使得摸金轻而易举,自然高兴了!所以南派叫易趣。北方环境单一,土质干燥,挖坟起来比南方容易多了,可以说不是挖坟墓,而是拣宝贝,所以名曰淘宝!”

    胡发一大喜,叫道:“果然是自己人,不知兄弟怎么称呼?”

    “我叫朱恒淮,外号阎王愁!”

    这就是我,目前盗墓贼中的一员。

    胡发一疑问道:“我们又不是杀人放火的,干嘛取什么阎王愁之类的外号呢?”

    我笑道:“因为我把死人的东西扒个干干净净,他们光着身子去见阎王讨要衣服,多了你说阎王能不愁吗?”

    众人一阵大笑,笑完便由此次的组织者胡发一带领大家一起去淘宝。现在人们都已经睡着了,我们又在荒郊野外,胡发一有恃无恐地便走边说:“我们干这个活的,也要讲究道理,所谓盗亦有道。我立下过规矩,平生有三不盗!所谓三不盗:大英雄的不盗,要是我们去挖了岳飞的墓,别想在世上混了;祖宗的不盗,黄帝、孔子等,都是祖宗,不能也不敢动;还有家乡的墓不盗,兔子不吃窝边草!”

    郭小驷赞叹道:“老胡真乃我辈楷模!”

    胡发一洋洋得意地说道:“这样的墓穴还真是不多,嗨……我打听了许久,才听说这里有一个符合三不盗原则,又没有被其他同行抢先一步的地方。他原先是个明朝的将军,后来满清八旗来的时候投降了敌人,屠杀人民,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死后留下一个大墓!雷锋同志教导我们:对待阶级敌人要向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既然是汉奸,自然不用客气了。谁叫你身前没积德,死后也得招人掘墓、暴尸荒野活该!不过我就纳闷,怎么没有人去动过?里面的殉葬物品怕是不少吧。喏,到了!”

    我抬眼望过去,虽然黑夜无光,借着手电筒微弱的光柱看到,眼前的坟墓是砖石结构,呈“风”字形,墓翼逐层外扩。

    孔子说的好,凡事预则立,这盗墓也是讲究事先做好勘察准备的。那盗神花二掏出盗墓专用的洛阳铲铲,正要铲土,我阻止他说道:“唉,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这么落后的技术。看,我带来了什么!”

    我放下背脊上鼓鼓囊囊的包裹,打开口袋,众人把脑袋往上面凑过去,定睛一看,却是一只方方正正的、漆黑外表,长着几个按钮类似收音机的玩意,旁边还拖出几条电线,不知道做什么用的。花二大为惊讶,盯着这个玩意,好奇地问道:“老兄,这个是……”

    我洋洋得意地说道:“不懂了吧!现在我教教你,这——就是传说的地震波探测仪!咱干摸金的,也要讲究与时俱进,不能光吃祖宗的老本,拿着一把洛阳铲东挖西掘,丢死人了!记住,二十世纪什么最重要?科学,懂吗?来,帮我一把,将它搬出来,另外电线接到地上去。”

    胡发一笑道:“嗨,你这个小子不简单,居然会用这个先进的家么,老实交代吧,以前做什么的?是不是搞地质的?”

    “差不多吧!”我把地震波探测仪安置在地上,然后从它后面拖出两条电线,各自联接到一个电极上,再把电极插在土里,“不过搞那个玩意既不赚钱又辛苦,所以不干了。嗯,这个地震波探测仪,还是我从一个地质研究所收废品的时候低价收回来的,我修了一下,凑合还可以用。”

    我一边调配机器,一边对郭小驷说:“小驷,帮一下忙,把我那个口袋里,还放着的一包东西拿出来。”

    “好咧!朱哥!”

    郭小驷见我有如此手段,顿时肃然起敬,连称呼都长辈分了,不过怎么听都觉得像猪八戒呢?这时郭小驷掏出了口袋里的那包东西,愣愣地看着,突然叫道:“朱哥,这是炸药啊!你拿了这个玩意干嘛?”

    “废话,这地震波探测仪,没有地震波,怎么能工作了?这地又不是天天地震,所以只能自己制造一次地震了。”

    我一把夺过郭小驷手里的炸药,埋在了土里,接上电极,拖长了电线。

    胡发一担忧地说道:“老朱啊,我知道你的技术有手段,但是用炸药是不是太冒险了,万一动静太大,把别人惊醒了,怎么办?”

    我大大咧咧地说道:“放心,我专门学过爆破,保证炸起来只是地震,不会有响声的。

    说话间,我一拍地震波探测仪,这又老又破的家伙算是修好了,然后引爆炸药,只听轰的一下沉闷的雷声,地面微微摇动。众人脸色大变,如花二之流鼠辈,吓得一下子趴倒地上,抱头护住,而胡发一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只是惨白着脸站住。

    我暗暗好笑,回头看了一下地震波探测仪,把地震波带来的地下信息都记录下来了,粗粗一瞥,地下墓室只距地面六七米而已,一般明清墓掩埋并不是很深,若是汉墓,起码有二十米深呢!

    我叫了一声:“好了!搞定,大家拿出看家本领来,今后的半年,就看这一票了。”

    既然已经探出了古墓的地下结构,当下施展出看家本领,以指南针和水平仪定位,设定盗洞。话说打盗墓,按照发掘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虎下、蚁聚、鼠行。

    虎下就是老虎下山一般凶猛,毫无技术可言,直接是施展蛮力破坏坟墓。譬如民国年间军阀孙殿英盗采定东陵慈禧墓,直接动用工兵埋炸药开采。蚁聚就是用人像蚂蚁,小心翼翼地逐个把坟墓一点一点发掘开来。这种手段主要用在考古队上,他们由国家,不存在非法违法问题,又有充分的时间和人力,为了保障文物的完好,常常把整个坟墓发掘。而鼠行,就是如老鼠一般打洞,通到墓室里面盗取陪葬物品。做我们这行的一般都是以这种手段开采,缺点是危险系数极高,一不小心就盗洞坍塌或者墓室毒气喷出致人死地。

    我们当然属于鼠行一派了,大家都是经验老道的掘冢高手,极为注意安全措施,可不想横着回去,于是头戴矿工安全帽,身穿紧身皮衣,戴上以两个口罩中间夹活性炭的简易防毒面具,腰间绑了一条绳子,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就叫人拖出去!大家在黑乎乎、粘湿湿的盗洞里轮流挖掘,不出一个钟头,就打了一条五长、一人大小的盗洞,直通大汉奸墓室。

    当年建造这个坟墓的时候,大汉奸还是做大官的,有人看护,死后不怕被人盗墓,所以几乎没有设计机关一类的。墓室以青砖粘合糯米汁、鸡蛋清,极其坚固,一般工具很难打通,又不能动用炸药。最后用陈年老醋才轻轻化开了砖石粘合,通入墓室。

    这汉奸的墓室造得颇为空大,我都可以直起身来,穿着皮靴的脚淌在水里。这边的土质属于砂土,容易渗水,当初建造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但是几百年过去后,时间摧跨了一切防御措施!经过一个白天的通风,坟墓里面的秽气早就散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含盐泥土湿漉漉的不舒服气味,就像在海边吹风一般!

    说真的,爬到死人住的地方叫人心虚之极。听以前的人讲,不少坟墓中的尸体日久天长,都变成了僵尸,我们也得预备一下,偷偷把附近村子里的一条黑狗宰掉,狗肉预备当夜宵,那黑狗血撞在水壶里面,若是真有邪气,立即喷上去破邪!

    坟墓里面倒是干净,四面光秃秃的青石板墙壁,甚至连棺材都没有。胡发一一见之下,顿时破口大骂:“这汉奸身前害人不够,死后还要连累老子白跑一趟!过了几百年,连棺材烂掉了!”

    “尸体和棺材都会烂掉,可是金银财宝可都是坚硬无比,总不能白走一趟?”

    郭小驷当下就硬着头皮在奇怪的黑水里摸来摸去,除了几根枯骨和一些瓷碗,别说金子,连块铜都没有!晦气!开门不红!

    胡发一狐疑地四下里打量一眼,突然说道:“咦,我觉得这个墓穴有点古怪!”

    郭小驷疑问道:“胡大哥,你说哪里不对?”

    胡发一贴近墓壁,用鹤嘴锄刮下一层泥土,捏在手里细细琢磨,说道:“你们看,这层泥土色彩鲜艳,实在太新了!根本不像是埋了几百年的墓穴土层?”

    郭小驷悚然,叫道:“莫非在此之前,就有同行已经先来过,抄过墓穴了?”

    “不像……似乎更像是一个刚刚造好的墓穴一样……”胡发一正在思虑,突然外面传来放风的花二大叫:“不好了!有公安来了!大家快跑!”

    众人脸色陡然大变,慌慌张张地一起冲向盗洞。哪知我已经抢先一步,方才来到墓室的时候,就故意落在最后面,使自己靠近盗洞,此刻我飞快地钻进盗洞里,手脚并用,立时窜出去。然后我随手就搬起一块大石头,堵住盗洞入口。那留在外面的花二愕然,问道:“朱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淡淡地笑道:“没什么意思,只是……我是靠你们吃饭的!”

    话音方落,呼地一声,我挥拳砸过去,正中花二鼻梁,后者喷着鼻血仰天倒下。我跳到一边从工具袋里掏出一条粗绳,手脚麻利地将花二绑上。

    “朱哥,朱哥!”被堵在盗洞里的胡发一叫道,“看在同行的份上,就拉弟兄一把!”

    我叹道:“老胡,人各有各的难处,兄弟我也活的不容易!只能靠你们吃饭,对不住了!”

    我一屁股坐在石头上,任由胡发一、郭小驷苦苦哀求,或出言威胁,或发誓诅咒,置之不理,悠闲地等待公安拉响警车开过来,车上跳下一个公安,叫道:“老朱,这次收货几个?”

    “三个。”我回答,“里面两个,外头一个!”

    我站了起来,几个公安就把石头搬开,瓮中之鳖地逮住了胡发一和郭小驷。那和我说话的公安一看胡发一就笑着对我说道:“老朱,你这次逮住的耗子可真大啊!胡发一,可是纵横北方的大盗墓贼。奖金绝对少不了你的!”

    胡发一怨毒地盯着我,突然叫道:“朱恒淮!我记住你了,等着瞧吧!”

    我无奈地摇摇头,说道:“老胡,你做朋友不错的。可惜,国法不容,盗墓有罪!”

    胡发一眼珠转了几转,好像逮住了什么生机一样,倏然一亮,叫道:“我们盗墓有罪,但是今天你也动手了!按理,应该和我们一起进局子!”

    我说道:“唉,老胡啊。我不是说过兄弟吃这碗饭也不容易的嘛?我当然不能知法犯法了。你以为,眼前这个墓穴真的是古墓嘛?乃是我花了一个礼拜辛辛苦苦伪造出来的。还有你以为那个通知你这里有古墓的人是谁,也是我啊!谁叫你胡发一盗墓无数,悬赏的奖金节节攀升!”

    那公安哪里容得胡发一这么多废话,一挥手就叫人带下去做免费车子了。然后他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老朱啊,我们战友一场,我也稍微提醒一下。你不能再做这个捉贼拿奖金的活了。你知道嘛?现在你也被悬赏了,黑道上你脑袋的奖金是一千块!”

    我哈哈大笑:“想不到我这么值钱,不如我自己送上门去?”

    “少开一点也不好笑的玩笑了。说正事呢!现在你北京的地头上暂时混不下去了,外出避避风头。我认识一个大学的老教授,才从牛棚里放出来,组织了一个考古队去考察什么古人类化石。现在正缺一个能打能拼、不怕吃苦又精通地质知识的人手。我琢磨着,你胆子特别大,在战斗工兵营干了这么多年,又挖过国防工程,精通这号地里的事情。你要是中意,不如我和他去说说?”

    我怦然心动,外出考古虽然辛苦,但是毕竟不像如今做地这么危险,反正我光棍一条,了无牵挂,当下就决定:“好,拜托老战友了。这个活,我接!”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是我命运转折的开始!

二 野外考古

    好了,现在容我仔细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大名朱恒淮,祖籍在甘肃,爷爷一辈的时候逃荒到了淮南。一九五九年我出生,说来也奇怪,虽然我家里人都目不识丁,却给我取了这么奇怪的一个名字,使得我从小我就被同龄的孩子嘲笑。我一直纳闷,问家里人,他们也一问三不知,只说是按照祖上留下来的规矩取名字。这个名字的谜团,直到后来我去唐山参加地震抢险的时候才解开,那是在我救出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后,她问我的名字。

    事先说过,我的名字很怪,她听说了我的名字后,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反应,什么猪很坏?猪很好啊,肉可以吃、皮……等等不一而足……

    那个女人则是单手撑着下巴,问答:“你老家在甘肃?”

    我点点头回答:“后来迁到了安徽淮南。”

    那女人淡淡一笑:“原来如此。你其实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后裔。”

    “啥,我家还能和皇帝老子挂上关系,邪门了!”

    “明太祖朱元璋他们一家取名字很有规律,拟定了二十个字,每个字为一世。几世孙初生,由宗人府依据世次顺序取双名,双名中的前一个字即太祖所取,后一个字则必须是一个以五行做偏旁的字,五行则以‘火、土、金、水、木’为顺序,如‘火’为朱元璋孙子辈命名所用偏旁。朱元璋有个儿子封在甘肃。他的后代以‘瞻禄贡真弼,缙绅识烈忠,曦晖跻当运,凯谏处恒隆’为派字命名。我听说你的名字有恒字,又有水作偏旁,就知道你是朱元璋的肃王一脉了。”

    我恍然大悟。

    我非常佩服那个仅仅比我大上几岁的女人,后来地震抢险完毕,我随军队又返回驻地,对于她的印象,渐渐如风化的珍珠,消失殆尽。可惜,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来不及一问。

    我当过兵,别人把当兵视作一个有前途的行当,我却把部队当作家一样。在我出生的第二年,就遇到了天灾**的三年大饥荒,连号称“苏湖熟,天下足”的鱼米之乡也有饿殍,更不用提十年九旱涝的淮河流域了。家里人相继因饥饿、浮肿病过世,孤零零地丢下我一个人,平常靠着乡亲邻居的救济,吃百家饭才勉强活下来。到了一九七三年,命运之神在抛弃了十几年后终于再次招手。村支书见我实在可怜,当时村里又没有适当年龄的男子,而且我家三代贫农,就在参军指标上推荐了我。于是一个十五岁的瘦弱少年,穿上宽大不合身的绿色军装,剃了光头,在村里人的欢送下登上了去异乡的火车。

    我加入的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部战斗工兵营,该部驻守在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杭州留下镇。我这个做小兵的是相当滋润,就是简单的土豆和大白菜,那种吃饱饭的滋味几乎叫我热泪盈眶,终身难忘。

    战斗工兵是一个技术兵种,我的文化水平很低,只念过小学二年级。白天我进行艰苦的体力训练,晚上就大量补习文化科学知识,通常累的回到寝室直接栽倒在床上睡着了。经过两年多的培训,我从一个瘦弱的少年长成粗壮有力的大兵,出色地完成了浙西战略防空工程的建设,参加过唐山大地震的抢险。八零年的时候,还和盘踞在金三角的贩毒分子狠狠地干上一架,毙敌五个,伤敌若干,脸上的伤疤值得我一辈子去夸耀!

    八十年代初邓公拨乱反正之后,把经济建设列为我国头等大事,庞大的军队数量开始裁减,我也是其中之一,对我来说未免遗憾。我没有任何亲人,几乎已经把部队当作自己的家了。我挥泪告别战友,踏上回乡的火车。我在花光了微薄的复员经费之后,手头的土木技术又毫无用处,正在穷极无聊之时,转机来了!

    我的一位战友在北京当公安,正被盗墓贼猖獗的活动搞得头痛不已,急需派遣几个卧底下去潜伏,但是本地的公安人面又太熟了。他知道我胆色过人,又精通地质,乃是天然的好卧底,于是把我叫来,干了几个月时间,捉了不少盗墓贼,奖金也拿了不少,但是危机重重扑上来,于是他当即安排我外出避避风头。

    我干的是考古队的保卫,外兼打杂,而考古队有专家三个,也是我们的核心,在其中我突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庞——

    一张清秀的娃娃脸,甚是好看的那双杏核眼,秀挺的鼻梁,和小巧却丰润的唇儿。原本齐耳短发扎成了一只马尾辫,若是放开来,更能显现女子的魅力。

    “你你……”

    我激动不已。

    女子温和地笑笑,上海人那口江浙口音的普通话一点也没有改变:“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啊!是吗?恒淮?”

    她便是在唐山救出的,让我怦然心动,迄今念念不忘的女子。

    这次意外的充分,终于让我晓得了她的名字:王玟琳——很好听的名字。然而我听说她的命却不是很好,父亲在文革时候受到迫害死掉,丈夫又在唐山大地震中死去。现在三十不到,迄今单身一人。

    考古队还招了十多个搬运工,于是我又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

    胡发一、郭小驷、花二!

    大家都是老相熟了,咋一见面,都吃惊得不得了,胡发一先是哈大嘴巴,然后恶狠狠地叫道:“朱恒淮,你好毒!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我们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你还不肯放过!”

    难怪如此,我就暗暗纳闷,这般家伙,犯了盗墓的罪行,理应判个十年八年,送到青海喂沙子去,怎么悠闲地跑到考古队来做营生了呢?看来也是和我一样,借着考古队的大旗避避风头而已。

    想通了这一点,当下我干笑一下,说道:“哪里哪里,大家都是捆在一条绳子上的蚱蜢,何必如此伤感情。好好,以前是兄弟的不对,得罪了诸位。不过那是为了公事,不是私仇。说实在的,我觉得老胡确实是个做朋友的料。如今我们聚在一起,看来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哈哈!”

    胡发一一伙当然也明白这一点,总不能把我逼得太急了,万一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也要咬人,所以他们还是保持一定距离。有时也暗中企图在夜里干套麻袋殴打一顿的把戏。可惜,老子是在南疆打过仗的,这般盗墓贼再是厉害,也总不如打了几十年夜战,擅长偷袭的贩毒分子游击队厉害,所以轻轻松松就被我解决,第二天带着满脸伤疤出来,见我自然恭恭敬敬了。

    我们一行人从北京出发,浩浩荡荡地杀向内蒙古。我以为这只考古队瞅准一个古墓,一口气猛挖下去,挖出文物来摆到博物馆就行了。其实这次考古队是考察北方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类遗址,范围从包头到乌兰浩特,路程将近一千多公里。沿途走走停停,不时打搅当地政府进行休整。无他,考古队的专家体力不行。

    毕竟我们的头都是几个女流之辈。哪比得过我这个当过兵的嘛?虽说是战斗工兵,除了多一门技术活,训练起来比寻常作战部队还严格。每天早上吃饭前五公里习以为常,动不动就一百八十公里拉练。所以对于这般征程就当作内蒙古草原三个月旅游。

    忘了介绍一下考古队其他几位了成员了。整个考古队的核心,专家一共有三人,带头的自然是王玟琳,不多说了。她有一个大学研究生助理,姓林的小丫头,叫林白水,整天叽叽喳喳,不过高原反应厉害,最近几天闭嘴。另外一个是王玟琳的考古实习生,男的,印尼华侨,叫杨爱苏。和我想象中那种细胳膊细腿、黑乎乎豆芽菜一般的印尼人不同,他身材锻炼的不错,我们方见面的时候就拍拍我的胸膛笑着说道:“兄弟很坚实啊!当过兵吧!”

    我点点头,回答说:“是的,以前当过战斗工兵。”

    他大喜:“甚好,甚好!我会唐手,有空我们较量一下。”

    就此我知道了他身手还不错。

    当然,光旅游不行,入考古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一门考古技术,为将来吃饭打基础。所以碰到有机会就询问,到了休整时期,别人都去外面胡逛,我却向专家们借了书,如饥似渴地学习。王玟琳对我也特别满意,似乎有益栽培。当时文革结束不久,这方面的人才青黄不接,刚出来的大学生都是嫩蛋子,暂时不成气候。而如我一般,懂技术,年轻又好学,虽然不是科班出身,却是他们有意培养的对象。而诸如胡发一之流,不学无术,有次听王玟琳在讲,西汉王朝时,打赏手下动辄以百金计,舔舔嘴唇,羡慕地说道:“想不到那个西汉一朝这么有钱,金子都是按百斤算了的!”

    叫人贻笑大方了,百金之金,铜也。

三 草原骷髅

    我们乘坐两辆吉普车、两辆卡车穿行在内蒙古草原上。乍到草原上,真觉得新鲜。贡格尔草原天高地阔,曲折蜿蜒的河流画出最美的曲线。草原上长着半人高的野草,大风一吹,当真是风吹草低,唯独不见牛羊。其实这里是偏僻地区,不如包头、呼和浩特那边牧民众多,我们往往走两三天才能碰上一户牧民家。在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地域上搜寻原始人类遗迹不啻于大海捞针,此刻就要发动人民战争。通过收集牧民们口口相传的故事,很多时候都会找到遗迹。譬如我们就有一次听说牧民在河里捞到瓷器碎片,循河流上走,发现了一处元朝行宫的旧址。由于我们并不在意古代历史的发掘,所以通知了当地政府之后就离开。

    现在才七月份,高原到底是高原,气候干燥凉爽,甚是暇逸,受不了的是空气太干燥了,老是流鼻血。王玟琳叫我多吃蔬菜,说下次遇到牧民,让我再喝点牛羊血补补。正说着,我们就遇到了一户牧民。

    王玟琳身为女性,比较容易打交道,况且她精通蒙古、西藏等多种少数民族语言,上前热情打招呼。这是一户五人口的草原牧民,听说了我们是政府派来的考察队,草原人又好客,于是杀牛羊热情招待。我们下车搭建了帐篷,晚上一起篝火狂欢。我狠狠吃了半条羊腿,又吃了半斤煮羊血,把肚子填地饱饱。

    王玟琳照例询问附近有什么奇怪的石斧、石针等奇怪物件被发掘。牧民家主人是一个年纪有八十左右的老汉,捋着胡子想想回答:“石头的东西我活了几十年没有见过,但是在达里诺尔往北约莫四里地远,有个砧子山,山上的石头刻了很多图画,有的是人骑马,有的是放牧。是不是你们要找的?”

    王玟琳、小丫头对视一眼,激动地微微发抖,正是他们需要寻找的东西,很显然,这是新石器时代古人类的岩画。国外在撒哈拉的峭壁上也发现过类似的痕迹。

    王玟琳急忙问道:“大爷,应该是我们要找的,你可以带我们过去嘛?”

    蒙古老汉一直坚实的胳膊猛然一震,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连连摇头,口中喃喃自语:“妖孽妖孽!”说着,竟不理会我们,转身离开这里。

    我们都是一愣,为何老汉会有如此反应?倒是老汉的儿子过来解释,他会说汉语:“真是抱歉,几十年前,我爹被日本鬼子逼着带去那边,虽然事后死里逃生,可是一直闭口不谈他是如何逃生,那些鬼子又怎么样了,好生奇怪。如果实在逼急了,只会念经求保佑。我虽然没有去过那里,到底比你们熟,我指点一下你们过去!”

    王玟琳表示感谢。

    第二天,收拾完家么。我们乘车向北走了大约几十公里,中午吃饭时分终于到了达里诺尔。初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一座山,到了才晓得是一个大湖,一望无垠,湖水湛蓝湛蓝,我没有见过大海,估计海就是这般回事。

    眼见湖里点点滴滴,竟然有不少鱼儿在活动,这些天牛羊啊、馒头啊吃厌了胃口,存心改善一下伙食,跑到下面捉了几尾鱼。觉得口干舌燥,于是舀了一口,呸!怎么又咸又涩!

    王玟琳看到了我的举动抿嘴一笑:“恒淮,你不知道,这是盐水湖。湖里面的水比海水还咸!”

    邪门啊,这种盐水,鱼居然还活得下去。

    王玟琳笑道:“数百万年前,这里本是一片平原,后来火山爆发导致地层下陷,积水成湖。眼前这达里诺尔看似够大了,其实远古时期规模更是数十倍。因水分蒸发,留下矿物质,于是就越来越咸了。”

    那姓林的黄毛丫头憋红了脸,啊地轻轻一叹,转身飞快地爬过一个小土坡,找隐蔽之处了。我和杨爱苏对视一眼,暧昧地大笑,王玟琳倒是脸一红。这女人毕竟不如男人方便,随处即可,小丫头片子估计早上羊奶喝多了,此时急不可耐。

    倏地!小丫头发出一长串尖利的惨叫!

    我和杨爱苏倏然吃了一惊,顿时绷紧神经。杨爱苏为人小心谨慎,不论何时何地,随身都背着发给我们防身用的猎枪,此刻把枪握在手里,打开保险匣。我也拿着那把临时做的鱼叉,和他一起赶过土坡,正看见小丫头吓得浑身战栗,至少平安无事,不由得松了一口气,问道:“什么事情大惊小怪的?”

    小丫头颤颤悠悠地指着前面一个土包,那土包约莫半尺来高,周围高高低低,垒了几十个。初始我以为不过是蒙古人随意建筑的敖包,或者天然形成的土堆,也不在意。天长日久,土包塌陷,虽叫野草裹住,野风吹过,草低了头,竟然露出一个狰狞的脑袋!

    这是一个死人的头骨,因为内蒙古高原气候干燥,死尸很容易变成干尸,骷髅的皮毛尚未落下,张口凸眼,吐出了舌头,临死前的表情清晰留下,看似痛苦不已。单是一个干尸骷髅也罢了,离奇的是从眉骨起的天灵盖尽数削掉。

    我拉开小丫头,拿着鱼叉柄挑动骷髅,笑笑:“一个骷髅罢了,你居然怕成这副德行,以后还怎么干考古这行业!”

    蓦然我瞠目结舌,表情和动作顿时僵掉。当我鱼叉挑动那骷髅的时候,顿时滚了下来,后面又露出整整齐齐排列地数十个骷髅,干枯的皮肤留有死前的神情,原比光秃秃的骷髅更加恐怖。纵然此时正是正午,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

    王玟琳也赶了过来,先问一句怎么回事,看到这些无顶干尸骷髅,顿时骇住。

    杨爱苏背上猎枪,走过来用靴子踢开其他几个土包,哗啦啦,滚下一大堆骷髅,都是让削掉了头顶,表情痛苦。地上滚着一批骷髅似乎是巧合,他们的脸正面对着我们,好像在诉说无尽的幽怨!

    不一会儿,在附近的其他人听到了小丫头的惨叫也陆续赶来,看到这些情景震惊不已!大家啧啧惊叹,议论纷纷。花二捡起一个骷髅,翻转细细察看,说道:“骷髅头上还有白色的干皮,考虑到内蒙古的气候,看来这些骷髅死得时间不长,最多几十年!”

    然后对王玟琳问道:“小王,你看这些路口排成一个阵势,是不是宗教遗迹?”

    王玟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跟到我身边,身子微微颤动,说道:“不,绝对不是!我研究少数民族风俗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些习惯。何况连头盖骨都削掉了,邪门的紧!”

    花二问道:“会不会是把头盖骨锯下来,做法器呢?”

    杨爱苏侧重于宗教历史,比较权威,摇摇头说道:“法器寿命极长,一百多年才换一个,哪里一次性需要这般多。况且,既然已经是法器了,那尸骨就是圣物,应该好好处理,怎能暴尸荒野?”

    杨爱苏拿起一个骷髅,抚摸从眉骨开始削掉的头盖骨,难得听他说道:“这是用钢丝锯一类的工具切割的,而且从他们残留的表情来看,我怀疑是不是把活人的脑袋夹起来,然后活生生地锯呢?”

    此话一出,众人的脸色尽数变掉,倘若真是如此,那残忍之极了。

    花二颤颤悠悠地说道:“莫非,莫非是京观?”

    我悄然问身边的王玟琳:“京观是什么东西?风景?这骷髅头怎么看也不像风景。”

    王玟琳细声说道:“京观就是把杀死的敌人尸体像土山一样堆起来,用来夸耀战功,或者威慑敌人!”

    难道说,这附近几个土包里面堆积的可怕骷髅,就是有人为了威慑敌人,防止他们过来而设置的嘛?众人默然不语,然后清点了一下,一共一百零八个骷髅,其中蕴涵着某种宗教含义。但是对于我们这次考古来说,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不祥的阴影。

五 鬼影重重

    我钻进帐篷,和胡发一挤在一起,他还没有睡着,听见是我过来说道:“老朱啊,你老哥我比你痴长几岁,不是我摆长辈的架子教训你,实在是有些处世经验我要说说!那姓王的女人不简单啊!把你迷的晕晕呼呼的,指东你就不敢往西!女人的亏我是吃过了,像这种有学问、有脑子的女人更可怕,何况还是个寡妇!她现在对你好,是有所求,若是以后没用了,定是一脚踢开!”

    我面皮顿时一崩,垮下脸来,叫道:“老胡,你们情同兄弟,我不许你这样诋毁玟琳姐!她是个好女人!我知道我是配不上她的,只要呆在她身边,我就心满意足了!”

    胡发一叹气道:“日后你便明白了……”

    说着,转身就睡,不刻打起呼噜。我辗转反侧,一直睡不着,胡发一这般说话为何?一定是妒忌我!

    我心中烦闷异常,于是钻出帐篷。天空一片灿烂,繁星点点,一轮钩月孤独地悬在天际,射出黯淡的红色光芒,照射在大地上,像染上了一层红色的血迹,妖色异常!耳际忽然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女声,好像一个音质不好的收音机,在寂静的暗夜特别嘈杂,我不禁打了个酣战,莫非那九转经轮转动即引来了女鬼?

    我摇摇脑袋,竭力驱走这个念头,世界上哪有鬼啊!我随手操起一根钢条,小心翼翼地踮脚循着声源地靠近,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楚,似乎便是那小丫头的嗓门,与白天听起来的相比,却说不出的诡异!

    我远远瞧见小丫头的人影,心中恐惧,躲在一间石屋后面,慢慢探出半个脑袋张望。月光固然黯淡,习惯了黑暗的眼睛还是能清楚地看到,那小丫头单膝跪在地上,神情亲昵,口中喃喃自语,一手伸出,似乎在抚摸什么。

    “小朋友,这么晚了你一个人还在外面啊!你家里没人嘛?哦,他们都不在了。为什么……”

    我努力瞪大眼睛,试图找出小丫头对面的人,然而对面空荡荡的一片,顿时浑身汗毛竖起,见鬼了!小丫头和鬼在说话!

    这般情景实在诡异之极,莫不是我们转动经轮,终于打开了地狱之门,把冥界的恶鬼放出来!我定定神,吞咽一下口水,润润几乎冒烟的嗓子,然后攥紧手中的钢条。小丫头虽然对我不善,我却不能对她不仁。纵然是恶鬼当道,老子也要试试看,你的邪气到底有多高!

    想着,我就迈开脚步出去,嗒嗒故意踩地很响,一方面壮胆,一方面暗自寻思,是不是如王玟琳以前讲过的,梦游呢?

    听到我的脚步,小丫头转过头瞟了我一眼,目光清澈,看来不是梦游,当真见鬼了!她瞥见我手中的钢条,咦地一下:“你拿了条棍子干吗?是不是想趁机打死我?告诉你啊,这里有人证!”

    待她回过头,四下里张望,自言自语:“咦,小弟弟,你去哪里了?人呢?”

    小丫头向我问道:“你看到刚才有个穿蒙古族服饰的小弟弟了嘛?大概六七岁,这么高,我一直和他在说话,怎么转眼就不见了?”

    我冷冷说道:“从刚才起我就只看到你一个人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要不是你产生幻觉,要不是你见鬼了!”

    小丫头脸色徒然大变,叫道:“你胡说!刚才他明明在的!”

    我说道:“方才你一直在用汉语说话,一个蒙古小孩,怎么能用汉语同你对话?就是我们遇到的蒙古牧民,时常和汉人交往,汉语也说地勉勉强强!”

    小丫头啊地一下,体味到我话里的意思,顿时脸色煞白,拔腿就跑开。

    我哼地一下,不知怎么就松了一口气,目送小丫头纤瘦的背影飞快离开,忽然觉得腹中鼓胀,一定是刚才太吓人了,幸好没有尿出来,寻个偏僻的角落里放放水,正准备把钢条搁在一边,看到石屋的阴影里面也站着一个人,打招呼道:“老兄,也来轻松一下?”

    那人缓缓走出来,踩在地面上踏踏,是马靴,这里只有杨爱苏穿着靴子。但是杨爱苏是身材长挑,这人比我还矮半个头。我心中正在疑惑的时候,这人已经走出黑影,我的表情立即僵掉!

    假如这时来了一个苏联毛子,一个美帝特务,甚至满清余孽我都不会稀奇。对方居然穿着一身日本鬼子的军装。那黑色翻梆皮鞋、土黄色棉布军装、船形军帽,腰间挎着倭刀,和我在电影中看到的鬼子军官印象一模一样。鬼子军官口中发出低低的吼叫,原本躲藏在军帽阴影下的脸慢慢抬起来,竟是一张腐烂得只剩下几片皮肉挂着的骷髅头。我来不及惊讶,鬼子军官拔出倭刀就向我砍来!

    电光火石之间,我本能地抬起钢条抵挡!只听铛一下,金属与金属之间激烈碰撞,火花四溅!好歹我当过几年兵,身手不赖,正准备反击之际,蓦然发觉眼前的鬼子军官已然消失,就如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四周都是黑漆漆的夜色!

    刚才那样骇人的情形,我活了二十几年,才是头一回碰到。纵然在南方丛林的战场上,当那矮小黝黑的贩毒分子狰狞地扑过来时,也是咬紧牙关轮起工兵铲劈下去,从未像现在浑身筋肉僵直,抽筋似地微微抖动。过了许久我才呼出一口浊气,松垮下身子,瞪大眼睛,不相信地凝视着钢条上的新鲜刀痕。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我背后汗水涔涔,微微颤抖,我知道,我也见鬼了,而且居然还是个鬼子军官鬼!在我们旋转经轮的同时,终于唤醒了无比可怕的恶魔!

    我犹如一百八十公里拉练后疲惫无力地拖着钢条往回走,王玟琳怒气冲冲朝我逼近,见到我的脸一怔,稍微显惊讶地说道:“你的脸好可怕!”

    “是吗?”

    我自言自语,摸摸面颊,凉得在发低烧。

    然后王玟琳马上换上刚才那副怒容,大声质问道:“为什么要欺负林白水!我知道她讨厌你,一直排斥你!但是你毕竟是男人,要有容人之心,何必与一个小丫头片子计较!我问你,刚才你动了什么鬼念头!对她做了什么!”

    我闻“鬼”字,失声叫道:“鬼!我们都见鬼了!”

    “你胡说什么啊!”

    王玟琳一脸迷惑,我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勉力稳住心情,结结巴巴讲出来,我的口才本不是很好,刚才一惊一诈,更是语无伦次,王玟琳费了很大劲听明白,小脸儿唰地雪白,瞪圆了眼睛说道:“你和林白水都见过了鬼?林白水见到了一个蒙古小孩鬼,你见到的却是一个鬼子军官鬼?”

    我渐渐镇定下来,说道:“那蒙古老爹以前不是带一队鬼子来过这里,从此再也没有出去了嘛?一定是他们造孽无数,冲撞了这里的邪魔,死不瞑目化作厉鬼!”

    王玟琳厉声喝道:“你别胡思乱想了,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妖魔鬼怪!都是这里环境太压抑,以至于产生幻觉!走,我带你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就没事了!”

    她伸手拉住我的胳膊,就往帐篷那边回走。天阴得重,乌云弥漫开,遮住了黯淡的月光和星光,周围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唯一能够指明标志是远处那盏值岗的照明汽油灯。眼见只有短短百米多路径,走了十几分钟还没有接近,以我们的脚程估算,起码走了一公里以上了。王玟琳焦急起来,拉住我加快脚步。四周一片寂静,只有两个人解放牌球鞋踩在石头上啪嗒啪嗒的响声,先是好像闹钟齿轮有规律的节奏,然后越来越快,犹如一阵疾风骤雨,戛然又停止,只剩下一个女人急促的呼吸声。

    王玟琳惊慌起来,胸腹风箱似地抽动,上下起伏。那汽油灯明明就在眼前,伸手即可触摸到,可是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达到。

    我打了一个酣战,失声说道:“莫不是遇到了鬼打墙!”

    “鬼打墙?”

    王玟琳不由得挽住我的胳膊,靠在我身边。虽然她是一个性格刚强的女子,遇到怪力乱神的离奇事件,终究显出了小女人的一面。这个小巧的江南女子身材相当丰腴,当手肘触到软软的两团肉时,心头一热,脸上红了起来,幸好天色漆黑,王玟琳看不到。

    好歹我也是男人,理应表现出男人的本色,我强挺挺胸,说道:“以前我在部队拉练的时候遇到过一次,黑灯瞎火,指南针也用不了,一个连的战士转悠了一夜也没法子出去。直到天亮才发现竟然被困在一个坟场里!这里阴气森森,定是一帮鬼在我们前面筑了一堵墙,让我们无法通过!”

    “那要如何才好?”

    我支支吾吾,王玟琳怒道:“大男人,犹豫啥!”

    我只好说道:“后来听说,破解鬼打墙,最佳的方法莫过于秽物破邪,用黑狗血或者人的秽物均可!”

    王玟琳啊地轻轻一下,此刻我们没有黑狗血,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她拍了我一下,意思是叫我上,但是我刚才让日本鬼子军官鬼一吓,老早没意了,憋了半天,满头大汗还是不行!

    王玟琳脸一红,说道:“你转过去,不许偷看!”

    我是是的应诺,背过身,再次接到警告:“不许偷看!”

    然后听到淅沥哗啦的一阵水声,过了一会儿,衣角被拉拉,她轻声说道:“我们走走试试看!”

    我们一起往那张照明的汽油灯跑去,怕两人之一会迷路,所以手紧紧牵在一起。我们走了很长时间,汽油灯像是月亮一样,我们走它也走,始终保持一段伸手可及,却遥遥不可触摸的距离。王玟琳又焦急起来,问道:“你的法子究竟有没有用?”

    我也急起来,说道:“以前试过很灵!对了,这鬼打墙也邪门,一般都是黑灯瞎火的夜里,什么也看不到,今天却能够瞧见一盏灯。玟琳姐,你记得出来的时候,究竟有没有灯亮着?”

    王玟琳皱起眉头,苦苦回忆:“有是有,不过是别人巡逻拿着。”

    我脸色大变,叫道:“不好,我们上当了!这鬼故意制造一盏亮灯,让我们以为帐篷就在以前,其实是把我们引诱到别处去了!”

    王玟琳一呆,惊呼:“他们要做什么?”

    我摇摇头,我怎么知道呢?心头沉沉压着一块石头,是不是真是旋转九转经轮引出的邪魔?我思虑一下,说道:“我们索性不要再走了,再走下去也是白走。就呆在这里等到天亮,自然识得路,别人也会来找我们。”

    我们一屁股坐下来,背靠着背,走了大半夜路,累极了。内蒙古高原夏夜依旧凉意森森,方才一直在走路没有感觉到,此刻冷风直往脖子里灌,浑身哆嗦。王玟琳忽然问道:“你冷嘛?”

    我点点头,却准备把衣服脱下来,因为我是男人。

    王玟琳伸手止住,说道:“这样你会冻死的!我们抱着一起取暖吧!”

    我呆呆地愣住,几乎不敢相信,直到王玟琳张开双臂搂住我,我本能地又揽住她,那娇小柔软的身子在怀里,真真切切感觉,这不是做梦!我和爱慕的女子拥抱在一起了,这是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没有感受过,迷迷糊糊,冷风也成了温暖春风。

六 地下陵墓

    不知过了许久,耳际忽然听到有人大声呼叫我们的名字,我倏然睁开眼睛,眼前就是一张清秀的娃娃脸,发丝垂在额头,恬美得几乎不忍心叫醒她。

    考古队其他人已经找到我们,看到我们拥抱在一起睡觉,个个神色暧昧,非笑似笑,似乎我们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情。王玟琳被吵醒,张开稀松睡眼,站了起来,捋捋头发,笑道:“太好了,昨天遇到鬼打墙,现在终于出来了!”

    她毕竟是一位成熟的女子,丝毫不介意这些不怀好意的目光,偶然碰到,亦是装作故意避开。小丫头也赶过来,一下子扑到王玟琳身上,嘤呜不已。胡发一拍拍我的肩膀,小声说道:“老弟,好本事啊!”

    我怒道:“不要乱想!”

    胡发一嘿嘿奸笑:“谁都知道你们做了什么。又没大不了的。”

    我摇摇头,不去理会,抬头四下里张望,这边是一片石林,黑色的玄武岩石柱犹如一片森林,只是没有枝叶罢了。想不到我们居然走到了这里,离开村庄很远,邪门了!大家呼号着回去,我方走几步,脚下忽然一滑,地面的砂土漏斗似地吸下去,我们急忙跳开,地面顿时如一只怪物张开了嘴,倏然塌陷下一个空荡荡的大洞。

    我们冷不防吓了一跳,大汗涔涔,盯着那突然裂开的大洞好一会儿,确认再没有倒塌的危险,才三三两两地聚起来,凑到大洞边沿伸长脖子,把脑袋探出往下张望。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胸口犹如打鼓咚咚乱响。

    这个塌陷的地洞约莫一个篮球场大小,初晨的阳光斜斜射入,光线明亮,映在雪白的尸骨上,惨白惨白,纵然是在明媚的白天,也叫人觉得阴气森森,不寒而栗,方才的大汗顿时化为冷水。下面不下有一百具白骨,胡乱叠放在一起,最离奇的是个个都没有头骨,不由使人联想到草原咸湖边发现的无顶骷髅头堆。原来,这就是为什么鬼打墙把我们引到这里来的原因,一定是死得太悲惨了,冤魂不散,要我们把他们好好埋葬!

    小丫头啊地一声惊呼,我顺着她手指方向看去,一具小小的骸骨躺在大人的骨架当中,弱小的身躯特别引人瞩目。莫非这便是小丫头遇到的那个蒙古族小孩的鬼魂尸骨?我转过头,无意间瞄到王玟琳的脸孔煞白,嘴唇发紫,身躯微微颤动。

    他们的尸骨与我们毫无关系,念在相聚一场的份上,我们替他们好好安葬。于是派了几个胆大之人下去,把尸骨一一捧上来,预备和草原咸湖边的头骨一起安葬。我们从尸骨之间发现了不少装饰品,经确认属于蒙古族式样,杨爱苏精通宗教民族风俗,就按照蒙古人的习俗念颂经文超度。

    我们考古队本来是挖掘死人的东西,但是一大早就遇到这么阴寒的事情,气氛异常沉闷。杨爱苏捧着步枪蹲下,翻来覆去检查死者的骸骨,自言自语,又好像故意说给我们听:“死了差不多五十几年了,尸骨上刀砍的伤痕非常清晰,很明显这是大屠杀。”

    我迟疑了一下,说道:“蒙古老汉不是说过,以前他被逼带一队日本鬼子进来嘛?莫非是他们干的?”

    杨爱苏点点头:“极有可能。”

    王玟琳疑问道:“可是,他不是也说过,从此那队日本鬼子就像迷雾一般消失,再也没有出来过。我们只发现了当地村民的尸骸,他们去哪里了?假如都死了,我们就能发现枪和其他遗物的尸骨。”

    正说着,下面收集尸骨的人忽然大声呼喊,我们急忙都趴到大洞边沿,只见他们向我们招呼,指着下面一个洞穴喊道:“这里还有洞,上面画了很多奇怪的小人,大概就是我们要找的原始人壁画。”

    王玟琳顿时眼睛发亮,连忙爬了下去,细细观察,手舞足蹈,欢呼:“奇迹啊,奇迹!我们居然在内蒙古找到了新石器时代古人类岩画,这必然改变整个考古界的大发现啊!”

    因为岩画一直延伸入洞穴内部,王玟琳要求立即出发考查。考古队发生了争执,有人认为这里邪气太重,不应该进去,万一碰到什么鬼魅,那可就完了。有人嗤之以鼻,世界上哪有任何妖魔鬼怪,怕什么,有了大发现,人人拿一百块奖金!最终王玟琳拍板,想拿奖金的跟去,不想去的留守在此。

    王玟琳作为一个考古队头头,理所当然前去,所以我也跟着进去,小丫头这回居然胆子变得很大,也要跟着过去。胡发一酷爱盗宝,这次却居然对我说道:“老弟啊,我还有是留条小命享福吧。你为了女人不顾一切,恕哥哥不奉陪!”

    哭笑不得。

    于是现场留下三个人看守物资,剩余的人都进洞穴。一共十八个人,我拿着步枪在前面开路,杨爱苏殿后,中间先是考古队员,之后就是我们一帮搬运工,拿着各式工具材料。见山开山,见渠架桥。几盏明亮的矿工照明灯,一直弯弯曲曲沿向前方。

    洞穴探险对我而言并不陌生,我在部队当战斗工兵的时候,参与的最大一项工程是浙西国防战略隐蔽场所。那边丘陵起伏,群山环绕,沟壑阡陌,是天然的隐蔽场所。我们建设的工程大部分依托山体洞穴构造,一年差不多有三百天呆在洞里面。这是浙西基本都是水侵蚀而成的喀斯特溶洞,这个洞穴属于远古时期火山喷发岩浆熔化石头后构成,非常干燥,地面积了一层浮土,一脚踩下去轻轻飞扬。

    当初考古队没有涉及到洞穴探险,我们也不是专业人士,设备有些不足。我再前面即使头顶头盔灯,手里还是举了一个浇上汽油的火把,万一碳酸气等有害气体侵袭,火把会熄灭预警。而留在最后的人不时拿荧光剂涂上,防止迷路。

    洞穴没有钟乳石一类阻碍视野,极其开阔,向上有十多米,左右两边五六米,大家不得不用绳子吊在一起避免走失。完全可以想象当年火山喷发的规模,岩浆像是大江潮水滚滚冲击。光滑的岩洞表面不时能够看到人物或动物的刻印,其实在古人生活之前,达里诺尔是个方圆百里的超级大湖,一直把山洞浸在水里,于是石头表面形成了一层坚硬的石灰岩,古人就在湖水退却后居住山洞中遮风挡雨,出于对大自然的崇敬和艺术萌芽的发展,在石头上留下他们生活的印记。数万年之后,人类离开了早期的摇篮,只留下那时的痕迹。

    我们渐行渐远,封闭的空间中失去了时间感,只能通过数脚步估计大概走了两公里多,眼前豁然开朗,犹如走进一口巨大的钟内部,环形光滑的岩壁,雕刻了无数奇奇怪怪的壁画,一直衍生向上一百多米高处,不知道古代的人如何攀爬雕刻。在大钟中心位置,则是突起了一个尖尖的圆锥,距离太远,光线又不足,很难看清那是什么。

    走在最前面的我手一摆,拦住我们向前,先把火把伸出去,上下左右各自试探一次,没有任何异样,才放心地说道:“可以进去了。”

    这句话刚落下,对面差不多同时响起一句空荡的“可以进去了”,众人脸色一变,莫非有鬼?随之醒悟,由于这个空间类似于鸣钟,自然有回音效果了。

    王玟琳举着汽油灯,凝视墙壁上的雕刻,惊叹道:“真是太美了!”钟型岩洞的扩音效果很好,女人低低的话语都嗡嗡大作,震得众人耳朵生疼。

    走进钟型岩洞,地面上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像是细纱,稍微一拖动就灌入鞋帮低矮的解放牌球鞋,着实讨厌。我们这些搬运工在没有得到指示前无所事事,众人三三两两散开,刘姥姥进大观园,看西洋镜一般地发呆四下里张望。而几个考古人员先忙碌起来,展开调查。

    我看到小丫头向后退却,试图将视野更加扩大,忽然一个趔趄,叫埋在尘土堆里犹如小坟头一样的东西绊倒。小丫头惨呼一下,摔倒在地,众人看得哈哈大笑,难得有这些乐子。小丫头坐起来大怒之极,随手捡起地上的一根东西就向我们扔过来,连续数下,叮当叮当,又捞起一颗球,感到触觉异常,忍不住瞟了一眼,顿时发出一阵毛骨悚然的尖叫!

    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个死人的骷髅头,此刻正像掷铅球一样托着,忙不迭丢掉,慌慌张张以手往后爬,哪知摸到了更多死人骨头,更是怕得要死,直到王玟琳赶来搂住她才哭哭啼啼安静下来。

    我们干考古一行的,死人骨头见多了,倒是不稀奇,我捡起小丫头丢掉的骷髅,看模样不是古人的死尸。于是上前在小丫头方才爬行的地方,用脚尖踢开尘土堆,猛然冒出一支步枪,我一愣,拣起来。

    “三八大盖!”

    好歹我是当过几年兵的,部队的纪念品展览室里面就放着当年和鬼子对干之后缴获的枪支。莫非这些尸骨就是当年来到这里屠杀了村民的鬼子们?

    杨爱苏也过来,我们两人或脚或手,陆续扒出一些骸骨遗物,因为比较干燥,保存非常好,不仅有三八大盖,甚至还有一把鬼子军刀。奇怪,他们怎么来到这里死掉了?尸骨上伤痕累累,似乎是经过一番血战战死,但是以当时鬼子们的武力,蒙古部落如何对抗?四下里又没有其他死人的遗迹,我带着迷惑抬起头,和杨爱苏碰了一个眼,他摇摇头,是以也不明白。

    不过鬼子作恶多端,死了活该!

    我们这些人,或是被造物主的天工开物所震撼,或是叫古代人民的绝美岩画吸引,又或是让鬼子兵的离奇死亡所迷惑,唯独有个女人,她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场地中间那个好似敖包一般突起的圆锥型沙堆,一步步趋向那里,缓缓拨开积累千百年的尘沙,里面揭开一个犹如香炉的铜器。王玟琳的小手一边抚摸,一边中了邪似地口中喃喃发出奇怪音调,在念一段咒语,语调更俨然沉重的警告!我一直关切王玟琳,又好奇之,于是凑上前讷讷地叫道:“玟琳姐……”

    “恒淮……”王玟琳头也不回地招呼我,充满了兴奋的喜悦,“发现了了不得的文物哩!”

    我伸长脖子,低头端详,眼前的铜器在缺水,又让细沙掩埋的环境下,保存非常完好,连绿色的铜锈也不见,上面刻着一些鬼符般方方正正的图案,似汉字又不识。我疑惑万分,瞧王玟琳信心满满,追问道:“这是萨满巫师的画符?”

    王玟琳摇摇头,笑道:“胡说什么呢!这是八思巴蒙古字。史载忽必烈命吐蕃萨斯迦八思巴系依据藏文字母制蒙古字,一直为蒙元官方文字,北元灭亡后始废弃。至少我们知道,这些文字是在蒙元年间签刻,奇怪的是……来,你看看!”

    王玟琳指指香炉文字下的刮痕,仿佛隐隐透出另一种花纹的途案,我顿时恍然大悟:“是有人故意把以前刻下的东西刮掉,重新刻上了文字。为什么?”

    她手指滑过蒙古文字,一个个的翻译下来:“草原的太阳已经化为邪恶的蓝色魔鬼,黄金家族已经堕落到无间道,后来的人们啊!千万不要启封禁忌的鬼灯,否则无尽的痛苦降临这个世界!”她思忖道:“似乎以前有人来过了,并且发现了某种可怕的东西,他幸运地活下来,于是刻下文字警告后来的人们。怪了,既然他活着,应该是战胜了那个邪恶的东西,至少能够毁了它,这里没有一点销毁的废墟,他说的禁忌鬼灯在哪里呢?”

    王玟琳秀眉微蹙,忽然舒展,双手往下托住香炉,用力拉起来,叫道:“恒淮,你力气大,帮帮我!”

    我忙不迭地伸手帮忙,一拉,咔咔数下,香炉裂开一个口子,下面是一串灯芯,数百年过去之后,竟然还奇迹般地存有油脂。

    王玟琳说道:“这是雪莲油与龙涎香油的混合物,可以保存数百年。他的意思是点灯就可以打开了?”

    我犹豫了一下,劝诫道:“玟琳姐,这是不是太危险了,要不和大家商量一下?”

    这个娇小的女人看似文弱,性格刚毅,容不得反驳,冰冰地说道:“借你一下火柴。”

    我不敢违逆,慌忙掏出来给她。王玟琳滑着火柴,毫不犹豫地点燃灯芯。

    灯芯慢慢燃起一黄豆大小的火苗,散发奇怪而又好闻的香味。我们紧紧盯住***,心情极度紧张,许久,也没有反应,我不禁嗤之以鼻:“古人吓唬人也太厉害了,枉了我们虚惊一场。”

    忽然轰轰隆隆巨响,顿时天摇地动,我们一齐唰地变颜色,众人大惊失色,莫名其妙地惊恐四望!

七 幽冥鬼塔

    王玟琳身躯剧烈晃动,犹如在跳快节奏的忠字舞,猛然肩膀一斜,低头看去,顿时脸色煞白,地面竟然裂开一个口子,仿佛**无穷的野兽一样吞噬着地面。王玟琳一只脚陷在砂石中,动弹不得,拼死挣扎,生命似砂时计的流沙一样飞速溜走。

    她绝望地闭眼,我心头一撼,一下子扑到她身边,拦腰抱住王玟琳娇小的身子,急忙拖开,两人顾不得狼狈,连滚带爬逃到安全地带,这时再直愣愣地望去。伴随着那地面的裂口越来越大,圆锥型的香炉下部轰轰隆隆呈螺旋状缓缓升起,好像一颗巨大的螺丝钉般,花费两分钟多才完全升起。

    这是一座纯金属打造的佛塔,体积实在庞大,我们完全被震惊!它约莫有三十多米高,底座直径近七八米,气势骇人。浑身黑黝黝,比我以前挖掘地下国防工程时见过的洲际导弹还要庞大!上面没有窗,没有门,也任何装饰品,只在各个檐角挂着一盏灯。从上往下,似乎有个隐身人在操作一样,一盏盏地自动点亮,上百盏***的火光极为亮堂,顿时盖过了我们的汽油灯。但是灯光幽幽,投射到地上的人影似乎恶魔模样,极为鬼魅。

    “幽冥鬼塔!”

    正当我们震撼于古人的智慧结晶时,杨爱苏忽然大叫起来,我扭头看过去,这个胆大的男人第一次面色惊恐,肌肉完全扭曲。

    王玟琳猛然一凛,她熟知蒙古文化习俗,自然晓得,告诉我说道:“幽冥鬼塔是萨满巫师用来镇压邪魔的,层数越多,妖魔越厉害。这一、二、三……竟然有三十三层,代表三十三重天。需得如此镇压,不是简单的家伙啊!”

    她沉吟一下,招呼我说:“恒淮,你跟我来一下。”

    王玟琳大着胆子凑上前去,我虽不情愿,也得硬着头皮跟在她后面。王玟琳轻轻抚摸佛塔,擦掉了一层黑乎乎的墨烟,露出一行奇怪的文字,让她露出迷惑的神情,自言自语又好像对我说道:“蒙古畏兀儿字?这是蒙古人早期的文字,和香炉上的八思巴蒙古文字几乎有一百到两百多年的时间差。究竟是什么人,有能力建造如此巨大的工程呢?除非……”

    “元朝的皇帝吧!”

    我猜度。

    王玟琳点点头,面露微笑:“恒淮真不简单,和我想的差不多。

    我是战斗工兵出身,以我的土木经验,即使以现代的科技,要建造如此庞大的幽冥鬼塔,所需人力物力亦是不菲,更不用提古代了。古代倘若有财力建造这般工程,而且又在偏僻的草原,想来只有元朝的皇帝了。说道元朝的皇帝,我只知道一个奔逃草原的元顺帝,这还是看小人书《大明英烈传》晓得的。

    众人见我们呆在幽冥鬼塔边安然无恙,没有杨爱苏说的那么恐怖,于是一个个大着胆子陆续凑近,最后连杨爱苏也犹豫地上前。大家东摸摸,细看看,其中郭小驷扭下一颗东西,放在嘴里一咬,欢呼雀跃:“是银子啊!”

    除了考古队成员外,这帮搬运工顿时露出贪婪的目光,这幽冥鬼塔这么大,起码有几百吨吧,人人平分,每人也得个几吨银子。于是纷纷掏出工具想挖一把,扰乱不已,阻止不住,直到我朝天放了一枪,才镇住众人!

    “嚷什么,这是国家的!谁要是敢碰一丁点,就是掉脑袋的事情!”

    当时国家的权力在众人面前非常具有权威性,很快安静下来。

    杨爱苏叹了一口气,从搬运工那里收回了刚才扭下的银子,重新安在上面,忽然凑近端详,招招手叫王玟琳过来:“王学姐,有玄机!”

    王玟琳马上小跑上去,仔细查看一下,挥手叫我和杨爱苏各拉一只角,只听哄地一下,在幽冥鬼塔上拉开了一道门。这幽冥鬼塔原来是有门的,与墙身紧密结合。制作的材料金属银经过几百年的氧化变黑,遮掩了门与墙身的界限,需得仔细注意才能分辨。

    面对黑洞洞门后面未知的世界,王玟琳理所当然地正要踏出第一步,小丫头此刻突然出手阻止了她:“王姐姐,够了,一路上我们的冒险已经够多了。毕竟我们的任务是找到石器时代人类的遗迹即可。没有必要参与一些和我们毫不相干的考古。我怕出什么问题呢!”

    王玟琳摇摇头,说道:“即使如此,我还要下去看一看。古人的奥秘在吸引着我!假如你不去,我一个人也会去的。”

    我心头一热,马上跳出来叫道:“玟琳姐,我跟你去!”

    小丫头犹豫了片刻,居然附和说:“我也去!”

    杨爱苏犹豫了一下,说道:“好吧,你们至少需要一个人保护,应付未知的危险吧!”

    我们缺乏地下探险的专业工具,所以只能在现有的器具中挑选。到底我是专门的战斗工兵出身,经验知识丰富,这点上杨爱苏也认同我的主意。我和他戴了安全帽和矿工灯,又背上一圈绳子,我走在先头开路,女子们列于中间,杨爱苏断后,冒着未知生死之险,进入幽冥鬼塔。

    幽冥鬼塔内部中空,黑洞洞的一片,即使强烈的矿工灯照射进去,也只可照亮附近几公尺外的距离,远望就是无尽无际的黑暗空虚。我们辗转绕行,不知不觉竟然产生了一种悬浮在半空中的错觉,只有脚下嗒嗒响声,才证明我踩在实地上。

    一行人踯躅螺旋状的阶梯上,不知走了多少时间多少路程,小丫头终究太年轻,精神意志不过关,开始担忧地问道:“玟琳姐,我怎么觉得我们一直在兜***呢!听说古代的遗迹一般都有机关,是不是我们被困住了?”

    我听小丫头在耳边唧唧歪歪,嫌她鼓噪,于是说道:“不要怕,错觉而已。因为在幽冥鬼塔内部漆黑一片,光线仅能涉及一部分,由于眼睛缺乏对照物,会产生空间无限和时间虚化的错觉。其实……”我停顿一下,“我们只大概过了七八分钟而已。”

    小丫头咦地问道:“好像你手中并没有手表哩!是如何推算出时间的呢!”

    我笑道:“以前我在部队的时候,野外拉练规定不许发出丝毫声音和亮光。有时遇到月黑风高的夜晚,身边一片漆黑,只能循着战友身上特意沾染的气味跟从。走的时间久了,眼睛又仿佛蒙住了一样看不见,很容易失去空间感和时间感,产生不知何时何地的错觉。我们通常通过数心跳计时,我的心脏大概每分钟跳五十次左右。”

    一直不开口的杨爱苏忽然说道:“我们一共走了五百六十一步,大概二百三十多米。”

    我赞许说道:“不错。”

    原本一直被虚空气氛压抑的小队顿时开朗起来,王玟琳说道:“塔这个事物中土向来所没有,乃是从印度传承而来。原本塔的作用是存放高僧的骨灰舍利子,因此开始的时候塔规模不是很大。后来与中土的习俗结合,塔逐渐产生了镇邪的作用。譬如民间传说中的白娘子,就是让法海和尚镇压在了雷峰塔。恒淮曾经在杭州当过兵,对此应该很熟悉吧。”

    我不禁摇摇头说道:“世人纷纷传言雷峰塔下镇压了白娘子,妖气如何森森之类鬼话,言过其实罢了。以前趁着部队轮休,我和几位战友一起跑到那边去看看鲜,但见四处断壁残垣、杂草丛生,把好端端的一项风景名胜糟蹋成废墟。”

    王玟琳莞尔,说道:“每个塔的建成,都有其一定的特殊历史含义。就拿雷峰塔来说,那是吴越国国王为保佑爱妃修建。而眼下的幽冥鬼塔,则是另外的意义。在塔基以上共有三十三层,象征至高无上的三十三重天;塔基地下部分幽暗阴寒,无限下陷,代表了十八层地狱。”

    小丫头瑟瑟打了个酣战,支支吾吾说道:“那,那,我们岂不是就在通往地狱的黄泉路上?”

    王玟琳点点头:“可以这么说。”

    我啐了一口,教训道:“亏你还是无产阶级教育出来的知识分子,你是共青团员吧?怎么能相信地狱之流牛鬼蛇神呢?”

    小丫头不服气地哼了一下,不理睬我,转而向王玟琳问道:“玟琳姐,你说过幽冥鬼塔是为了将一个古代的妖魔镇住而建造的。但是塔最初是存放骨灰,相当于陵寝。同时塔基地下部分代表地狱,不正是死亡世界?你说,这会不会其实是某个人的陵墓?”

    王玟琳一怔,喃喃自语:“这点我倒是没有考虑过,极为有可能。我国古代的大部分王公贵族统治者都喜欢大兴土木建立陵墓,只有蒙元一朝,信奉秘葬。砧子山一带杳无人烟,倒是极好的埋葬场所。说不定下面就躺着一个元朝皇帝的棺材!”

    大家一边说笑着往前走,谈到发现元朝皇帝陵墓之后如何如何,我依旧警惕地注视着前面,猛然脚下塌空,踉跄几步,幸好部队的平衡训练没有丢掉,硬生生地收住身子。其他几个可没有我这么好了,顿时三人跌了个荤七素八,好在已经踩实平地了,不至于受伤。原来幽冥鬼塔里面一片漆黑,矿工灯照射距离有限,看不清脚下的阶梯,心理一直默认是走阶梯的步伐。冷不防踩到平地的时候,身体平衡系统没有调整,几乎就要摔倒。

    小丫头一屁股坐在地上,又哭又闹,大骂我是存心整人。我无可奈何,但是不肯削面子像她道歉,也懒于应付,只是看着她的时候忽然问道:“你……手心按着什么?”

    小丫头抬手一看,按着一个圆圆的光滑的球形,原本以为是石头,哪知又是一颗骷髅头,顿时魂飞魄散,妈呀一声惨叫,缩到王玟琳背后。

    我讥讽道:“看来你真的惹鬼啊!不是碰到骷髅就是遇到鬼。”

    小丫头顿时不说话了,悻悻盯着我。

    杨爱苏估计空间足够宽敞,从背囊取下汽油灯点亮,纵然如此,亦是照亮了周围三四尺而已。方才小丫头身下躺着一具尸骸,凌乱散落一些物品,有钢盔、水壶、手枪,看情形似乎和地上日本鬼子一起来的人,为何唯独此鬼子死在这里?

    我突然看到鬼子尸骨下压着一个圆盘状的物体,从骨骸的姿势判断,仿佛是他故意藏起来。我把尸骸踢开,捡起圆盘,翻来覆去地研究。历经五十几年的岁月,圆盘已经微微发黑,里面却仍旧存有凝固的油脂。我好奇地熏熏,忍不住舔了一下。

    “等等!”

    杨爱苏倏然止住我,抢过圆盘,拿在手上端详,浑身战栗不已,颤颤悠悠说道:“这,这不是人骨油灯吗?看年份,就是用达里诺尔边发现骷髅的头盖骨做的!”

    我们三人脸色一起变掉。

    我问道:“鬼子把山中居民杀掉,用他们的头盖骨做人骨油灯何用?我虽然知道鬼子们残忍异常,但做这个事情也太邪门了!”

    杨爱苏面色凝重,说道:“我猜,当年鬼子们来到这里之后,依据萨满巫师教某些黑暗流派的邪门仪式,把这里村民们活活锯下头盖骨做人骨油灯,然后又把骷髅堆积在一起,防止怨灵作怪。最后的结果是都死在这里。倒是这人骨油灯里面的油脂……”他凑近鼻子嗅嗅,面色凝重,“存放了四十几年也没有变坏、挥发,既非牛亦非羊,我肯定这是尸膏!”

    “尸膏?”

    我奇怪地问道,转念一想,牛羊死后不也是尸体吗?

    “尸膏特制用人的尸体煎熬的油脂,添加某种特殊物质之后制造出来的油膏,在平常室温下不易溶解挥发,只有点着了火,才会熊熊燃烧。据说这是蒙古帝国时期拔都元帅远征西域,从波斯人那边学过来的。”

    我脸色唰地雪白,刚才还舔了一下,当即作呕。

    王玟琳一边替我捶背,一边埋怨说:“亏你还是当过兵打过仗的人,怎能这般不谨慎?幸好只是人油罢了,若是有毒,此刻你老早一命呜呼了。咦,这是什么?”

    王玟琳弯腰从鬼子尸骸边捡起一个黑色笔记本,由于光线昏暗,封皮又是黑色,方才一直没有发觉。当我吐得昏天黑地时,王玟琳屈身为我捶背,眼见顿时发现了这个黑色笔记本。

    毕竟五十多年过去了,经受岁月的摧残,黑色笔记本已经极为脆弱。王玟琳小心翼翼地翻开本子,随便翻看了几眼,忽嘴角扬起一丝微笑:

    “原来如此!”

    王玟琳喃喃自语,合上黑色笔记本,闭目思忖。

    我疑问道:“玟琳姐,上面说了一件什么事情?”

    王玟琳慢慢说道:“上面记载了日本人发现了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于是过来寻找的事情。”

    “什么!”

    众人大惊失色。

    王玟琳说道:“好吧,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你们吧。”

八 满洲野望

    一九四五年八月,伪满洲国“新都”通化。

    夏,是万物滋长的燥热时节,然而对于盘踞东北长达四十年的关东军来说,却不啻于寒冬般末日的来临。八日晚,一百五十万精锐的苏联红军,在元帅华西列夫斯基的率领下,借着夜色突然从中苏边境的三个方向同时对关东军发起猛烈进攻。关东军早在诺门坎战役中就饱尝了苏军的铁拳,甫一交手,精心布置的防线立时土崩瓦解。关东军携着伪满政要,忙不迭地放弃伪满首都新京,慌忙逃窜至通化。纵然凭靠通化地下的要塞堡垒获取少许心理安慰,在关东军内部亦是弥漫着一股毁灭前的颓丧气息。但是就在地堡的这么一个房间内,一排关东军军官齐齐地跪坐在榻榻米上,个个脸上布满着自信、绝然的神情。

    他们当中,最低军衔的也是少尉一级,大的甚至是大佐,如此众多尉佐级别的军官齐聚一堂,着实罕见。而且在房间内,每个人的前面都摆放着一张小小的茶几,上面不是作战地图和进攻计划,却是日本传统的饮食、清酒,甚至身旁都有一个艺伎伺候,这根本不是面对苏军咄咄逼人进攻时刻的应有表现,反倒是关东军赏樱时的聚会。

    “噗!”

    日本传统的纸门被滑开,从外面走进来一队将佐一级的军官,为首的人蓄着小胡子,面色阴沉,正是关东军总司令山田乙三,旁边的是参谋长秦彦三郎等。

    那排低阶的军官立时站立起来,齐刷刷地向山田乙三敬礼,后者满意地点点头,说道:“诸位,如今我大日本帝国危难在即!米国鬼畜在南方咄咄逼人,露助不守信誉,悍然发动向我们的袭击!皇国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

    日军内部阶级严密,没有上司的命令,下级不能胡乱发言,但那排低阶军官中军衔最高的大佐久迩宫春日有皇室血统,身份不一般,于是叫道:“大将阁下,请发布命令吧!为了皇国的千年繁荣,为了天皇陛下万世一系,我们万死不辞!”

    山田乙三说道:“甚好!今日将你们召集过来,就是为了一件事情,只要你们把这件事情达成,米畜露助,何足道哉。皇国必然八宇一纮,万世流传!”

    山田乙三顿了顿,那些低阶军官都一起看着他们的司令官。那山田乙三脑袋轻轻撇转,朝参谋长秦彦三郎示意一下,于是后者一鞠躬,摊开手里的文件夹,朗声念道:“你们的任务,便是将成吉思汗的陵墓找寻出来,里面埋藏有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另外,你们还有一个任务便是把满清的龙脉发掘出来,传说满清当年入关时,将中国积蓄了数千年的财宝抢掠一空,统统运至关外,埋藏在龙脉下,以图败退的时候利用这些财宝卷土重来!”

    在场的所有军官都是霍然一惊,他们原本猜测,此间总司令召集他们,必然有大事,或是去暗杀斯大林,或是去偷窃传说中米国人研究的神秘超级炸弹,哪知公布出来,居然是如此一个无聊的计划。若在十多年前,关东军全盛时期,把这个计划提出来,可以博得天皇一乐,如今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谁有这份心思?

    由于日军内部严格的阶级制度,这些低阶军官没有把疑惑的心声吐露出来,可是脸上都明明展现心思。山田乙三察言观色,点点头说道:“我晓得你们的疑惑,可是这两件事情,确实对我皇国的兴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山田乙三慢慢解释道:“八百多年前,在这天下,南宋占据了最富裕的土地,最多的人口和最先进的武器,女真的金国拥有最强大的武力,最野蛮的尚武精神。如此强大的两个国度,却都在几十年内,让人口不足二十万,武器低劣,使用的箭头甚至是牛骨制造的蒙古人所打垮,然后四面征战,占据了大半个世界!出乎意料,这个庞大的蒙古帝国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又很快的分崩离析,崛起地快,覆灭地也快,叫人啧啧称奇,难道里面不存在着什么某个因素吗?十几年前,我皇军把满清的皇室带到满洲来,建立了满洲国,全面控制了他们,终于得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成吉思汗的霸权,是靠一个神秘的因素促成了!”

    低阶军官们都伸长了脖子,聆听司令官的教诲,他们都是经过严格教育,熟知中国的文化历史,此刻听到天下占据土地最大的霸主,不免心惊胆颤。

    “……但是,这个因素实在太可怕了,除了成吉思汗之外,几乎没有蒙古人能够控制它!所以自从成吉思汗驾崩之后,蒙古人就把这个秘密封印起来,埋藏在他的陵墓里。直到三百多年前,满清的开国君主努尔哈赤,他也发现了这个无敌于天下的秘密,于是在他手里,终于达成了霸业,将整个中国占据,尽数化作殖民地。然而他也知道,始终无法把这个可怕的因素完全掌握,万一后代不肖,满洲人也会落得黄金家族一样的下场,所以在他之后的几代里,红歹、多尔衮等等,把中国的所有财富掠夺到关外,掩埋在满清的龙脉底下。传说,价值相当于半个地球!”

    每个低阶军官都听得目瞪口呆,惊讶不已。

    山田乙三继续说道:“可惜,溥仪那老小子嘴巴很硬,居然不肯说出来,不过也无妨,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大致了解到了成吉思汗陵墓所在的地点,只需你们将其发掘出来,那么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终将由我大日本皇国掌握。届时,我皇军无敌于天下,宰杀米畜露助如杀鸡尔,制霸天下,指日可待!”

    说完,山田乙三拿起艺伎奉上来的清酒,高高举起,其他军官也纷纷拿起酒杯,只听山田乙三叫道:“皇国兴衰,在此之举,诸君请努力!”

    山田乙三一口饮尽清酒,甩手将酒杯扔在地上砸碎,其他军官纷纷仿效,榻榻米上乒乒乓乓响声不绝,吓得艺伎们簌簌发抖。

    野兽毁灭之前,总是最疯狂的!

九 椁木圆棺

    王玟琳通过黑色的黑色笔记本说完这个故事,伸出小脚,踢了一下地上的骨骸。尸骨历经五十几年岁月的洗礼,老早风化,顿时化作碎片。王玟琳叹气道:“这个尸骸的主人,大概就是日本关东军探险队的头目久迩宫春日吧!可叹,日本人费尽心思,却功败垂成,莫非这是冥冥之中的定数?也罢,就让我来探索成吉思汗皇陵的秘密!”

    她向我拿走汽油灯,高高举起,四下里搜寻一番,在稍微不远处,露出一个巨大的岩洞。她站在岩洞口向我们招招手,示意我们赶快过去。

    我凝视那黑漆漆的岩洞,表面不规则的玄武岩垂下来,竟然好似一头巨蟒张开了大嘴引诱我们被吞下去,心中莫名的一阵恐慌,但见王玟琳已经进去,便不得不跟上。本来由我探路,此刻王玟琳走在前面,我飞快地窜到她身边,一把抢过汽油灯,厉声叫道:“我来!”

    王玟琳先是一愣,随后摆出会心的笑靥。我转身好像听到背后她在轻声嘀嘀咕咕:“我就知道,只有你对我好……”

    越往前走,鼻中闻到的一股硫磺味道越发浓重,纳闷之极。忽一块巨石仿佛天外陨石,插在我们前行的道途上。我举起汽油灯,眼前巨石高约七八米,光滑平整,漆黑的岩石层上刻着一个佛像,两边是奇怪的蒙古文字,依稀就是萨满寺庙里面发现的九转经轮上那咒语。

    王玟琳推开我,走到前面来仰头看着巨石,口中念道:“黄金家族的子孙们,请远离吧!蓝色魔鬼的恐怖力量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这是一种长生天也畏惧的恶魔。不要在前进了!否则,面对的将是无间道里的黑暗未知力量!”

    “蓝色的魔鬼?”

    王玟琳自言自语,“这是什么?”

    我说道:“上面在警告我们,九转经轮、幽冥鬼塔,加上这块镇邪石,已经是第三次!莫非里面真的常有非常可怕的东西?”

    王玟琳默然,顷刻道:“不必理会,这是统治阶级用来吓唬劳动人民的把戏!”

    我老早疑惑不已,心中念叨着王玟琳的名字,于是硬着头皮往里面走,越走越宽敞,约莫走了几百米,脚下冷不防打滑,幸亏事先做了准备,低头一看,是一只动物的骨骸,看体型模样,大概就是马吧!

    我跨过马骨入内,眼看这样的动物尸骨越来越多,甚至人类的尸骨也夹杂在其中,或头身分离,痛苦地伏在地上,便是惨遭杀害的殉葬奴隶;或人死骨不倒,身穿铠甲威武地骑在马骨上,这是自愿殉葬的武士。层层叠叠,堆积近半米高,竟不下数千具尸骨。我们各自都心惊不已,一起拉着手依次通过尸骨的海洋,平常小丫头见到尸骨就大呼小叫了,估计光是今天也已经看多,见怪不怪,难得闭嘴,只余下沉沉的呼吸声。

    汽油灯的光线照射范围有限,我只能看清尸骨堆的一部分,推测可能形成以中心围成圆环状,走过尸骨堆第一眼看到一个石头平台,刻有代表马和鹰的图案,栩栩如生。平台上陈列着一排灯架,陈列了几个人骨油灯,恰好空缺了一只。

    王玟琳大喜,笑道:“终于找到这里了!”

    我们拣到的人骨油灯放在杨爱苏手里,王玟琳示意杨爱苏放回去,点着火尝试一下。

    我担忧地问道:“玟琳姐,这会不会……”

    王玟琳打断我的话:“没关系的!人骨是通灵的,其中灵气最集中部分就在头部。而头骨中最灵的就是头盖骨,它是天地与人之间交流的中介,凡是萨满巫师教祭祀,最喜用头盖骨。据说西藏某些宗教流派一次祭祀,点燃了一千盏童男女头盖骨做的灯。通过点燃的火散发人的灵气,沟通天地。所以人的头盖骨是最神圣的,用头盖骨做灯来召唤,肯定不是恶魔,而是圣洁的神灵。”

    我顿时默不做声,不知她是如何理解这番道理,虽说头盖骨是圣洁的,但是来路不正,是日本鬼子活活把人的头盖骨锯下来,那惨烈的表情迄今让我不寒而栗,怎么还算圣洁?

    其他人好奇心压过了担忧,杨爱苏掏出打火机把火苗引入一个人骨油灯,轰地幽蓝的火焰猛然弹起,紧接着,周围的人骨油灯就如多米诺骨牌一般,一个接着一个自动燃起火焰。不出十多秒,立时把这里照亮如白昼,远远望去,人骨油灯竟然排成了整齐的“卐”字形状。***幽幽,异常诡秘!

    “德国法西斯!”

    联想到苏联二战电影中常常看到的德国法西斯标准,我失声叫出来。然,如此诡秘的气氛下,王玟琳居然噗哧一下,我顿时懊悔,莫非哪里搞错了?

    小丫头气势汹汹地向我发起进攻:“笨蛋,这哪是什么纳粹符号啊!这分明就是‘卐’字,由武则天钦点读作‘万’,象征吉祥如意。而纳粹符号恰好形状相反,叫做逆‘卐’字。且说了,德国法西斯打不过苏联,跑到中国来干吗?和日本鬼子一起寻死?”

    竟被这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鬼教训,我异常恼火,但是又不好在王玟琳面前发作,正龇牙咧嘴中,大地猛然轰轰烈烈,仿佛几百辆坦克在身边开过,声震乾坤。然后咔嚓咔嚓,地下传来巨大齿轮运作的声响,原本排成整齐“卐”字的人骨油灯缓慢移动,围成一个圈,中央地面裂成两块,一口似乎棺材样的大匣子呈螺旋状徐徐升起。我们不禁屏住呼吸,瞪大眼睛紧紧盯住。其实我手心都是汗水,心中暗想,万一触动了某个杀人机关,我第一时间就要拉王玟琳逃命。

    棺材终于从地下升起,完全暴露在人骨油灯的照亮下,然而叫我大失所望。我本以为,有能力建造巨大的地下宫殿和几百吨幽冥鬼塔的人物,起码把最重要的东西打造的好看一点。哪知眼前出现的匣子根本是三人合抱粗细的原木桩,以红漆细细粉刷一通。历经几百年岁月的冲洗,原木丝毫没有裂痕,依旧紧紧阖密。不过我看原木中间段有一道人工制造的整齐金边镶痕,似乎在里面做了什么手脚。

    王玟琳欣喜若狂,眼神和那时她看到古人岩画的表情一模一样,甚至更加狂热。对面的原木桩至于她而言就是饿汉对着米饭,流氓看着美女,脚下不禁一步步趋向原木桩,正要跨过人骨油灯时,我猛然跳起来高叫:“小心!”

    人骨油灯地表下轰地扬起一团火焰,幸亏我及时把王玟琳拉开,没有烧着,那火焰蓝幽幽,点着了尸骨遗骸,不易燃烧的骨骼像是蜡烛一样熔化。

    “好险!”

    我额头汗水涔涔,幸亏我反应够快,方才别人都盯住原木桩,唯独我注意到人骨油灯之下的地面居然像是有生命一样缓缓裂开,火焰扑向王玟琳。

    渐渐地前方冒出灼热的火焰,我心中暗自不禁诧异,怎么着火了?莫非是人骨油灯温度如此之高,竟然点着了岩石?片刻心中恍然大悟,砧子山本是一座死火山,地下岩浆无力喷射,却依旧未熄灭,遇到裂缝就冒了出来。

    我唯恐王玟琳再次冒险,不顾一切强行把王玟琳拖开。

    王玟琳兴奋之余,把不能靠近原木的心情转化为激情向我倾诉:“你知道我们发现了什么?奇幄温amp;#8226;孛儿只斤amp;#8226;铁木真——也就是成吉思汗的陵墓啊!这是多么伟大的发现,比兵马俑出土还伟大无数倍。因为蒙古人奉行秘葬风俗,死后毫无例外埋到不知晓的地区去。为皇帝掩埋尸体的人都是最忠心的侍卫,埋葬之后,他们自己就会自杀殉葬。这样,历代蒙古帝王的陵寝都成了一个谜团,特别是蒙古人的第一君王成吉思汗!传说,成吉思汗最忠心的将领遵循‘密不发丧’的遗嘱,把他遗体悄悄埋葬在事先选好的陵墓内,随后,这最忠心的将领命令将发丧的所有士兵灭口,只身回到大都,却旋即遭到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的灭口,于是这成吉思汗陵墓的秘密永远埋藏在死者的地狱。我看了日本人的黑色笔记本才知道,后来日本人不知道如何得知了这个秘密,于是派遣关东军的一只特种小分队前来考察,却神秘地死去。我依照他们记载的方法,终于启开了世界上征服土地最多、杀人最多的统治者的陵寝!”

    我看着她的眼睛热情地像是着火了一般,仿佛回到文革时候红卫兵的眼眸,不禁打了个酣战,疑问说:“但这皇帝也太寒酸了,陵墓造地很宏大,棺材却是一根木头?”

    王玟琳从我怀中挣开,笑道:“你不懂,那时蒙古人还信奉崇尚自然的萨满教,认为只有把尸体放在木头中间才会灵魂不朽。这叫作椁木圆棺”

    其实我心中还埋着几个疑问,说是秘葬,但由幽冥鬼塔的留下的两种不同蒙古文字和鬼子的遗骸来看,成吉思汗的陵墓已经不止一次有人来过。在我印象中,皇帝的陵墓一旦被打开了,没有几个好下场。慈禧太后单不用说,硬是叫孙殿英炸开坟墓,尸体也被拖出来,烂得都长白毛了,甚至连国家开掘的万历皇帝陵墓,亦是不得安宁,陵寝被红卫兵砸个稀巴烂,尸骸遭到焚毁。成吉思汗陵墓第一次来的人是四百多年前的蒙古贵族,那时大概刚刚被明朝太祖打回老家了,想借助祖先的伟大英灵夺回中原,是以不敢动祖先的陵墓,这样好说。第二次来的是鬼子们,他们不仅没有动一丝一毫,甚至全都在这里陪葬了。难道皇帝的陵墓连一点防护措施都没有吗?

    我倏地打了一个酣战,心头凛然,隐隐约约想到什么,却是如一团乱麻,找不到头绪。扔不住抱住脑袋苦苦思索,喃喃自语:“到底哪里有问题呢?”

    小丫头头一回参加考古探险任务就有如此重大的发现,心中异常兴奋,正在这时,外面传来隆隆雷声,音响有异,不似寻常的雷击,且说声波再凶猛,毕竟需要空气传播,在外面的怎么能传到与世隔绝的百多米深的地下呢?我再侧耳倾听,脸唰地转白,挥挥手大喊道:“不好了!上面有人引爆炸药!”

    须知,本次野外考古,多是荒山野岭,预计可能要开山辟路,于是特意带了几十公斤工程炸药。我出身战斗工兵,又打过仗,不知拉响过多少个炸药包,爆破技术虽不敢自吹炉火纯青,但也精湛到仅仅凭爆炸声响就可以判定炸药种类和炸药数量了。光听这沉闷的雷声就知道,上面哪个王八蛋把十多公斤炸药引爆了,其爆炸威力,足以把一座小山炸飞。而在在这个结构不稳定的地下岩洞里引爆,将是一场的彻底灾难!

    头顶的乱石受到剧烈震荡,摇摇晃晃,顿时像是下雨一般劈劈啪啪砸下来,若直接击中的话不亚于挨了一颗步枪子弹。眼下我只能顾及身边的女子,对杨爱苏和小丫头大喊大叫,示意他们自己逃命,然后顾不得自己危险,飞快地脱下安全帽就扣在王玟琳脑袋上,拉住她的小手四下里寻找可躲避落石的场所。我们过来的那个山洞此刻距离我们太远,还得跨过一片尸骨堆,搞不好半路上就被砸死。我心急如焚,猛然间瞥见一个地方,立时欣喜地暗叫一声:“天不亡我也!”

    我紧紧拉住王玟琳,冒险跳过喷着滚滚浓烟的地缝,两人径直冲到成吉思汗棺木边,我低头一看,果然如我猜测的一样,成吉思汗的椁木圆棺既然是象电梯一样从地下升上来,必然有一条上升的通道。虽然空隙不大,躲避两个人却绰绰有余。我把王玟琳托了起来,说道:“小心!”

    说着,就把王玟琳扔了下去,然后纵身一跃,也跳了进去!

    我一跳进去就后悔不已,耳边呼呼风吹,怕不下有几十米吧。这样人摔下去,还能活命嘛?早就化为肉酱!

    只是下落速度之快,竟然容不得我多想,猛然双腿一震,好像插到了面粉堆里面一样,然而下降之势不减,身子往前一仰,竟然把整个人拔了出来,连连翻了好几个跟头,才止住落势。摔得头昏脑胀,摸摸身上,除了惹着一身尘土,倒是也没有受伤,奇迹了!

    我捂住鼻子,这里硫磺味很浓,估计是一片火山灰,恰巧救了我,不知王玟琳安危如何,我急忙站起来,大声呼喊:“玟琳姐,玟琳姐!”

    “我在这里……”

    不远处传来一个微弱的女声,我睁眼瞎地迎上去,先触到一团软软的肉,倏一惊,急忙把手缩回,倒是对方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胳膊,两人互相摸摸,确认对方才送了一口气。

    那王玟琳咯咯娇笑,遇到危机不仅不担心,反而开心地笑起来,真是个怪异的女子。

    脑袋上突然盖上一顶安全帽,王玟琳说道:“你才要当心,那般情况下,还惦记着先把安全帽给了我,所以刚才那个事情我就不计较了。”

    我讷讷,不知道说什么好,尴尬地搔搔脑袋。

    “玟琳姐,我不是有意的……”

    王玟琳淡淡地说道:“傻弟弟,我怎么会怪你呢?”

    “你有没有带照明工具?”

    她问。

    由于刚才只顾逃命,身边的一些器具统统没有来得及带,安全帽上的矿工灯似乎也摔坏了。眼下一片漆黑,我们只能互相搀扶着小心翼翼地前进。脚底踩在柔软的火山灰上,深一步,浅一步,耳际边则传来咔嚓咔嚓有节奏的声响,显然不是天然出产,我估摸就是成吉思汗陵墓的地下机关。明知不一定会成功,我们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循声前行。

    我们的眼睛在黑暗里面呆了许久,逐渐适应暗光,似乎看到远处隐隐约约透着一股模糊的红光。当越走越近,那红光越发明亮,耳边的器械运作声响也越大,就像是几十台车床一起在大吼。

    王玟琳兴奋地拉着我向前跑出来,那红光明亮如白昼,她高兴地大叫:“我们出来了!”

    然而她的脸色顿时僵住,就像是一刹那间结冰,无力地跪下。

    我默不做声,在黑暗未知的世界里面我们心存一份侥幸,眼下却绝望了!不错,这正是成吉思汗陵墓内部的器械运作区域,就是这些巨大的金属齿轮铸成的杰作把庞大的幽冥鬼塔和成吉思汗棺木推到外面。方才我就一直在怀疑,如果把几十吨银子推动,那到底需要怎么样的动力啊!纵然借助现代的器械,起码也要百多台东方红拖拉机合力,那么古代的人们用什么呢?我猜测起来不在乎自然力量,水力或者风力,但是干燥的内蒙古高原一年也不过降雨几十毫米,风倒很大,百米多深的地下根本不可能存在。所以,古人用了我们现代人也不敢动用的力量——岩浆的热能!

    眼下我们就呆在一块峭壁上,对面是一组庞大的器械,说不定就直接可以通到外面,然而中间却叫一道七八米宽的岩浆河阻塞。桔红色的岩浆不停翻滚,热浪腾腾,映在脸上一片灼热。这些岩浆冲到数台巨大的金属水轮上,咔咔转动,齿轮带起黑色的零件,一直绵延的远处。

    我们根本无法渡过岩浆河!而退回去的话,目不视物,说不定就迷路活活困死!

    我顿时颓然坐下,垂下头,有气无力,心中黯然,虽然我只是一条光棍,无妻子无父母,了无牵挂,毕竟对活命恋恋不舍,心头一片迷茫。正郁闷中,背后一双冰凉柔软的小手悄悄伸过来,勾住了我的脖子,背脊靠上两团软肉,耳边吹气若兰:“恒淮,你还不是男人吧……”

    我一呆,我怎么不是男人,当我转过头,却看到王玟琳面颊呈玫瑰色的粉红,娇艳欲滴。她本是个极为出色的江南美女,但在此刻,更有一种致命的诱惑力,甚至连她的声音也是特别好听:“来吧,姐姐教你做男人……”

    我不由自主地顺着王玟琳的引导,那灼热的岩浆河边,是更为灼热的两个人。

十 逃出生天

    许久,王玟琳懒洋洋地趴在我的胸口,额头汗津津,眼帘半眯,那白皙细嫩的南方女子肌肤,忍不住让我粗糙的手老是去抚摸。我忽然冲动地把王玟琳抱住,叫道:“玟琳姐,你嫁给我吧!”

    王玟琳轻笑地推开我,叹道:“我年纪比你大,又是一个寡妇,倘若嫁给你,还不给人笑死!”

    “我不在乎!”

    “傻孩子!”

    王玟琳蓦然凝视前方,似乎陷入了无尽的思索,听她絮絮说道:“我家是个考古世家,我爷爷祖上是大地主,他无所事事,整日考据,曾经是第一批发现并研究甲骨文的人员之一;我爸爸就读英国剑桥大学的博士学位,每每看到大英博物馆里陈列的中国国宝就痛心不已,听说新中国成立之后,毅然突破重重障碍,带着我和妈妈回到祖国。开头几年还可以,爸爸带着极大的热情深入古代帝王陵墓的研究,曾经和郭沫若一起打报告,要求开挖秦始皇陵墓。然而到了六十年代,他一夜之间就被打倒为反动学术权威,受到批斗、游街,我爸爸性子高傲,不堪受辱,愤然自杀抗议,之后妈妈也思念伤心过度去世。我爸爸有一个贫农出身的学生,为了保护我和我结婚了。虽然我很感谢他,但是我毕竟不喜欢他。不久他在保护文物活动中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又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在爸爸朋友的庇护下,我一直安然呆到了文革结束,开始参与其他考古发掘。我一直想完成爸爸的心愿,发掘一个帝王的陵墓,眼前纵然是个大好机会,可笑我们却成了殉葬品。”

    她无奈地笑笑摇头,我说道:“不,我一定会让你达成心愿!”

    我瞥见胡乱堆在地上的衣物,忽然心念一动!

    我在衣服堆里面摸索翻腾,无意中挑起一件女子的贴身亵衣,正讷讷脸红之际,王玟琳恼羞成怒,扑上来推开我,一把夺过,抢到手里,嗔骂道:“你这大流氓,做甚?”

    我搔搔脑袋,尴尬地笑笑,心中暗自嘀咕:“人都看过摸过做过了,光是一个文胸,发什么大火?”

    当然口中哪敢吐出来,王玟琳不知我的龌龊心思,白了我一眼,背过身穿衣。

    其实王玟琳的背影更加好看,纤弱的腰肢、滑腻的肌肤,构成一幅旖旎曼妙的画卷。我方打量几眼,王玟琳转过头瞪了我一下:“看,还没有看够!流氓!”

    我灰溜溜地收回目光,低头认罪。

    王玟琳穿好衣物,便一言不发地帮我搜罗衣服总夹带的工具。她毕竟是一个聪慧的女子,稍微一点指示即洞察下一步行动。我计划用我们两人所穿的外套做成一条绳子,长度恰好能够延长到对面。只是当我稍许碰到她的衣服,王玟琳就狠狠地抢走,啐道:“大流氓,我的衣服你不许动。之前要做什么,也得事先说声。若直接动手,害得我以为你老大不正经!”

    结果最后只找到一把钢笔大小的考古锤,刚才急于逃命,顾不得丢弃的大部分工具。这只考古锤还是因为小巧,王玟琳顺手插进上衣口袋里才得以保存。

    我们实在缺乏趁手的工具,外衣都是用非常结实的帆布编织,一方面足以支撑我们两人的体重安然掠过岩浆河,另一方面,我们或用手撕,或用牙咬,十八般武艺全上,费了半天劲也只是撕开一条裤腿。我和王玟琳牙疼手酸。累得气喘吁吁,坐在衣服上,相对无语。

    那王玟琳秀眉微蹙,无意中瞥见随手丢在地上的无用考古锤,忽然眉毛舒展,大喜叫道:“我怎么忘了?”

    我一怔,王玟琳走到岩壁边,捡起两块石头相互敲击,待到打碎之后,于碎片中挑挑拣拣,选了一块边缘锋利的石块,稍微加工,就成了一把锐利的石刀。

    我顿时恍然大悟,我们是石器时代古人类的考古队,时常发掘出一些石刀、石斧。既然十几万年前的原始人都能制作出不亚于现代刀具的石头制品,我们当然也能!火山喷发形成的玄武岩无比坚硬,是制作石刀的极好材料。

    我正要上前帮忙,王玟琳似乎发现了什么,趴在岩壁上细细摸索,向我招招手:“恒淮,你快来看看!这是——……”

    我上前,王玟琳用手抚摸岩壁,擦去一层尘土,借助岩浆火红的光芒,岩壁上显现一个个线条虽简陋,但是形象清晰的小人儿画像。跟了考古队十几天,我学到不少知识,懂得这便是花二苦苦找寻的原始人的岩画,想不到在洞穴深处也残留。原始人的岩画珍贵无比,今日里看多了,倒不觉得如何稀奇。

    王玟琳指着岩画,上面一个个小人,分别用一个圈代表头,五条线代表躯干和四肢,粗糙得如有小孩子的涂鸦。他们手中执矛一类的兵器,却在围攻另外一个小人。那小儿画面极为奇特,头顶照着一个圆圈。只见其他小人纷纷倒下,断头断手,惨不忍睹。那圆圈小人则又多了一个类似骷髅的图案。我心中倏然一惊,听王玟琳说道:“你看,这像什么?”

    我打了一个酣战,说道:“这不是和人皮刺青上看到的几乎一致!难道……”

    王玟琳冷冷地说道:“也就是说,这个一直被人们恐惧的怪物,不仅仅出现在几百年前,甚至几十万年前也存在了。究竟是怎么样可怕的东西,竟然可以存在数万年呢?”

    我拉住王玟琳,急切地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赶快走吧!

    王玟琳点点头,释然同意。用她制作的石刀,轻易地就割开了帆布衣服,撕扯成一条条的细索,搓为一条长绳!我在绳子一头绑上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块,挥舞几下,瞄准对岸的齿轮唰地扔出去。不偏不倚,正中对岸一个齿轮的空隙里。王玟琳一阵欢呼,激动地抱了抱我。我毫不在意,部队中手榴弹扔了五六年,可不是白训的!

    我收收绳子,卡在齿轮里,王玟琳个子小巧,一百斤都不到,加上我的重量,总共两百多,绳子差不多够结实。于是对背后的王玟琳问道:“准备好了吗?”

    王玟琳双手紧紧搂住我的胸脯,两人腰间用剩余的绳子绑住,万无一失。之所以决定带王玟琳一起过去,则是考虑到她即使常年野外活动,但是对于飞崖走壁之类的技术毕竟不擅长。万一我先跳了过去,她过不来;或者我失败摔死,她也没有办法渡过。与其如此,倒不如我们两人一起冒险一搏。我们的运命已经牢牢系在一起!

    王玟琳嗯的一下,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蓦地大喝一声,快速前跑,奔到悬崖峭壁口,双足往下一蹲,猛然一跃,整个人借着加速度飞一般地掠过岩浆河,那沸腾的热岩浆噗噗直冒起,一不小心就会掉下烫死。眼看飞到了对岸,正要撞到齿轮时,我一下子松手,掉在地面上,踉跄后退几步,戛然刹住,眼角余光往后瞄了瞄,额头汗水涔涔,几乎要摔进岩浆河。

    王玟琳背后伸手,拿她的衬衫在我额头轻轻擦拭,温柔恰如一个小妻子。我口中不住喘气,心中余悸未了,这回真的是千钧一发的危险,纵然在金三角战场上与子弹为伴的岁月,也是没有这么凶险,只觉得两腿战栗不已,忽然一软,顿时跪倒。

    王玟琳解开绳子,离开我的背脊,温存地搂住我,贴在我的脸上摩娑,喃喃说道:“我们成功了,我以为,我们原本都会死在哪里!”

    她的面庞肌肤凝脂般光滑细腻,衣襟没有系好,稍许敞开,露出了两只可爱的小兔子,我冲动地猛然将王玟琳推倒。后者一声惊呼,脸上扬起红晕,推推搡搡拒绝我:“等等,我们回去了再说,反正,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

    听她的口气,似乎以后就跟定我一辈子了,我大喜,把脑袋埋在她胸口胡乱摩擦,王玟琳痒地咯咯娇笑:“好了,好了,你饶了我吧,我们先出去再说……哈哈……呜”

    王玟琳狠狠在我头上敲了个暴栗,矜立端坐,一本正经地教训我:“都要娶媳妇的大人了,别老是像个小孩子似的撒娇。”

    我摸摸脑袋,不满地瞟了她一眼,但想到日后这个美丽的女人将是我的老婆,顿时把不快丢到九霄云外,此刻也得表现自己男人的一面。我抬起头,细细察看周围的结构,果然如我推测的一般,元朝时候的古人虽然穷尽思维,创造出即使如今也叹为观止的机关,但是毕竟技术有限,庞大的器械之间空隙极大,转动亦是不快,我们尽可以从容爬上去。

    我转过脑袋朝王玟琳示意地点点头,她明白我的心意,跟着我上来。毕竟王玟琳一个女子,体弱且不说,个子矮小,手短脚短,有时实在够不着,幸亏我事先把绳子收了回来,便直接系在她腰间,好像货物一样的吊上去。每拉一次,她脸上怏怏不乐的神情增加几分,还说我小孩子,自己也不是这副德行吗?

    我们终于在抬升成吉思汗椁木圆棺机关的附近裂口钻了出来,但见陵墓里面一片凌乱,相当于几十门重炮轰击过一般,小丫头、杨爱苏全不见了,王玟琳露出焦急的表情,我安慰说道:“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或许他们全部逃脱了,我们走回去瞧瞧,说不定就在等我们!”

    我们照明工具全部丢失,我和王玟琳就各自拿了一盏人骨油灯,举在手上。我们穿过山洞、又爬进幽冥鬼塔,纵然燃烧甚旺的人骨油灯,也只能照亮眼前尺许的范围,有时阴风吹过,那蓝莹莹的***忽闪扑腾,当真邪气的紧,我头皮发麻,只有那掌心中握着的一只柔软小手,才让我稍稍平静下来。

    幽冥鬼塔内极为静谧,除了我们两人的脚步和呼吸声响,隐隐约约之间,却似乎能够听到一种滴滴答答的怪声。人类有很强的危机警觉,不太会体会普通的噪音,若是有规律的声响,不免叫人生疑。我捏捏王玟琳的小手,示意警惕,两人不约而同地蹑手蹑脚,屏住呼吸,缓缓地向发出噪声的地点靠近。越逼越近,背后的王玟琳蓦然止住脚步,我疑惑地回过头,看见她奇怪地仰起脑袋,低低说道:“有水滴在我脸上!”

    内蒙古草原一年降水量不过几十毫米,又深处地下,幽冥鬼塔漏水才见鬼!我高高举起人骨油灯,光亮闪处,正和一只眼睛对视了一下。

    王玟琳毛骨悚然地惨叫一声。

    一只眼睛,有什么可怕的?

    只因为它是一只脱离了人类眼眶的眼珠!正确的说,那只眼珠已经拉出眼眶,靠仅余的几根经脉垂吊在我们头顶。而他的主人存有另一只眼睛的部位则是一团模糊血肉,血水正不住从里面涌出来,滴滴答答落下来。

    我忙不迭地拉住王玟琳往上爬。幽冥鬼塔内的阶梯是螺旋型阶梯,那个尸体躺在我们头顶,正是前进的路段。王玟琳尸骨见多了,不过都是几百几千年前,这新鲜尸体绝对不敢接近,掩面躲在我背后。我毕竟是打仗见过血的人,于是壮大胆子把尸体翻过来。虽然他的脸面一半遭到摧毁,我还是认出他,正是其中的一个搬运工,平常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怎么遭到如此毒手?两个眼眶,一个成了血窝窝,另外一个眼球被扯出外头,看手法残忍,不用器具,根本是直接是用手抠出!他一时死不了,挣扎地跑到这里,终于因为失血过多毙命。

    我正犹豫着思虑,王玟琳拉拉我的衣角,颤抖地问道:“你说,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他居然死得如此凄惨!”

    我面色凝重,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可以想象,外面的情况,绝对比我们预料的要糟糕百倍。

    我搜罗了一下尸体,翻出一把榔头,递到王玟琳手中防身。王玟琳惴惴不安地看着我,又将榔头还给我,叹气道:“若是连你也跑不了,我一个弱女子,谈何自保呢?还是给你有用一点。”

    我便不犹豫地收下了榔头。

    再往前走几百步,幽冥鬼塔出口大门牢牢锁住,我东敲西打,不知碰到哪里的机关,轰地一下,大门自动起开,我大喜之极,忍不住高举双臂欢呼:“我们终于出来……”

    话音戛然止住,随之我的心脏也如战鼓一般咚咚敲打起来!

十一 幽冥鬼怪

    王玟琳从我背后钻出来,奇问道:“恒淮,如何了?”

    她的视角往外稍微一瞥,脸色徒然大变,立即蹲下身喔喔呕吐。今天折腾了一天,没有机会进过食,胃中食物消化待罄,只能艰难地呕出了一滩清水。

    眼前这是怎么样的地狱场景啊!听到炸药爆炸声之后,虽然我有了心理准备,但是也没有料到如此惨烈!我曾经见过被我军重炮轰击后的金三角阵地,到处是血肉横飞,尸骨无存。但是因为没有完整的人体部分,虽然恶心,也不至于反胃。至于眼前,人体的尸骸被分成一段一段的,内脏四溢,不像是用炸药爆炸产生的伤亡,更像是经过一场血腥肉搏。仿佛播放了几十头人形野兽互相撕咬,不寒而栗!

    王玟琳摇摇晃晃站起来,两腿直打哆嗦,即使我这个杀戮见多的当兵也心惊肉跳,何况一介弱女子,算起来她的胆子算大了,至少没有昏倒。

    突然,我从残肢断臂的血肉中听到一声人类的呻吟,倏然一呆,便带着榔头扑到尸骸堆里面,双脚踢开尸体,扒下一个活人——满身是血的花二。奇迹啊!这个家伙居然没有挂掉!

    我大声问道:“花二,花二,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他呻吟一声,微微张开眼睛说道:“鬼!鬼!我引爆了炸药,死了一半人,那恶鬼像疯狗一样到处袭击人,我好不容易躲在死人中间逃过一命!”

    “他在哪?”

    花二吓疯了,哪有什么恶鬼。

    花二吃力地抬起右手,颤颤悠悠地指着一个方向,正是在不远处的石壁上,裂开原来一个大洞。我和王玟琳吃惊地看到,大洞之内,居然也有一具椁木圆棺,不过却比成吉思汗的那具规模小多了!椁木圆棺的棺材盖已经完全打开,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和王玟琳面面相觑。

    我警惕地瞄瞄椁木圆棺,里面黑漆漆的,仿佛一个丑陋的家伙诡异的微笑。于是问道:“花二,你还能走吗?”

    花二点点头,我又转头朝王玟琳说道:“我们先出去再说。”

    王玟琳点点头,走在前面探路,我放下一盏人骨油灯,架起花二,往入洞口撤退,走了不过百来步眼前豁然冒出一杆猎枪,直直地指着我们。我倒吸一口冷气,却见出现的是杨爱苏和小丫头,大喜道:“你们没死?”

    杨爱苏脸色阴沉,小丫头也是一样神情严肃,大声向我们警告:“当心后面!”

    我先是一呆,转头瞄向后面,猛然一个小小的犹如剥了皮的死人一样的东西扑过来,一掌击穿花二的背脊,后者惨叫一声,立时毙命,那怪物又扭住我的胳膊,徒然施加压力,想绞断我的手臂。

    部队里训练出来的格斗技巧已经成为本能,条件反射地要顺势而倒下,同时拉到了那东西。我本是一个大块头,肌肉发达,接受过五六年的职业军人训练,力大无比,寻常两三个壮汉根本无法近身,想不到此刻只能与一个矮小的剥皮人打成平手,连我自己大吃一惊。间不容发,短短的几秒内,转换了数十种动作,用力摔开那东西。后者双足轻轻一跃,跳到五六米高,抱住一块垂下的岩石嘿嘿冷笑。这般矫健的身手,究竟是什么怪物?

    杨爱苏一枪一枪地射击,草原的汉子大多枪法极准,然而剥皮人的动作实在太过于敏捷,刚刚瞄准射击就飞速地跳到另外一块石头上,打了好几枪都没有打中,蓦地喀喀空扳机扣声,子弹打完了!

    杨爱苏慌忙从口袋里掏出子弹,剥皮人哪容得他反应,拾起一块尖锐的石块掷开,如离弦之箭飞出,咄!正中杨爱苏胸口。杨爱苏几乎不相信似地看着胸口凸出的石块,啊地一声倒下。

    在他倒下之前,我已经飞速扑过去抢夺猎枪。哪知剥皮人动作比我更加迅速,夺到了猎枪,指着我嘿嘿阴笑,只听喀嗒一下,他扣动了扳机。我脸色突然转变,转而又面露喜色。这个怪物根本不懂枪械,连子弹都没有装,其还不如一根烧火棍子!

    说道棍子,我掏出系在腰间的榔头,恶狠狠地扑上去,趁他发愣之际重重砸下去。剥皮人动作再快,也让我敲中肩膀,惨叫一声,慌忙逃往钟型岩洞内,我稍微松了一口气,询问小丫头:“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小丫头神情刚强了几分,镇定自若地说道:“我……实在太可怕了!爆炸之后,我们逃出幽冥鬼塔,在上面看到了很惨烈的景象。我们正打算出去救你们,突然听到咯咯的怪叫,我们抬起头到处寻找,发现裂开了一个大洞,竟然是里面的一具棺材里发出了怪叫。然后……”小丫头痛苦地摇摇头,我可以体会她的心情,我和王玟琳见过事后场景已经心惊不已,更何况她是现场目睹的,“棺材里跳出一个可怕的怪物,黑乎乎的,瘦瘦的,四肢纤细,好像是一只人形青蛙一样。太可怕了,他一瞬间就杀了很多人。听说是之前花二奋不顾身地引爆炸药,阻止了那个怪物一会儿。然后杨爱苏拿着枪,边打边退到这里,把剥皮人逼了回去。他到底是什么了,就像那个人皮刺青中的可怕妖魔一样!”

    王玟琳面色发灰,说道:“难道,我们唤醒了传说中的妖怪?但是,这是成吉思汗的陵墓,怎么会有妖怪呢?难道是保卫陵墓的死灵战士?”

    小丫头兀自瞪大眼眸,间或一轮,倏然转动,问道:“等等,你们的衣服?”

    我老脸一红,连王玟琳也难得露出羞涩的神情。眼下我只穿了一件背心和一条短裤,王玟琳稍稍好点,也不过比我多了一件衬衫,使劲拉下摆遮住大腿。小丫头满脸鄙夷,似乎在说,你们干了见不得人的丑事。但是她再也没有反应,面色铁青,恨恨地看着我。王玟琳急于解释,上前说道:“白水……”

    忽然天摇地动,随之一声轰隆的巨响,我大叫:“不好,要塌了!”

    脆弱的石柱、石笋顿时立时摇摇晃晃,像是下雨一样落下来,我们四下里找寻避难场所。原本我们以为死掉的杨爱苏,似乎刚才只是昏死过去,此刻叫震动摇醒了,发出呻吟。小丫头急急忙忙拖起她逃命,头顶一块巨石却砸将下来!

    “小心!”

    小丫头边上的王玟琳奋不顾身地扑过去,推开小丫头,自己却被石块砸中,陷入一片尘土中。

    我眼睛徒然放大,发疯地扑过去,拔开石块,慢慢地震动平缓下来,我看见王玟琳下半身压在石头底下,口中不住咳血,面色苍白,眼见已经活不成了。

    我捧起她的身子,像小孩子一样呜呜哭泣:“玟琳姐,你不能死啊!你答应我的,你还要做我老婆,你不能死!”

    王玟琳只是咳血,说不出话来,眼珠转动,瞄了小丫头一眼,渐渐黯淡下来,终于平静地闭上美丽的眼眸。

    我如孤狼一般仰天长啸,心中舒怀,居然也不哭了,抹抹眼泪。倒是小丫头,呆呆地看着王玟琳的尸身,猛然间扑上来大叫:“玟琳姐……,玟琳姐……”

    我一脚踢开她,大喝:“闭嘴!”

    小丫头滚了一圈,像个受到委屈的小孩子一样,圈起身子,簌簌发抖,口中不住喃喃自语:“怎么办,怎么办,玟琳姐没了,玟琳姐没了,是我害死她的,是我害死她的……”

    战场是生离死别我见多了,即使亲如兄弟的战友,下一刻也马上离开你,所以我能当即就镇定下来,小丫头却不同,她视王玟琳作亲姐姐一般,极为依恋后者,眼下伤心过度,神情呆滞。我上前去啪啪几个巴掌,打在小丫头脸上,说道:“听着,玟琳姐不是你害死的,是那个剥皮人,我会去报仇的!”

    小丫头眼珠一转,终于稍许有了神采,叫道:“好!”

    我和小丫头把重伤昏迷的杨爱苏拖到一个安全的凹洞里,撕下汗衫简单包扎一下,顺便从他身上搜罗出一些弹药和一把军用匕首。我捡起杨爱苏的猎枪,这是一杆老旧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因射速慢,子弹容量有限,在我参加的金三角战场上基本遭到淘汰。唯一好处是该枪身长体重,近身肉搏时效果极佳。我一发发地安上子弹,本想将匕首嵌在枪头,转念一想,便递给了小丫头作防身武器。

    我们两人一前一后,钻入钟型岩洞,瞧见剥皮人并无防御,怕是以为我们都砸死了,正蹲在尸骸堆中蠕动,听到我们过来的动静,转过头嘿嘿冷笑。他一双眼珠冒着红光,满面血污,口中蠕蠕咀嚼,嘴角下拖一只手指,竟在吃人肉!我顿时头皮发麻,举枪便射击。我受过正统射击训练,又上过战场实地开枪杀人的我,无论射击水准还是心理水平,远远超出杨爱苏一大节。只见那剥皮人快如鬼魅,飞速闪开,我连开数枪,均是没有击中,不小心让他跑到暗处了,一时找不到。我心中暗暗懊悔,要是有一只五六式全自动步枪,早就把他轰杀成渣了。

    我示意小丫头靠过来,不要离开我太远,两手托着枪,双眼仔细地搜寻暗处。其实幽冥鬼塔上面的***原本把整个钟型岩洞照亮如白昼,因为炸药爆炸的震动,落下了几盏***,形成少数几片暗影。我眼睛都要看花的时候,忽然一个东西飞出来!

    我忙不迭地开枪射击,那东西好像西瓜一样被击个稀巴烂。汁水四爆,喷了我一身!我闻着味道不对,不好,上当了!我当即反应过来,这是一个人头,剥皮人引诱我消耗子弹,两次开火下来,十发子弹打光了。

    我单手托着步枪,另一只手慢慢摸向盛子弹的袋子,说时迟,那时快,剥皮人如离弦之箭飞扑过来,顿时踢飞了步枪。两人近身搏击在一起,用拳头互相朝对方的脑袋砸了几十下,都打的头昏眼花,只是剥皮人状若疯狂,丝毫不在意,我命休矣!

    砰!

    一团火花砸在剥皮人身上,顿时燃起熊熊大火。

    我居然忘了小丫头,其实不是忘记,而是根本没有把她的战斗力考虑进去,此刻难得帮了我的大忙。

    我急忙撤退,那火焰幽幽,就是我从地下陵墓取来的人骨油灯,方才丢在这里,燃烧极为凶猛,烧得剥皮人双手捂住面颊,不住嘶叫,却还是不死。渐渐地他头顶冒出一圈蓝色的光环,乍看似乎神仙的光环一般,慢慢地扩大,犹如一颗蓝球,包裹住了剥皮人的头部。

    我和小丫头一起变色,无论是线条简单的原始人壁画,还是蒙古人的人皮刺青图,上面描述的恶魔,都和此刻的剥皮人一模一样!

    那蓝球渐渐熄灭了火焰,于是剥皮人松开双手,他的面部肌肤全部被烧焦,眼皮褪去,凸凸的两颗血红肉丝的眼珠暴露在空气外,鼻梁上只有两个孔,至于嘴唇放开,狞笑起来,露出一口白森森的尖牙,当真如魔鬼一般可怖!

    小丫头方才只是逞一时之勇,胆子根本没有壮大,被吓得尖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

    “快退到那边的大洞里面去!”

    我高声呼喊。

    在空旷的地方,根本无法应对剥皮人惊人的速度,更何况子弹差不多消耗光了,我只能退到狭窄的场所迎战。

    我拉起小丫头,且战且退,进入岩洞里,这里空间有限,很容易遭到伏击中,剥皮人狡猾地不肯进来,我稍微松了一口气。

    “那是什么?”

    躲在我后面的小丫头突然插口说道。

    我顺着她的目光往后一瞥,徒然失色,背后是一具椁木圆棺,正是那个剥皮人逃出来的地方。方才激战时候流弹烧过,擦落一片白色的棺材,露出亮晶晶的蓝色内部,里面蓝色的粉末犹如毒气一样四溢开来,我来不及动身就已经笼罩在我周边。我一边拼命挥手一边咳嗽,吸入了不少蓝色烟雾,只觉得迷迷糊糊,神智黯然……

    这是哪里?

    我张开眼睛,我还活着!

    我猛然打了个激灵。不对!我怎么一下子来到了水里?

    在我身边是一片蓝色的汪洋,无数奇怪的鱼虾游来游去,我仿佛是一只气球一样,在水中无根地飘荡。虽说在水中,我的呼吸却一点也不显得不顺畅,就如在陆地上一样。

    忽然眼前又是一片漆黑,头痛欲裂,再度张开眼睛,小丫头待在不远处,抱成一团瑟瑟发抖。一双大眼睛尤为害怕的盯住我,我稍微一动,她便发疯地叫起来:“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十二 血战魔物

    我正要张嘴,嘴巴犹如不是自己,失却了控制,费足力气才勉勉强强开口:“我,怎么了……”

    我噗通跪在地上,双手撑在地上,苦苦回想,是的!我发了疯,想弄死小丫头,是的,我被蓝色的烟雾感染之后,变得和青蛙怪一样疯狂残忍,现在的我还是和方才一样吗?

    我徐徐靠近小丫头,她抖地越来越厉害,却一动也不敢动,当我当手搭在她肩上时候,小丫头终于哇地大哭起来:“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

    “我不会的!我回来了,不再是刚才那个杀人狂的我了!”

    小丫头见我许久不动手,收住了眼泪,仍然是十分害怕,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吗?”

    我点点头,转过身,返回方才那个椁木圆棺边,蓝色的内部已经退化成黑色,露出多空蜂窝状的结构。我大着胆子摸了一下,没有意外,就抡起枪托砸下一块。手中掂量掂量,本以为是木头,但是感觉起来,却是一种石头,份量很轻,只有同体积其他石头的四分之一重量,什么类型我吃不大准,估计是什么石灰岩的一种吧。

    小丫头终于确认我,贴近来低低地说道:“让我看看!”

    我把石块扔到小丫头手里,她翻来覆去地检查,下定结论:“这是一种古代类似于珊瑚虫生物死后遗骸的化石!百万多年前,达里诺尔湖多范围比现今更大,约莫数万平方公里左右,这座平顶山火山也有一半浸在水里。湖水里面生活了一种腔肠类的小虫子,生长时吸收碳酸气和钙质形成自己的石灰质外壳,由于它们是群居在一起的,一代代积累下来就变成柱状礁岩。日后达里诺尔湖水退却,百万年之后就变成了化石。”

    我自知才学远远不及科班出身的小丫头,虚心请教,问道:“那你说,这些化石里面冒出来的蓝色烟雾,那是什么?”

    小丫头脸上露出踌躇的神色,过了片刻摇摇头,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景象。倘若说是小虫子的化石,那么老早应该凝结在一起了。假设是小虫子存活在现在,那更不可能,哪种生物能够历经百万年不死呢?”

    我脑中恍惚又浮现那些水中的情景,猛然间灵光一闪,对小丫头说道:“你说,世界上有没有鬼?”

    小丫头毫不犹豫地摇摇头:“没有!”

    我再问道:“那你看到地那个忽然消失的蒙古小孩,又是怎么回事?”

    小丫头脸色徒然大变,支支吾吾说不出!

    我说道:“这个地方有古怪,你看到过蒙古小孩鬼,我看到过鬼子军官鬼,我和玟琳更被鬼迷过。所以,我想这里是个特别容易产生鬼的地方!既然人有鬼,那么动物们也有鬼,只要是活着的东西都有鬼魂……”

    小丫头毕竟不是笨人,一点即通:“你是说,那些蓝色的烟雾,是小虫子的鬼魂们?”

    我点点头,说道:“方才我被迷住的时候,就迷迷糊糊看到它们生前的景象。不知什么缘故,死后就留下了灵魂。”

    小丫头低着脑袋,陷入沉思状态,过了许久才说道:“我以前看过一篇报道,说苏联科学家发现,把物质无限分下去,从分子到原子到质子,一直下去到几乎不可分,存在一种介乎于物质与能量中间状态的东西,暂且称为浮游子,它既表现物质特征又表现能量特征。浮游子排列构成物质,物质构成生命,由于浮游子的排列具有一定的记忆力,有人认为,鬼魂就是浮游子呈现中间状态时候的一种片段式排列。”

    我听得糊里糊涂,一挥手说道:“甭管什么浮游生物,反正那种蓝色的虫子灵魂很可怕,一旦被附身了,轻则如我一样,暂时性发狂,重则和青蛙怪一样,变成怪物!”

    小丫头点点头说道:“这种蓝色的恶魔,蒙古人叫它‘蓝色魔鬼’,我们不妨取个新名字,就叫‘幽浮游灵’!”

    我一听就觉得好名字,是幽灵,又带有浮游生物的称呼。

    “等等,这里有字!”

    我顺着小丫头的目光看过去,但见椁木圆棺的一侧刻着不少缺胳膊的汉字笔画,定睛一看,时常在抗战的电影里瞧见,却是日文。小丫头摸索着细细研读,向我解释:“我的日文不是很好,这又是几十年前的旧体日文,我只能勉勉强强看懂一些。上面说,他们是关东军一队奉命来寻找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秘密的特种分队。虽然发现了这个秘密,但是一旦被蓝魔——在说幽浮游灵——沾上的,都有不死之身和近乎魔鬼的恐怖战斗力!他们推测很久以前成吉思汗也染上了这种东西,变得非常可怕,他统一了整个蒙古,疯狂地向外到处侵略,克城必屠,几乎杀掉了半个世界近一亿多人!死后人们虽然景仰他,但是更多的是畏惧他,所以把他的陵墓建造如镇邪大阵一般。后来蒙古人被明太祖赶回老家了,于是跑来借助祖先的力量,却发觉根本无法控制这股魔鬼的力量,不得不封印起来。而日本人不知从伪满洲国的皇室那里听到了消息——嗯,怎么又和伪满洲国扯上了关系,好怪!于是战败前狗急跳墙,他们的司令官山田乙三派遣他们过来,寻找扭转战局的关键,但是……”

    我急忙问道:“上面说什么?”

    小丫头脸上露出了迷惑不解的神情,歪着脑袋思考了半晌才说道:“上面说的很怪,什么……他们要躲避,躲避什么,这几个片假名我不认识。好像是什么魔鬼出来了,他们最终成了魔鬼的祭品?什么意思呢?我猜测不透?”

    “等等!”我突然问道,“这些鬼子文,怎么刻在这里呢?最初我们进来的时候,石壁上是光溜溜,根本连一条裂缝都没有。随后幽冥鬼塔伸起之后,似乎也发动了这里的机关,把石洞打开,从棺材里跳出那个怪物!”

    小丫头灵感一动,顿时大叫起来:“我明白了,这究竟是什么!难怪我觉得有点奇怪。你想想看,凡是古代的统治者,都是非常害怕自己的坟墓被盗,自己的死灵受到打搅。所以,每一个古代统治者的坟墓里,都安装了无数暗器机关对付盗墓贼。但是自从我们来到了这个成吉思汗的陵墓之后,我们遇到过什么机关暗器嘛?几乎没有!所受到的一些危险,也不过死自然因素造成的。我想,那个象剥了皮的死人一样的怪物,就是蓝色的恶魔,也就是守护成吉思汗陵墓的死亡战士。难怪日本人在此全军覆没。恐怕呆在这里的那个日本人,是最后一个被杀死的。幸好在他死掉之前,留下了这个极其珍贵的文字。”

    我不住点头,小丫头说的合情合理,以前倒是小觑这女人了,其实她很聪明,因为处在才华横溢的王玟琳身边,一时无法显现出来,到了此刻,终于发挥本色!

    我喃喃自语:“那日本鬼子到处做坏事,难得无意中帮了我们一把。哈哈!”

    她顿了顿,又慢慢说道:“因为腔肠类生物本身就是一种低等生物,没有智慧,表现的只有动物消灭异类的无穷原始**,我想,要是真的如你说,是虫子灵魂附身的话,人就陷入疯狂,变得特别残暴嗜杀。但是……不知何种缘故,你居然能够恢复神智?”

    我一怔,然后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会这样。我能克制虫子灵魂的原始冲动,而不是象蓝色恶魔一样发疯,是不是我的神经特别坚韧呢?”

    小丫头说道:“我又想到,以前的成吉思汗大概也能够克制一部分冲动吧,不然光有战斗力而没有智力的家伙,只是一个无敌的战士,却不是无敌的统帅,根本无法征服半个世界。个中,一定有我们疏漏的关键!”

    疏漏的关键!是什么呢?

    时间不等人,我拎起步枪,检查了一下子弹,对小丫头说道:“等下我们一起冲出去,我会拖住蓝色魔鬼的。你不用管我,只管逃出去。我会打倒蓝色魔鬼!”

    小丫头吃惊地叹道:“你!”

    说说是容易,真实做起来,当真九死一生。

    小丫头见我意志果决,便叹气说道:“好吧!”

    我向拉着小丫头头也不回地冲到石洞出口,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四下侦察,蓝色魔鬼在哪里呢?我正暗自迷惑中,忽然头顶哈哈一声狂笑,他竟然一直攀在裂缝之上,等待我们自投罗网!

    蓝色恶魔脑袋被烧焦,眼球牙齿尽外露,身上衣服破破烂烂,浑身鲜血,当真如鬼魅一般。他居高临下纵身一跃,我猝然不及被扑到,步枪顿时丢得远远!

    我大骇,拼尽全身力气与之搏斗。不对,之前即使加上步枪和小丫头的协助,我也只能与其勉强打个平手,那快如闪电的动作我根本无法应付。然而在了此时,那挥拳慢得好像打太极,我看得清清楚楚。是了,我也受过幽浮游灵的感染,也获得了这种可怕的力量,却没有失去神智而已。

    顿时我信心大增,大打出手,拳脚相加,打得不亦乐乎。而且我受过一整套完整的职业杀人技巧训练,出手又准又狠,不仅如此,我在体型上也比瘦小的蓝色魔鬼占优势,一时间我竟然压制住了蓝色魔鬼。

    其实我心中还不能放下小丫头,借着眼角余光,瞟见小丫头远远地逃进出口,心中稍微宽慰,这个女孩毕竟是把握大局的人。哪知这么一疏忽,蓝色魔鬼脱开我的纠缠,飞奔小丫头那边!

    我心中大急,撒开腿也追上去,到了幽冥鬼塔那边,蓝色魔鬼倏然停住,原来他的目标不是小丫头,却在此处有何阴谋?

    蓝色魔鬼哈哈大笑,冷不防撞到幽冥鬼塔的一角,说时迟,那时快,我已经飞快地扑上了上去,抡起枪托,恶狠狠地砸在蓝色魔鬼头部。我本是一个力大无比的人,加上有染上了幽浮游灵的怪力,这一枪托砸下去,就如千吨重锤砸到了他的脑袋上,纵然是钢筋铁骨也会被砸成碎块。我眼见那个蓝色魔鬼丑陋的脑袋犹如气球一样被击碎,因为用力太猛了,一不小心,把步枪枪托也砸坏了。

    蓝色魔鬼缺了脑袋的身子摇摇晃晃,扑通倒下。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全身疲惫之极。小丫头犹豫了一下,跑到我身边,远远瞅着蓝色魔鬼的尸骸,心有余悸地说道:“太可怕了。不过这个怪物的服饰,怎么看起来不像是几百年前的人,倒是……”

    我一愣,盯着蓝色魔鬼破破烂烂的衣服确实觉得眼熟。这时嗵嗵,环绕周边响起几声巨响,我和小丫头交错视线看过去,顿时脸色大变。

    环状的石壁上,一口气露出了七个石洞,每个石洞里面,都躺着一口椁木圆棺。让我们心惊胆战的是,每口棺材的棺材盖都开始掀起来,爬出七个蓝色魔鬼,这几个蓝色魔鬼里,有几个衣衫完整,竟然还穿着旧时鬼子兵的衣服,头上戴着难看的帽子。他们开始动作迟缓,一步步地移动,大声向我和小丫头咆哮。

    小丫头口中喃喃呻吟:“我知道了,原来,原来那时候过来的日本人,他们虽然战胜了成吉思汗的死灵战士,但是他们为了获得战无不胜的力量,染上了幽浮游灵。可惜,他们没有战神幽浮游灵的力量,终于化作了新一批的陵墓守护者!”

    我猛然一震,失声叫道:“我明白了,我们漏掉了什么要紧之处!”

    小丫头眼睛努力瞪得大大,急切地问道:“你想到了,到底是什么关键?”

    我说道:“难道你忘了,在人皮刺青图案上,那个萨满巫师是用什么法器战胜幽浮游灵吗?”

    “九转经轮!”

    我叹气地摇摇头,说道:“只是可惜,那个法器遗留在地面上,我们此刻根本无法上去拿来,消灭蓝色恶魔身上的幽浮游灵!”

    小丫头一摆手,失魂一样口中不住喃喃“九转经轮”,不时又冒出“钟型岩洞”、“声音”等几个词汇,滴溜溜转着身子,片刻平静下来,面颊露出微笑,稍微捋了一下头发,说道:“我知道怎么样才能战胜蓝色魔鬼——不需要九转经轮!”

    我大喜,问道:“如何?”

    小丫头神秘地卖了一下关子:“你且说说看,成吉思汗的陵墓,有何特征?”

    我尴尬地搔搔脑袋说道:“好妹妹,你晓得我是个大老粗,念书又不多,考我就免掉了吧!”

    小丫头啐了一口:“你这人啊,平常小丫头小丫头的乱叫,临到关头,便假惺惺地自称哥哥了。”

    不过此刻实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小丫头假以颜色,顿时严肃地说道:“九转经轮以不断旋转发出声音战胜了幽浮游灵,而成吉思汗的陵墓之上却有一个钟型岩洞,传音效果良好,很显然,幽浮游灵只能以某种音波频率控制。聪明的古人老早就发现了,所以特意修建了这个钟型结构的岩洞,万一成吉思汗的幽浮游灵苏醒,正好镇压之!仔细一想,原来我一直在奇怪幽冥鬼塔到底有什么用场,这时候才想到,根本不是通往陵墓的入口,而是一根巨大的撞针。一旦在某处敲击幽冥鬼塔,全金属结构的塔身好像一根巨大的琴弦,发出响声,引起钟型岩洞的共鸣,这样就可以镇压幽浮游灵!”

    眼看那些嗷嗷大叫的怪物们一步步向我们爬过来,我一把拎起小丫头。这个女孩子个子高挑,身材偏瘦,轻飘飘的,叫我施展大力一扔,一下子推出了蓝色魔鬼的包围圈,我大叫:“你快走,不要管我!”

    说着,我飞快地从从死人堆里面掏出一个包裹。这是一个炸药包,方才我就注意到了。我点着了炸药包,导火索嗤嗤冒着火花。以导火索燃烧速度,我是无论如何也赶不到出口那里,半途就会被因爆炸而塌方的岩石砸死。思虑间,蓝色魔鬼已经朝我包围过来了,我灵机一动,我举起炸药包就扔到幽冥鬼塔里头,再纵身一跃,方向外迈开两步,轰得巨大的冲击波几乎把我掀翻。借着冲击波的推力,我一脚跃出了蓝色魔鬼的包围圈。

    眼看再过七八步就可以脱离危险,突然脚下一重,低头看下去,竟然被一只蓝色魔鬼给拉住了脚跟。那蓝色魔鬼面目狰狞,干枯的面皮贴在脸骨上,犹如两个黑洞的眼窝盯着我看,甚是恶心。

    那蓝色魔鬼把我从半空中扯了下来,背后先是一阵嗡嗡的响声,越来越响,俨然是一百架歼七同时打开发动机,在我耳边震撼!我随着音波浑身发抖,捂住耳朵,向后探望。

    我把炸药包扔到幽冥鬼塔里面,无意中敲响了丧钟!那幽冥鬼塔是一根巨大的琴弦,把声音传到顶端,扩大无数倍,向四面发散,撞击到钟型岩洞里面,终于引起共振,产生可怕的音波。

    那蓝色魔鬼跳舞一样地浑身抽筋,原本口鼻耳器官处冒出鲜血,血如泉涌,慢慢跪倒地上。我也只觉得浑身越来越无力,依靠强大精神意志支撑着往出口走去。寥寥数十米,我便无法,腿脚一软,正要弯倒时候,一双纤弱倒小手搀住我,搀着我往出口去。

    小丫头把我拖到杨爱苏休养的那边,我无力地躺下,五官鲜血淋淋,强大地音波把我震得七孔流血。小丫头撕下衣服的一角为我擦拭血痕,我说道:“谢谢!”

    “要当董存瑞一样的英雄!美你!”

    小丫头露出顽皮的笑靥。

    我慢慢抬起脑袋,那些蓝色魔鬼横七竖八躺在地上,都死翘翘地归天了,不禁松了一口气,无力地躺在地上休养半个多小时,力气渐渐回复,吩咐小丫头照看好杨爱苏,然后自己转身来到把王玟琳压倒的巨石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她面色平静,合着眼睛,长长的头发散开披在地上,似乎不是离开了我,而只是睡着了一般。

    背后响起了一串清晰的脚步,我叹气道:“我不是叫你照顾杨爱苏吗?”

    小丫头说道:“他已经清醒过来,说让我过来看看你,怕你太伤心了!”

    她无措地搓搓手,低声说道:“对不起,你和玟琳姐这么好,却因为我的缘故,生生分离!”

    我摇摇头,说道:“不怪你,人是讲究一个缘份的,我和玟琳毕竟有缘无分。”

    “那么……”小丫头嗫嚅,“我和你……”

    我听小丫头支支吾吾,猛然间天摇地动,顿时脸色大变,我醒悟,脆弱的火山口终于承受不住数次爆炸的猛烈冲击,即将爆发!

    “快走!”

    我冲着小丫头大喊,后者惊慌失措,瞟了我一眼,旋即跑开。

    我抚摸着王玟琳的脸庞,凑上前低低说了一句:“对不起,我先走了,以后我们还会在一起的!”

    我扯下她的一段头发,塞进口袋里,正要转身去追小丫头。突然看到王玟琳单手压着胸部,似乎在保护什么重要的东西,我心念一动,摸过去搜索,却搜出了那本日本人的黑色封皮笔记本。王玟琳既然致死都藏着黑色笔记本,一定极其重要。我来不及多想,一把抓起黑色笔记本逃开。

    杨爱苏身受重伤,行动不变,我把他扛在肩上,与小丫头一起循着进时留下的荧光轨迹逃跑。幽浮游灵在我体内的影响还存在,即使背负着一条百多斤重的大汉也是健步如飞,小丫头竟然有些跟不上。我们一起冲出洞穴,外头已经夕阳斜下,胡发一正担忧地四下里踱步,见到我大喜:“老朱,你终于出来了!咦,其他人呢?”

    我一挥手:“先不要管!火山爆发了!”

    留守的几个人脸色一起变掉,慌慌张张地就夹着我们跑到营地里,幸好胡发一这家伙会开车,众人窜上一辆卡车,把能丢的东西统统扔掉,飞速赶时间逃离。胡发一开车状若疯狂,车上颠颠簸簸,不过半小时就冲出砧子山一公里开外,只听背后轰隆一声震天价地巨吼,我回转头,砧子山喷出冲天火焰,仿佛一颗原子弹爆炸的瞬间,浓烟滚滚,乱石飞溅,灼热的岩浆勃勃溢出,顿时把砧子山化作一团火海。夜幕之下,甚为壮观。却在同时,有无数半透明状的人形纷纷扬扬飘上天空,被这片奇异土地上拘禁的灵魂终于获得自由!

    然而我痴,呆呆凝视着火山的绮丽,直到一只小手擦拭我的眼眸,我才觉察我哭过了。

    “谢谢!”

    再见了,我的爱人!

十三 山村盗尸

    自从内蒙古原始遗迹考古全军覆灭之后,我们便退回牧民的蒙古包,等待政府的救援。我们存活下来的人不多,一支原本十八人的浩浩荡荡考古队,现在只剩下我、小丫头、杨爱苏、胡发一、郭小驷等几个人。特别是我感念王玟琳的过世,每次拿出那本黑色笔记本——王玟琳留下的唯一遗物,睹物伤神,不禁鼻子酸酸。小丫头是王玟琳拼死就出来,出于内疚,主动向我上来关切我,我摇摇头,谢绝了她的好意,我不需要别人的可怜。

    有一天,我又拿出了那本黑色笔记本,一边翻阅一边晒太阳。其实我根本看不懂内容,里面都是缺胳膊断腿的奇怪日本汉字,我这样做,只是怀念一下逝去的伊人。这时我眼前突然一黑,有人挡住了阳光,于是我抬起头,看见正是杨爱苏。他在成吉思汗皇陵里受了伤,现在虽然好了很多,但是依旧脸色苍白,我笑道:“怎么你也来晒太阳?”

    杨爱苏瞅了瞅我手里的笔记本,笑道:“这个笔记本不错啊,很有历史参考价值。”

    我点点头说道:“嗯,这是一个叫什么久迩宫春日的家伙的笔记本——封面上是这么写的,我就大概这么认为是了。上面都是记载了什么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和满清龙脉宝藏的事情。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事情我们都见识过了,不过是什么幽浮游灵,可怕的紧。至于满清龙脉宝藏,我则是向来不相信这些玩意的。”

    杨爱苏踌躇一下,问道:“我觉得它很有用,你看,能不能转让给我?当然,不是白给的,我家很有钱,我用钱向你买!”

    我摇摇头拒绝,淡淡地说道:“有些东西是用钱也买不到的。倘若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历史笔记本,我白给你也无妨,但是,这却是某个人的遗物,我就不能给你了,对不起。”

    杨爱苏失望地离开。

    过了几天,政府的救援队过来。由于事情太过于玄奇,我们不约而同选择相似的借口——忽遇火山爆发不幸遇难。

    我们被救之后,一起回到北京。考古队解散之后,小丫头——也就是林白水结束实习,返回母校留校任教,杨爱苏则是回国了。胡发一这盗墓贼避了风头,携着郭小驷到处去作案了。我无依无靠,天下之大,竟不知何处安身。林白水出于对我与王玟琳心存内疚,主动叫上我,想要我跟她来北京。我摇摇头拒绝了,打算和胡发一、郭小驷到处一起混,反正也看开了。胡发一大喜,我有技术又擅长打架,人才啊!二十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

    但是林白水苦苦哀求,连杨爱苏也过来请我留下,我实在烦的要命,索性半夜里偷偷溜走。就这样我和胡发一等或倒卖假文物,坑坑来中国淘金的洋鬼子,或专门黑吃黑,或挖掘坟墓。一日,我们正在北京郊区。这里名叫皇姑坟,是旧时满清一个格格的陵寝,听说了两个盗墓贼要下手,我们存心黑吃黑,偷偷跟了上去。

    这是一个夏季的傍晚,雷声一阵紧接着一阵地大作,一场暴风骤雨即将来临。此刻天色已经全暗,天上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我心中发怵,黑暗中没有时间感,也不知走了多久,脚底下稍微平坦的地面越来越坑坑洼洼,一拐弯,胡发一戛然止住脚步,后退到我身边,一手抓住我的胳膊,胆战心惊地说道:“老朱,你看前面什么,漂浮着一团团白色的灯光。我记得,我记得这里好像是乱坟岗!”

    我一睁眼,黑夜中亮光特别显眼,无奈地笑笑:“鬼火罢了,怕什么,我们都见多了,听指导员说过,不是什么人死后产生的白磷接触空气燃烧。”

    胡发一手劲加大一倍,说道:“不对。鬼火我也看见过,但是一般都是一动不动,这些光乱飞,而且,你听,什么动静?”

    我侧耳倾听,扑通扑通的声音,顿时醒悟,妈的,盗墓贼在作业。那鬼火其实就是手电筒在乱晃,夜深人静,我也不想打草惊蛇,正要告诉胡发一不必理会,忽然远方传来一串长长的惨叫:“妈呀,救命!”

    这撕心裂肺的惨叫,在空旷的树林里特别凄惨,我神经一凛,飞快地冲过去,忽然身边一个人影连滚带爬地逃开,口中不住喊道:“诈尸了,诈尸!”

    我不由得止住脚步,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听些盗墓的老前辈说过,某些人死后,或心怀怨恨,死不瞑目,或墓穴穴位风水有误,都会形成僵尸。然而我无论盗墓也好考古也好,从未遇到过所谓僵尸,心中便淡漠几分。眼下居然真的冒出一个诈尸,对付僵尸的黑狗血、桃木剑,手头一样也没有。本想立即转身逃走,但转念一想,若真的是僵尸,必定会循我们生气跳过来,终究逃不掉,于是硬着头皮上去。

    我见地上散落着一只手电筒,便弯腰捡起来,手指忽然碰到人,还冒着热气,我疑惑地把手电对准地上,正是一个男子眼珠瞪着大大,躺在地上,似乎死了一般。我心中正惊疑,那人眼珠间或一轮,口中吐出鲜血,喃喃说道:“救救我……”

    “好!”

    我把手电筒叼在嘴里,伸手去扶他,怎么手上软绵绵热乎乎的东西?

    我把手抬到筒光柱下,妈呀,手电筒都险些掉下。我的手上血糊糊,摸着他内脏的一部分!

    当真毛骨悚然,老子金三角战场上见多了血肉横飞,但是亲手摸到人的内脏还是第一次,恶心地立时在地上乱摸手。待回过身来,那手电筒照那个家伙,已经死翘翘了,再循着他身子下去,被开膛剖肚,从胸口到下腹,长长的一道口子,划破棉衣,胃啊、肠子啊、都滚了出来,红的绿的,非常恶心。

    当下我腻住想吐的感觉,往前走了几步,前面一大团黑乎乎的物件,正是一口棺材,棺材盖已经掀开,正坐着一个人影,我把手电筒打上去,蓦然一惊,正是一头白毛僵尸,外表轻微腐烂,露出白骨,眼皮已经上翻,突突两只惨白的眼珠,身穿一件不黑不白的衣裳,浑身长满白毛,双手露在外面,已经发黑,指甲却越发加长,不知何故,僵尸浑身长满白毛,犹如可怖,散发着浓浓的尸臭。

    见到这僵尸我反倒松了一口气,不过是一具半腐烂的尸体,见多了不怪。可能是下葬之后尸体开始腐烂,棺材里密封充满气体,当盗墓贼掀开棺材盖的时候猛然弹起来,把盗墓贼吓个半死。倒是那个家伙怎么被开膛剖肚了,莫非真是僵尸的指甲作祟?我稍微一琢磨,顿时明白,原来棺材上布满钉子,上面一颗留着血迹,八成是那个家伙不小心勾到了钉子,又害怕僵尸,死命往前逃,反而割破了自己的肚皮,一命呜呼。

    我也懒得理会,招呼胡发一、郭小驷过来捞一把,我们在棺材里翻了一番,没有什么收获,看旁边的坟墓挖了一个盗洞,便摆摆手,让胡发一守在洞口,我和郭小驷钻了进去。

    这个盗洞漆黑一片,挖得也坑坑洼洼,看来两个盗墓贼不是什么专业的人士。说来也奇,洞里好像有股神奇的魔力推着我们向前走去。

    我口中掉着一个小型手电筒,当电光照亮前方的时候,我顿时呆住,墓穴深处显现出一片金灿灿的东西。我定睛细看,辨认出都是黄金打造的罐子。

    “发了,朱哥!”

    我也哈哈开心地大笑,想不到收获如此之大,满地都是金子,不下百来斤,光是金子本身的价值就可以换十多万,更不用说文物的附加价值了。

    我和郭小驷商议了一下,先带了一个趁手的金瓶子出去,给胡发一瞅瞅。正爬了出去的时候。忽然前方吵吵闹闹,火光、手电筒光乱舞,似乎一大群人过来,我好奇地迎上去,则是一群乡民,手执木棍,铁锹过来。见到我之后,领头的正是方才逃出去的盗墓贼,见到我们勃然大怒,手指一指,叫道:“就是这些家伙,抢我们的生意,抄家伙上!”

    不由分说,那木棍、铁锹等家伙就招呼上来。我又惊又怒,想不到竟然被伏击,甚至来不及解释了。我可不想束手就擒,丢掉手电筒,短打功夫全部使出来。一干土盗贼,都是农民出身,哪是我这个职业军人的对手,不一会儿被我夺走一根木棍,发动逆袭,打地他们鬼哭狼嚎,狼狈不堪。但是毕竟对方人多势众,我们就抢了那个瓶子,忙不迭地逃走,晦气!真***晦气!

    我和胡发一等暂时住在北京老城区的一个小弄堂的四合院出租房里,干这行的,要隐蔽,太张扬了就不好!今天待我们甫一走进,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我们都是闯了几年的老江湖了,一眼就看出,遭劫了!

    我立马破门而入,小偷猝然不及,想不到我速度如此之快。他口中叼着一只小手电,浑身黑衣,脸上也蒙着黑布,呆呆看着我。我瞅见这蟊贼手中拎着黑色笔记本,顿时心底一沉,脸色一黑,这可是王玟琳留给我的遗物啊!怎么能让你这个家伙来动?当下我的一只拳头飞过来,那小偷才回应过来,却已被我一拳击中,飞出两三米开外。这当兵的拳头可是很厉害,手劲奇大无比。

    那人狼狈不堪地爬起来,居然还能动,怕是受过抗打击训练,见不是我对手,忙不迭地冲出窗外,想要逃之夭夭。

    哪里这么容易!

    我扑上去,扯住黑色笔记本,两人两边一用力,只听咔嚓一下,放置了几十年的纸制品本来就非常脆弱,顿时被扯成两半。我一愣,那蟊贼乘机翻窗逃走!哪里跑!我一把上前,扯住蟊贼的脸上的黑布,硬生生扯下来,定睛一看,不禁呆呆地愣住,眼前的人竟是杨爱苏!

    “是你!”

    我吃惊地叫了一下,杨爱苏脸色陡然大变,一言不发,趁着我发愣的功夫,带着那半本笔记本飞也似地逃开。

    他来干吗?我知道杨爱苏对这个笔记本爱不释手,但是本以为拒绝之后就不会过来讨要。我们分开时,杨爱苏曾经主动要我的联系地址,我认为我和他身份地方相差太多,没有什么可以交往的,就胡发一等偷偷溜走。

    我捡起丢下的小手电,借助远处的灯光端详,上面清清楚楚地刻着“Panasonic”字样,我不识英文,却认得,这便是满大街都有的松下品牌!小手电做工精细,虽然不过五号电池大小,却能射出不亚于矿工灯的光芒;抗震性超强,纵然重重砸在水泥地上,留下浅浅刮痕而已!虽然现在满大街都是时髦又便宜的日本货,但是如此精工细作的工具绝对价格不菲!

    我对杨爱苏渐渐升起了一阵疑惑,莫非他和日本人有什么联系?

    我正在思虑间,胡发一喜气洋洋地拿出那个得来的瓶子,笑道:“老朱,过来瞧瞧,今天有什么收获!”

    这是一个小巧的金瓶子,约莫一只茶杯大小,长颈肥肚,开头以软木死死封住,即使历经百年仍旧没有缝隙。胡发一摇了摇,里面似乎有东西,叮叮当当地想着。

    我看着胡发一的眉头顿时卷了起来,放下瓶子苦苦思索,过了半晌才说道:“奇了奇了。”

    我对文物方面的常识毕竟不如胡发一,问道:“老胡,这金瓶子有什么邪门嘛?”

    胡发一说道:“这种金瓶子有个门道,叫做‘坤金瓶’,传说是处置有罪的女人,才使用的器具。”

    郭小驷顿时满面暧昧地笑起来,说道:“是不是把瓶子塞进女人那里面呢?哈哈!”

    胡发一瞪了他一眼,说道:“胡说八道,若是如此就好了。你可知,这种瓶子是如何处置有罪的女人嘛?”

    我说道:“老胡,但说无妨。”

    胡发一仰着头,盯着头顶上的电灯,陷入沉思,过了半晌说道:“传说,满清皇室要处理有罪的皇族女子,必先用白绫勒死,然后将死尸的内脏掏出来,一一塞入大小不等的几个瓶子里,防止死尸作祟。那满清皇室,本来就是化外蛮族出身,信奉萨满邪教,就有如此古怪的风俗。不过干我们这行的,不可不信邪。唉,这瓶子白白拿来了,出不了手啊!”

    郭小驷跃跃欲试,叫道:“无妨,我听说天津有一个博士,专门带人收购这些邪门的东西,我们不如卖给他吧!”

    我大喜,一拍郭小驷的肩膀,笑道:“不错,好兄弟!反正留在我们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处,索性卖掉算了换钱。”

    胡发一点点头说道:“事不宜迟,赶快去吧!我留在这里看守,有什么消息马上告诉我!”

    我点点头,立时和郭小驷一起外出。那博士姓林,家住天津,我们有求于人,连夜赶过去。到了天明时刻,到了天津,打听到林博士的住所,左拐又拐,来到一片茂密的丛林之前,向内眺望,有一栋古老的西洋风格别墅,爬满蔓藤。我们很快来到西洋别墅门口,整整衣物,敲敲木门高声问道:“林博士在家吗?”

    呱!

    我的呼喊除了惊起几只屋檐下的麻雀,寂然无回音。我心里咯噔一下,莫非白来一趟了,这老头子不在?

    我当下怏怏不乐,抬头看这西洋风格的别墅也不算太高,二楼开着窗台,牛脾气顿时发作,和郭小驷打了一个招呼,叫他在下面等着,我就呼呼如猿猴一样爬上去,跳进窗台内。那长长的白色窗帘缠住了我,待我拨开窗帘,细看房间内,布置的极为精细,靠北摆放了一张实木小床,带花色的被子和毯子整整齐齐折叠好,摆在一角。床下有一双小小猫头绒毛拖鞋,甚是可爱。床尾不远处乃是书柜,除了数不清的纸型砖头,上头还摆放了两件陶艺品,并种上一盆吊兰。整个房间内布满一股青瓜的香氛,犹如小女儿的闺房,哪是一个糟老头子的房间。或许我走错了房间,正巧来到了林博士的孙女或者仆人的住所。

    我往前走了一步,忽然咔嚓一下,那打过腊的木制地板甚是滑溜,我的一双步兵靴居然止不住,顿时滑倒,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右手不小心把搁在窗台边塞太阳的金鱼缸打翻,乒乒乓乓,鱼缸打碎,那鱼儿离开水蹦蹦跳跳。我来不及站起来,慌忙就捉住鱼,想找个地方放一下,这时一个冷冷的女声响起:“你是何人,擅闯人家有何意思?”

    这个声音听起来平常之极,乃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精致的闺房里突然闯进一个不受欢迎的客人,折腾得一塌糊涂,发火叫嚷,想把粗鲁的男人赶出去。好熟悉啊!这个声音好熟悉啊!恍恍惚惚之间,我似乎在脑海里浮现一个女子的模糊身影,她最喜这般叫骂我了。

    “喂!你是什么人!要是你再不回答,我就打死了你!”

    又响起来的声音把我从对往昔的回想中拉扯回现实,我转过头,看到在闺房的门口站着一个年轻女子。她约莫二十出头,身形甚高,上半身穿着合体的白色女式衬衫,下半身着一条黑色的休闲裤,打扮得体自在,配合她那高挑的个子,显出女性优美的身材。只是此刻满面怒容,使得我打量她那个高挺的鼻子似乎气歪了,眼睛狠狠瞪着我,把手里的猎枪往前一伸,喝道:“你是什么人、居然敢擅闯这里!”

    我一看之下,光波钻入眼球的视网膜里,却迅速化作一场里氏八级地震,在我记忆的海洋里翻天覆地,掀起无数海底的记忆碎片沉积。

    “林白水!”

    这个女人,正是分别了两年多的小丫头林白水。

    两年多不见,这个小丫头渐渐褪去少女的青涩,长为成熟的女人。

    林白水稍微一愣,疑问道:“你认识我?”

    显然林白水已经不认识我了,我苦苦一笑,也不能怪罪她。两年多来我一直过着风餐露宿、颠沛流离的生活,相貌上老了很多,明明才二十出头,却犹如三十多岁了。再加上我们闯江湖的,就是讲究一个吓人,所以我养了满脸大胡子,林白水哪能记得,两年前的那个年轻大块头,眼下居然化作一个胡子大叔!

    不过猎枪在即,我可不能马虎,一不小心被打死了,可不好玩。当下我笑笑,举起双手胡说道:“没事,没事!我是北京大学派来的,且有事……”

    我一边说一边往前走,林白水先是陡然提高警惕,不禁右手食指扣紧扳机。但我说到最后,却声音细若虫鸣,女人本能地好奇伸长脖子过来,想听听到底在说什么。

    好机会!

    我陡然发动,极快地上前跨上一步,在林白水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抓住猎枪,往上一抬,枪口朝上。林白水一怔,眼睛一眨就毫不犹豫地开枪,可惜迟了。只听轰得一声巨响,枪口朝上喷出火焰,震下如许灰尘碎片。开火的巨大冲击力震地林白水啊轻轻一声呻吟,脱手放开猎枪,轻易地叫我夺到手里。

    我敲敲猎枪,这是一把双管猎枪,也就是说可以打两发子弹。于是我把猎枪指着林白水,女人缩手缩脚,畏惧地后退,眼睛却毫不服气地盯着我看。我笑笑:“女人还是少碰这些玩意的为妙,火药对皮肤不好。像你这么鲜白水嫩的女孩儿,若是打枪多了,说不定也会变成我这般黑皮呢!哈哈!”

    我小小恭维了林白水一下,女人绷紧的小嘴才媚然裂开,我见时机成熟,说道:“我是朱恒淮。”

    “恒淮?”

    林白水娇躯蓦然一震,极为吃惊,伸出纤纤食指指着我,瞪大眼睛,吃吃哈哈,过了半晌才发出一声:“你变化太大了,我都认不出你。要是你早说,不就好了嘛?”

    我哈哈大笑:“开个玩笑罢了,不要生气嘛!走,带我去见你爷爷,我来拜访林博士!”

    “我爷爷?林博士?”

    林白水稍微一怔,回答道:“无妨,随我来即是。”

    我拿出了猎枪子弹,放下猎枪,就跟随林白水窈窕的身影到了一个房间前,她先敲敲门,然后小心地打开门往里贼头贼脑地探视一下,缩回脑袋告诉我:“林博士在写字,最恼别人打搅。我先进去说一下,你稍微等一下。”

    林白水朝浅浅一笑,露出一排细碎的贝齿,开门进去,随即又合上,过了片刻听她嚷道:“恒淮,请进来吧!”

    我推开房门,迎面两排书柜,放置了不下数万本图书,吓得我缩缩脑袋!正前方则是一道竹条编制的门帘,透过缝隙,隐隐约约看见一个高瘦的男子正立于书桌前,一动不动。我凝神细看,知道这是在酝酿情绪写字。

    我恭恭敬敬地拱手拜见说:“林博士,我叫朱恒淮,因故特意来拜见博士,请教少许问题。若有打搅,请原谅则个!”

    “混账!”

    林博士突然开口大骂,声震如雷,着实吓了我一跳。

    “混账,混账,你这个小混账!”

    我惊讶不已,不是说文人都是彬彬有礼,想不到这博士居然开口就骂人。我急忙拱手道:“博士……”

    哪知竹帘内的林博士突然哑然,一声不吭地就倒下,旁边伺候的林白水大叫道:“不好了!你惹毛林博士,他心脏病发作了!”

    我心肝俱裂,几步蹿上前,穿过竹帘,看到林白水蹲在地上抚一个穿白衣人的胸口。我慌忙单膝跪下,一把拉着住林博士的衣襟,正要做心脏紧急救助。哪知林博士身子轻飘飘的,我睁眼一看,眼前的林博士却是一个披了衣服的骷髅头,白森森空荡荡的眼窝盯着我看。立时吓出一身冷汗,踉跄后退几步,惊惧不已,胸口上下剧烈起伏。许久,听到林白水咯咯娇笑:“好了,你吓我一跳,我也吓你一跳,算是扯平了。”

    林白水扶着骷髅站了起来,揭下衣服,原来只是一个标本,我还以为林博士瞬间化作骷髅呢!我恼火异常,狠狠瞪着林白水,却不能发作,强压怒火问道:“也罢,我是大男人,不和你这个小女子计较。快快把林博士叫出来。”

    “他来了啊!”

    “在哪里?”

    我四下打量。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你?”

    我不相信地瞪大眼睛,过了许久,摇摇头。

    林白水甚是恼火,说道:“诓你干嘛?又不好玩。我就是林博士,整个天津城都知道的。只有你这种来自乡下的傻冒,才以为我是长胡子的老头儿呢。哼,本姑娘芳龄二十二,还没有嫁人呢!有那么老吗?”

    我哑然,由于先入为主,以为博士一定是老头子,再说汉语里她他不分,怎么知道却是一个年轻女性。我尴尬地摸摸脑袋,裂开嘴不好意思地笑笑。

    “好了,你这个傻老爷们,找我什么事情?老实说出来吧!”

十四 金瓶女鬼

    我一言不发,掏出那个坤金瓶,递给林白水。林白水脸色立时凝重起来,从书桌的匣子里取出眼镜戴上,细细钻研照片。许久,她抬起头,冷冷地说道:“想不到,你们居然得到了这个玩意!”

    我问道:“真的有这么邪门嘛?”

    林白水说道:“看来你们似乎听说过坤金瓶的事情。传说这是满清皇室处置有罪女子之用,防止女鬼作祟。我是不大相信的,不过暂且收下,过几日我便把钱如数交给你。嗯,对了,你们这个坤金瓶是哪里得到的?我想去看看!”

    我一愣反问:“你想去看一下。”

    林白水点点头,我想想说道:“也好,我们一起过去。”

    突然又是一声混账,我吓了一跳,四下打量看看,却是骷髅头里面钻出一只鹦鹉,对着我直骂混账。林白水笑笑:“居然把你这个小东西忘了。”

    说着,拿下鹦鹉,放到鸟笼上,向我招招手,说道:“走,我们先过去吧!”

    我突然想到,问道:“对了,白水,我还没有问道。你啥子时候有这么多钱了,居然住得起小洋楼。而且有大钱收购古董。这可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承受地起的啊!”

    林白水呵呵一笑,说道:“秘密!”

    既然不肯说,我也无可奈何。

    我打量着林白水就这么一身白色衬衫,一条黑裤子,顺手拿了一串钥匙塞进口袋里,扶扶眼镜,径自带我走下楼梯。我心里暗暗纳闷,不禁好奇地问道:“就这么走了,难道你不需要梳妆打扮一下吗?”

    林白水回转头,白了我一眼,反诘道:“哼,你当我是那种只知梳妆打扮讨你们男人欢心的女子吗?此次前往北京,我不过查勘坤金瓶的现场,又不是相亲大会,何必打扮的不同一般得体?”

    我哑然,原来女人与女人的性情也是不同。林白水之流女子,倒也是清爽!

    我们走出西洋别墅,林白水在前面带路,眼前陡然一亮,一头矮小的动物猛然扑过来,却是郭小驷,他叫道:“老朱,你总算来了,刚才听到枪响,我以为你被打死了!”

    我哈哈大笑:“老子在金三角的枪林弹雨都混了过来,何惧小小猎枪?你看这是谁?”

    郭小驷瞟了一眼林白水,“林……林!”

    “林白水,也是林博士!”

    戴着眼镜的林白水一本正经地说道。

    郭小驷喃喃自语:“想不到,你就是林博士啊……我以为,就是一个糟老头子……”

    林白水:……

    我们三人马上赶回北京,到了小弄堂的四合院时候,差不多已经是下午四点多,眼见天色已晚,我们方进去,顿时大惊失色,只见里面被翻了个底朝天,乱七八糟的,连胡发一的人都不见了,再看桌子上放着的一张纸条,不禁心底一沉。

    “朱恒淮,要胡发一的老命,便拿那半本黑色笔记本来交换!明日傍晚皇姑坟见!”

    “可恶!”

    我暴怒之极,一拳砸破了桌子。

    杨爱苏究竟在搞什么阴谋诡计,为了要这个黑色笔记本,不惜偷抢,如今都绑架人质来危险。

    林白水疑问道:“那半本笔记本,是什么玩意?”

    我说道:“就是那本王玟琳在成吉思汗陵墓里得到的黑色笔记本,原本属于日本人,真不知道杨爱苏为什么苦苦追求!”

    林白水若有所思,说好八点的时候会会面,谈谈黑色笔记本的事情。当晚我们留下来住宿,我和郭小驷自然不用说,随便找个地方即可,给林白水空出一个房间。吃过晚饭,我无所事事,便早早过去,焦急地在小院子里踱步,不时借着林白水房间门缝里透出的昏暗灯光打量手表。天气不好,竟然下起了细蒙蒙的小雨。过了一段时间,我再看手表。

    “……三、二、一,到!”

    我迅即挺立,大踏步来到林白水房间门前,手指轻轻一碰,竟然没有锁门,应是林白水预备等待我,于是毫不犹豫地推门进去,大声叫道:“白……”

    然而我却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剩下半个“水”字,硬生生吞进肚子里去。林白水正裸着上半身,下面只着一条白色短裤,前面是一盆水,手中拿着毛巾,惊慌失措地转过半个身子,用毛巾遮住胸部,狠狠盯着我。我先是一呆,眼睛不由自主地凑上去上去。

    林白水个子高挑,腰肢纤细若蜂,甚是好看。她是东北人,皮肤犹如新雪一样的白皙。自从脱离了以前风餐露宿的艰苦野外考古生活,这两年安定下来,身子丰腴了不少,渐渐褪去少女的青涩,长为成熟的女人。

    但林白水性情激烈,那容得我这般色咪咪地盯着她的身体看,当即一手抱胸,另一手端起水盆,毫不客气扔过来,大骂道:“流氓!你滚!”

    我叫这女子的白嫩的娇躯迷住,以前部队里训练的反应不知道丢哪里了,顿时叫女人的洗澡水淋了个浑身湿透,那毛巾、肥皂等家么雨点般地飞过来,打地我落荒而逃,狼狈不堪地跑开林白水房间,好惨!哪知会遇到这般尴尬的局面!

    我回到简陋的斗室,郭小驷见到我满脸颓气,愕然问道:“怎么,头上都是包。被林白水打了一顿?莫非你见她美貌,意图非礼?看看,如今这下场……”

    我哭笑不得,正寻思如何同林白水道歉,却见她拎着一把**的雨伞进来,左手捧着一个袋子,右半边衣服**的,像是为了袋子不至于淋湿。我正要开口说些什么,林白水便虎着脸说道:“昨天就饶你,想必也是无心之故。你怎么来的这么早呢?”

    我说道:“不早啊,正好八点整,一秒不差。”

    林白水愕然,说道:“我以为以国人散漫的个性,必定还会拖拖拉拉半个小时,哪知你哪么精准。”

    我又哭笑不得,我当过兵的,又打过仗。这时间可是一分一毫都不许差,否则就是怠误战机,枪毙的大事!

    林白水把书丢给我,斗室里没有凳子,就坐在床沿。我把毛巾取来,供她擦拭头发。那郭小驷便知趣地离开,容我们细细洽谈。林白水擦干头发,一边看着黑色笔记本,就一边和我唧唧咕咕谈起来:“虽然只有半本,但是我粗略看了一下,恐怕是为了满清龙脉宝藏的事情!”

    “龙脉宝藏?又是这玩意。我听王玟琳说过,但是这个究竟是什么玩意呢?”

    我疑问道。

    林白水点点头,解释说:“传说满清八旗入关的时候,看到财宝这么多,眼睛都绿了。但是又怕中原人这么多人一起来反抗,所以他们一面扫平诸雄,一面把搜刮到的财宝,一起运到关外某个地方,也就是满清龙脉之所在的地方。万一被中原人赶回关外,可以继续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传说收集的财宝,相当于当时半个世界的财富,但是后来满清渐渐地站稳了脚步,这个秘密就只流传于满清爱新觉罗氏皇室内部,到了后来居然渐渐被人遗忘。直至《辛丑条约》之后,满清缺乏银两,就派人去寻找,但是杳无音讯,想必已经失传了。至此,这个秘密才被公开。据说占据东北的日本人后来也去寻找了,不过估计没有找到。”

    我恍然大悟,说道:“原来如此,我大致明白了。就因为这个笔记本里,记载着之前日本人收集的满清龙脉宝藏秘密的材料,所以那***杨爱苏见财起意,想抢回去,自己慢慢寻找。哼,我们中国人的财富,怎么能够让这个资本家得到呢?”

    林白水点头称是,说道:“是的。幸好你手脚快,硬生生地抢下了半本,那寻找满清龙脉的关键,大部分都在这半本上。不如我们先先下手为强?笔记本上记载说,这个龙脉宝藏的秘密,却是与某人有关。”

    “谁?”

    “想来你也是知道的,北京大学的燕园,旧时乃是王公贵族的府第。那么你可知晓,最早的一任主人是谁?”

    林白水陡然问起这般深奥的问题,我顿时茫然无措,头大如斗,哪里知道呢?做学问的人真无趣!林白水于是卖弄地说道:“这是和珅的旧居!”

    “和珅,就是那贪官?我听说过,嘉庆皇帝抄了他的家,三年不用征税。所以民间有俗语,什么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咦,我倒现在才知道,这北大的校园,居然坐落于和珅府宅旧址上!”

    林白水说道:“和珅能够成为这种特大号的贪官,与乾隆皇帝的宠信分不开的。传说乾隆皇帝做太子时期,喜欢一个宫女,被其母后知道了,将宫女活活缢死。此事叫乾隆皇帝念念不忘,后来他登基做了皇帝,忽有一日,看到少年侍卫和珅,与他思念的那宫女相貌极为相似,便认为是宫女的投胎转世。由此和珅开始受到宠信,有一介小小侍卫,后来竟然成为了大学士!后来乾隆皇帝还将自己的一个女儿嫁给了和珅的儿子呢!据那本笔记本记载,因为乾隆皇帝极为宠信和珅,便把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透露给了和珅,叫他代代相传,作为皇家的凭靠支柱。”

    “那也不对啊,和珅几乎被嘉庆灭族,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怎么可能还会流传下来呢?”

    林白水狡黠地笑笑:“你别忘了,还有一个人是不能杀的,她就是乾隆皇帝的女儿、嘉庆的妹妹、和珅的儿媳妇——固伦和孝公主!”

    “她?”

    “对,就是她。”林白水说道:“和珅被嘉庆抄家,据正式的历史记载,这是嘉庆恨和珅贪污受贿。其实,民间又有一种说法。那嘉庆皇帝心理变态,喜欢上了自己的妹妹和孝公主。乾隆皇帝怕出丑事,便赶快把和孝公主嫁给和珅的儿子丰绅殷德。但是这和孝公主也古怪,居然喜欢上了自己的公爹,与和珅通奸!嘉庆上台之后,为了抢回自己心爱的妹妹,就抄了和珅全家。虽然嘉庆抢回了妹妹,但是和孝公主并不喜欢他,一直郁郁寡欢,过了几年就过世了,被安葬在现今的皇姑坟一带。”

    我转念一想,脑海中串联了几个线索,顿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颤抖地对林白水说道:“既然坤金瓶是满清皇室处罚有罪女子的刑具,而和孝公主又葬在皇姑坟,莫非……”

    林白水沉静地点点头,说道:“不错,正是如你所想的那样。兄妹**通奸,毕竟是丑事,而且嘉庆杀了和孝公主的丈夫、公爹,乃是大仇人,为了防止作祟,就把她身上的内脏都掏了出去,装入坤金瓶内镇压!”

    我吞咽了一下口水,似乎就可以看到,一个衣装华丽的女性尸骸,被人活生生地剖开肚子,把肠子啊,肺啊,心脏啊,一一掏出来,装入坤金瓶里。

    林白水又说道:“现在满清皇室的遗孑已然丢失了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另外一支保存这个秘密的是和珅一脉,可惜已经被满门抄家了。但和孝公主毕竟是皇室的人,嘉庆皇帝不会亏待,和珅也知道这点,说不定就把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交由她保管。明天我们去皇姑坟看看,说不定就有线索,再把胡发一救出来!”

    林白水从床沿站起,小蛮腰一扭,薄薄衬衫飞起来。夏日厉害,林白水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挨雨淋之后湿湿贴在身上,清晰可见,甚至文胸上的纹路都一清二楚。我不敢再盯下去,惟恐她发觉。

    “等等!……”

    我徒然叫道。

    “嗯?”

    林白水转身,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我。

    我伸出手臂,颤颤悠悠指着她的背脊下靠近臀部一块。在蘸水的白衬衫下非常明显,上面有一只血红色的眼睛印。

    “这是什么?”

    林白水脸色顿时大变,顾不得女儿家的羞耻,当即掀起衬衫,那眼睛印鲜红若血,眼眸纹清晰可见,在雪白的背脊肌肤上,妖艳地闪烁。

    林白水又气又羞:“哪个无聊之徒的恶作剧!”

    她素知我为人一本正经,倒是不会怀疑到我头上来。

    我知趣地打来水和肥皂,林白水恼火之极,直接在我的斗室里面却清洗,却怎么擦拭都不会退色,渐渐地发现,这不是染料,而是犹如胎记一般的痕迹。

    林白水颓然丢下肥皂,转过头来,额头汗水涔涔,沾湿了头发,贴在脑门上,惊惶看着我询问:“你,你是什么时候看到的?”

    “就在刚才——你转身的时候。怪了昨天我还明明看到你身上很白,一点瑕疵也没有。怎么在今天就忽然长了一只血眼睛印,邪门!”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我能摸摸看吗?”

    林白水稍一犹豫,然后点点头,撩起衬衫。我探手过去,细细摸索,感觉不像是人类女子细腻柔和的肌肤,就像一层软皮革,触觉极为不舒服。我拿自己的手和血眼眸比划一下,睫毛纤长,似乎是女人的眼睛。

    突然门外郭小驷进来,叫道:“老朱……”

    林白水自己掀起衣服,我正在里面探索,在外人看来,行为极其暧昧,那郭小驷哈大嘴巴,惊讶地说不出话来。林白水脸皮顿时红得象烧热的煤炭,急急忙忙跑出去。

    郭小驷这时才合上下巴,嘿嘿淫笑:“老朱,看来你本事不小,居然弄到了一个大学生。不过胆子未免忒大了,光天化日就干着调调。啊哈哈!”

    我懒得理睬这猥琐家伙,想到以林白水好面子的个性,教人瞧见这般不好意思的一幕,定是好几天都不敢再见我。正无奈地叹气,忽眼角余光瞥到林白水落下的雨伞搁在床沿,拎了起来,犹豫是否寻机送过去,半晌我咬咬牙:“男子汉大丈夫,做事就爽快干脆,哪婆婆妈妈的!”

    于是我飞快地赶到林白水房间,呼喊一番,无人应答,我暗暗纳闷,拖着雨伞转回。此刻天色渐渐黯下来,忽然见到四合院内一个长挑模糊身影徘徊,看身形似乎就是林白水,我高兴地一面迎上前一面打招呼:“白水……”

    我笑容蓦地僵住,看到林白水脸色惨白惨白如抹上了一层白垩,目光呆滞,口中含含糊糊,念叨着什么词句,像个提线木偶一样,摇摇晃晃走向四合院的水井里,突然扑通一声,跳了进去,不好!林白水要寻死!

    我大骇,我丢下雨伞,慌忙冲到井里,好在夏天是枯水期,水不是很深,我拦腰抱住林白水,渐渐地井水淹没了鞋子、裤管,林白水也是毫无知觉往深处淌。

    虽林白水不住挣扎,哪敌得过一个大兵的力气,便叫我扛在肩上架回来,郭小驷听到我们的呼叫,急忙跑出来,把一条绳子抛入水井里,我沿着绳子爬上来。然后平放在天井的椅子上,连连敲打了她几十个耳光,大声呼喊:“白水,白水!快回来,快回来!”

    林白水倏地打了个激灵,猛然张开惊恐的眼睛,失声问道:“我怎么了?”

    我松了口气,无力地坐在椅子上,说道:“我看你好像丢魂了。”

    林白水用手捂住额头,支起半身,慢慢说道:“我不知道我怎么了,只是刚才从你那边离开之后,就变得迷迷糊糊,什么都不记得,醒来时候就在你身边……我出了什么事情?”

    我便正色说道,努力让她有信心:“白水,不要紧张,事情总有解决之道。你安静下来,仔细想想,什么时候开始不对劲的!”

    林白水渐渐地镇定下来,凝神思虑,慢慢回忆:“好像就是从今天晚上开始,刚在下雨的时候,我过来,走到水井边的时候,就隐隐感到背后有人跟着,我回头看却没有任何人。于是心中害怕,加快脚步跑到你这边。”

    猛然,我一震,和林白水不约而同地喊出一个名字:

    “和孝公主!”

    林白水猛然捡起那只一直带在身边的袋子,初始我以为是女人放小物件的包包,哪知一旦打开,却露出了一个坤金瓶,正是我们交给林白水的那个。而在瓶口,那封印已经无影无踪了,林白水脸色陡然大变,抬起头看着我,非常苍白。

    我狐疑地拿起坤金瓶,对准小口瓶口看进去,里面放着两颗枣核大小,干枯的肉球,仔细一看,竟是死人的眼睛!

    我顿时面色凝重,说道:“我怕,你是中了和孝公主冤鬼的诅咒,要你拿作替死鬼!民间一直有传言,说这个公主死不瞑目,冤鬼作孽!”

    林白水张惶不已,林白水簌簌打了个寒颤,眼光移往天井,此刻天色转暗,天井远处一团漆黑,弥漫着一股未知世界的黑暗恐惧气息。她努力睁大眼睛,似乎就能穿透历史的屏障看到:嘉庆四年初三夜,新即位的皇帝爆发了最初的可怕威力,和孝公主待在自己的房间里面一边又一边地回来踱步,等待着命运的裁决。甫皇帝圣旨下,一抽白绫,便将纵横几十年的权臣吊死。他的尸身吊在房梁上摇来摇去,舌头拖长,双目张开,死不瞑目。和孝公主盯着尸骸,眼珠瞪大,一动也不动,然而仇恨的种子,那时候就埋下了。

    我继续说道:“在我小时候,淮南一个农村里,一个年轻寡妇和下放的知青通奸,事情败露后寡妇受不了侮辱,投河自尽,捞起来的时候死人都开始发胀,就草草葬在乱坟岗上。有一天,一位大娘路过乱坟岗之后,身上显出两道血指印,晚上忽然发疯,口中胡说八道,似乎就是那个寡妇的语气。后来趁人不备,竟然上吊自杀了!村里的老人说,这是通奸的人要下地狱,就找个替死鬼投胎。”

    林白水纤瘦的双肩颤动不已,可以依稀看到她浑身颤栗,张惶惊恐,平时那作风大大咧咧的清爽女孩子消失地无影无踪,猛然抱住我,哭哭啼啼:“我怕我怕!我不要作替死鬼!”

    我一怔,只好想哄小孩一样安慰,心中暗暗奇怪,我见过的小丫头在成吉思汗陵墓中冒险时,英姿飒爽,纵然一时遭到挫折,也不至于如此孤立无援的畏惧。我轻轻拍拍她的背脊,说道:“好好,不怕,不怕,有我在。”

    林白水低声抽泣:“我知道你在心里笑我,笑我胆小,可是我真的怕死了。以前在那座山里面我遇鬼又遇幽灵,我再也不想碰到这些牛鬼蛇神!”

    我嘎噔一下,原来林白水便是在那里留下阴影,叹气说道:“我送你。”

    我送林白水到了房间,她打开电灯,为我泡了一杯水,随意聊了几句,看天色不早,我不便再呆下去,站起身告辞:“我先走了,若是有什么事情,来叫我即可,或者告诉胡发一也一样。他会转告的。”

    我站起的时候林白水还坐在床沿,满脸惧色,待我转身到了门口,她忽然扑过来,紧紧抱住我的后腰,哀求说道:“你不要走,我真是害怕的要命……”

    我低下头,女子的脸上有种悲凉的哀怨,无限留念的遗憾,刹那间不由得与玟琳过世前的表情重叠起来。

    我不是傻子,怎能不懂林白水的心思呢?

    于是电灯按灭的时候,激情霎时迸发出来。我大吃一惊,林白水明明还是一个未经人事的处子,放得很开,后来渐渐觉得她有种自暴自弃,或者说满足临死前愿望一样的做法。

    我素知其好面子,纵然心中喜欢,也不敢表现出来,甚至会故意装出凶巴巴的模样惹对方生气,这样也是为了多接触一会儿。我多次救过她之后,其实心中暗暗有了感觉。加上玟琳因她过世之后,更有一种以身相许的味道。只是她为人不如玟琳大方,显得有些小气,迟迟不敢表示,我则是长期陷于玟琳的怀念中,对她更多视而不见,直到此刻才发觉!

    激情过后,林白水又惊又累,已经睡熟,象一只章鱼一样紧紧缠住我,不肯放开。她个子本来就高,再加上我一个,狭小的床铺越发拥挤。我挣开林白水的纠缠,坐了起来,我心中正在思虑,究竟该怎么才能帮助林白水。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感到背后冷嗖嗖的凉意,徒然张开眼睛,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今夜下了一场雨之后,天气晴好,月明皎洁,月色之下,晨间林白水换下的衣服,直挺挺地悬浮半空之中,月光穿透薄薄的衬衫,衣服内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仿佛是一个透明人穿上了她的衣物,一步步缓缓走出去。

    鬼附衣!

    传说鬼没有实体,若是显身,必须附着在某样物件上,沾满生人灵气的衣物最为理想。这恶鬼想要作甚?鬼附衣浮在半空,慢慢移向房门,空空如也的袖口鼓荡空气,吱啊一声打开门锁,穿过房门。我悄悄跟在后面,惟恐教它发觉。

    深更半夜,四合院静悄悄,十五瓦的灯泡放出昏暗的光线,照射一件衣服浮在半空,感觉尤为妖异。鬼附衣移到大门口,郭小驷陡然惊醒,视线叫窗户遮住,只瞧见一个白色的衬衫,站起来喝道:“什么人,半夜……”

    我只听到噗通一声,可怜的郭小驷,怕是吓昏过去了。谁看到这样一种鬼魅的状况能不害怕?纵然是我,不过壮大胆子,面前跟随,其实双脚直在打哆嗦。

    鬼附衣飘荡在幽静的弄堂里面,幸亏此刻正值夜半,几乎没有什么人在外徘徊,否则看到一件浮在半空的衣服,后面又偷偷摸摸尾随着一个男人,这番景象实在离奇!

    鬼附衣渐行渐远,竟来到了护城河,我心头一紧,果真是和珅的冤魂在作怪,只是这般折腾林白水做啥,干脆迷地她跳河上吊,岂不更加简单?

    护城河上流连着鬼附衣,倘若从远处观察,似乎是一个穿白色衬衫的高挑女子趁夜色赏花,近看实着一具无头无手无足,悬浮在半空中的鬼物。

    以前我曾经听家乡的老人们说起过,鬼魂因没有实体,所以只要拿走它附身的物件,就不得不驻留在原处,无法离身。老子连横行数百万年的幽浮游灵都轻松干掉,难道怕你这一介小小鬼魂?我咬紧牙关,猫腰蹿出花丛,扑向鬼附衣!

    我飞身掠过,已将林白水的衣物抢在怀里,转身倏地眼前景象一变,明明是黑夜,怎地一下子到了白天,我奇怪地四下里张望,周围雾气浓密,原处隐隐约约有个人的影子,于是凑上去,看到百花丛里坐着一个年轻女子,居然穿着满清时代的衣物,手中捧着一只绣花鞋缝纫,我问道:“姑娘?”

    连叫几声,都没有反应,莫不是聋子?我伸手探过去,不料就穿透了她的身子,不禁一怔,这只是幻觉!

    我正在发呆,那女子忽然放下绣花鞋,高兴地站起来,害羞地看着我后面。我立即回头,后边站着一个男人,大吃一惊,猛然后退几步,顿时醒悟,不过幻觉,何必紧张!

    男子个子相貌英俊,但是年纪极大,约莫比女子大上二三十岁。他拉住女人的手便说起绵绵情话来,但见嘴唇蠕动,声音绝无。渐渐地男人动作幅度大起来,争吵什么,神情激动,倏地扔下女人,拂袖而去。

    那女人顿时软倒,掩面流泪。我摇摇头,男女之事,毕竟不能强求。这时,又涌来一帮人,看服饰似乎是看满清电影时常有的太监,不由分说,捂住女人的嘴巴就架起。我正要追上去,忽然脚下一绊,猛然张开眼睛,天光大亮,刺得生疼,耳边有人叫道:“起来,起来!”

    面前正是郭小驷,古古怪怪地盯着我看,说道:“晚上我见你不回来,还以为又去大学生对象那里乱搞,怎么?被赶出来了?睡在这里了?”

    我勃然大怒,这乌鸦嘴吐不出好东西来,倒也懒得理会。此刻脑袋里糊里糊涂,我不是追踪鬼附衣,正拿着了,然后就看到满清的那女子,最终怎么睡到了花圃里?此刻手中抓着林白水的衣服,莫非我也叫鬼附衣迷住了?于是瑟瑟打了个寒颤,赶忙在身上四下里查看,幸好!连根毛也没有多!

    郭小驷见我怪异,面色诡异地说道:“老朱,昨天我见鬼了!一个没脑袋,没胳膊的鬼!”

    我哭笑不得,就是林白水的鬼俯衣,当下说道:“子不语怪力乱神,小郭啊,我们回去吃饭吧。”

    我们欣欣然地走到林白水的宿舍,林白水已经起床,买来豆浆、馒头和油条,正在等待着我吃早饭。我见她面色依旧惨白,神色却好了不少,一看到我,便红着脸低下头,露出初为人妇女子的羞涩,嗯的一下,蚊鸣般地说道:“一大早你便去哪里了,我都等着很急。来吃早饭吧,快凉掉了。咦,你身上脏兮兮的,都是泥巴!”

    我踌躇一下,没有告诉她,说道:“呵呵,没什么。我们先吃饭,吃完饭我就告诉你。”

    我洗了一遍手,拿了馒头,粘着豆浆飞快地塞进肚子。林白水吃得不多,一个小小的馒头叭嗒叭嗒啃了半天,不过咬掉了一层馒头皮,倒是不时抬头偷偷瞄我。我与林白水以前是比较融洽的朋友关系,但是昨天捅破了那层纸,双方有了超越友谊的关系,相处起来,反而不尴不尬了。

    我们终于吃完这顿世上最没有怪诞的早饭,我咳嗽一下,说道:“这个白水,我有事情要和你说。”

    “你说吧,我都听着。”

    女人出乎意料的温顺。

    我说道:“别忘了,你在成吉思汗陵墓里,也不是遇过鬼?而且我细想了,女鬼找上你的原因,和成吉思汗陵墓也有莫大的关系!”

    林白水脸色煞白,额头冷汗涔涔,喃喃自语:“那,那是什么缘故?”

    我说道:“在成吉思汗陵墓里时,我们都呆在椁木圆棺旁,没有理由只有我感染了幽浮游灵!当时你也在场,所以我怀疑,你也感染了,但是你没有立即发作,而且又没有被幽冥鬼塔清除幽浮游灵,这些就鬼怪一直潜伏在你身上。幽浮游灵,本来就能引发人类灵魂的骚动。昨日你无意中打开了坤金瓶,里面盛放着和孝公主的眼球,机缘巧合,终于把和孝公主的冤鬼带出来,附在你身上了!”

十五 皇姑传说

    “怎么办?”

    林白水焦急地问道。

    我说道:“如我猜测,这个和孝公主的鬼魂,与皇姑坟有莫大的关系。那日我们挖坟墓的时候,还看到很多个金瓶。等我们过去了,就知道事情的原委。”

    于是我们三人带着坤金瓶和黑色笔记本,一起前往皇姑坟。林白水不知道做了什么勾当,居然变得很有钱,自己开着一辆汽车,令我和郭小驷羡慕不已。话说间,我们已经来到了皇姑坟。

    皇姑坟距离北京中心城区大概一百公里左右,四周都是成片的樟子松,密密麻麻,唯独在西北方向凭空生了一座土山,甚是突兀。当地人传说这是埋藏了嘉庆皇帝的妹妹的墓穴,所以名为皇姑坟,和北京另外一处地方公主坟遥遥相对。

    清朝的时候,除了满清十二帝和权势熏天的慈禧太后以外,其他皇室成员极少单独修造皇陵,多半是附属于皇帝陵寝左右,拱卫皇帝。但这个皇姑坟却不一样,颇为奇特,不仅是属于单独建陵,而且摈弃了明清时候流行的宝城地宫结构,居然回复唐朝时候开山凿岭修建皇陵的风格。须知,开山凿岭耗费人力与物力极大,只有最强盛的唐朝有这个能力。嘉庆时期,满清帝国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何必为了一个公主,特意开山凿岭呢?

    我一时猜不透,抬头眺望,这个皇姑坟整体呈“亚”字型,中间低,两边高,从地质学上来说,是一个典型的背斜结构。背斜结构四周都是厚厚的岩石,只能通过头顶进入。那日我们过来盗宝的时候,根本没有打算进入皇姑坟,一来技术能力有限,二来挖出来的东西,能不能卖出去还是一个问题。所以就在皇姑坟边四周殉葬的宫女坟内下手。哪知遇到了另外一批盗墓贼,被狼狈不堪地赶了回来,只取走了一只坤金瓶,其他几样坤金瓶,怕是多半落在了那匹家伙手里了。

    林白水看着皇姑坟说道:“满清祖先出身西伯利亚的民族,信奉萨满教,认为人死后会作祟,所以对时候有罪的女子,都是采用一种神秘的镇压术。通常把尸体的内脏及其五官都取下,装入金瓶。尸骸被放入墓穴里,而转入金瓶的内脏五官,则是殉葬在墓穴周围。这样死人的灵魂没有五官、没有内脏,就不会危害世人了!”

    我点点头,想不到还有这么一个典故。我小心翼翼地四下里张望,那杨爱苏说好在皇姑坟会面,怎么现在还没有来?莫非要撕票?我摸摸身上藏着的半本黑色笔记本,若有所思。根据日本人笔记的记载,皇姑坟内藏着关于满清龙脉的巨大秘密,因此杨爱苏不可能会放弃的。

    我们一起下了车,走了不过片刻,边来到了皇姑坟殉葬的宫女墓穴附近。那日我们过来黑吃黑,顺便盗墓的时候,遭遇另外一批盗墓贼的洗劫,被打地狼狈不堪。我当以为这次再过来,墓穴一定被洗劫一空,连根毛也不会留下。哪知我们过来一看,奇了,半分都没有动过。拖出的棺材还是那口棺材,棺材里的死尸还是那具死尸,唯独就是黑毛长地更多,发霉了,甚至连那个被棺材钉开膛剖肚的倒霉蛋还伏在地上,发出阵阵恶臭。

    我和郭小驷面面相觑,后者失声说道:“朱哥,我感觉不对,邪门啊!你看,我们最讲究吉祥,都看到黑毛僵尸了,怎么还不放火烧掉?还有这个死人,好歹也是自己人,起码得找一穴埋葬呢。那帮家伙怎么一点事情都不干?”

    林白水眉头皱皱,有我们两个男人守在身边,又是大半天的,对于死状可怕的尸骸她并不多少害怕。她抬起头,对我说道:“恒淮,我觉得这林子寂静地不大对头啊!”

    我侧耳倾听,现在是夏季,万物滋长,这里却不闻鸟鸣虫语,安静地邪门。

    我顿时心生疑惑,绕开尸骸,四下里查看,突然闻到一阵浓重的、叫人感觉到危险的气味。我心生一凛,顿时提高警惕,小心翼翼地过去,翻过一个坑,朝里面一瞥,顿时呆住了。

    “怎么了?”

    后面紧追不舍的林白水好奇地问道,顺着我的目光,瞄向坑里,随之啊的一声,又蹲下身子不住呕吐,将胃里的所有东西统统倾倒出来还不罢休,此刻只能干呕出一些清水。

    这个小小的土坑里,堆放了不下二十来具尸体,个个死状惨烈,或是被打爆脑袋,白的脑浆红的鲜血都喷了出来,或是肚子横切了一刀,肚肠啊、脾胃啊,一起流出来,落在地上。难怪见不得血的林白水干呕起来。

    我转身为林白水遮住阿修罗场的画面,将其扶了起来,轻轻拍打肩部,帮助她缓解呕吐带来的不适。女人带着感激地瞟了我一眼,慢慢说道:“他们怎么了,一下子都死在这里?”

    我盯着坑里的尸骸,分析道:“他们是自相残杀的。”

    林白水一震,问道:“自相残杀?”

    我点点头,嗯地一声说道:“我上过金三角战场,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尸骸见多了,被人打死的,还是自相残杀,一眼就能辨清。你看,这群人的衣服相似,手中工具粗糙,推断起来,就是前几日和我们一起争夺殉葬品而发生火拼的盗墓贼,我们人少,自然大败而归。这群盗墓贼虽然土的要命,但是势力不弱。要是有外人杀过来,好歹会杀死几个。他们全军覆没了,却没有外人撤退的痕迹,依常理推断,就是自相残杀。”

    林白水疑惑不解,说道:“他们为什么要自相残杀呢?”

    我大笑一声:“说白了,不就是分赃不均嘛!”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你错了,若是分赃不均,那么赃物在哪里呢?”

    我笑着指着那些尸骸,有一个的残肢中抱着一个个坤金瓶,说道:“那不就是赃物嘛?”

    我陡然一震,和林白水对视一眼,均不寒而栗。因为我们看到,那些坤金瓶都是被开启的,也就是说……冤鬼出来了!

    林白水瑟瑟打了一个酣战,惊恐地说道:“难道,难道是那个和孝公主,恼怒盗墓贼打搅她的清静,于是施展妖法让他们一一自相残杀?”

    我吞了一口口水,说道:“既有可能!”

    郭小驷一直在听我们说话,关于坤金瓶冤鬼的事情,他也是知道了,这时突然说道:“朱哥、林姐,我一下子记起来,关于皇姑坟,有个可怕的传说!”

    “什么传说!”

    郭小驷目光惊悚,慢慢地讲起了一个故事。传说和孝公主是乾隆皇帝心爱的女儿,乾隆皇帝经常带她游山玩水,一天来到这里,和孝公主说:“此地风景美丽,若是有一天我过世,希望能够葬在此地!这样即使灵魂也可以出来游玩。”

    乾隆皇帝当然答应了,后来和孝公主过世,即位的嘉庆皇帝虽然害怕和孝公主报复,但是毕竟良心不安,便依她的心愿葬在了此地。

    为了防止盗墓,嘉庆皇帝令人凿山为墓穴,又将和孝公主的棺椁用四个大铜扣环,以铁链悬挂在墓穴山腰中。后来这里就被叫做皇姑坟了。传说皇姑坟墓穴中埋藏有大量的珍宝,很多人都眼红打墓穴的注意。可是皇姑坟是受过诅咒的,因为嘉庆皇帝对妹妹不轨过,害怕和孝公主死后化作幽灵作祟,就采用萨满邪术,将和孝公主的舌、眼、耳等五官和肝、肺、脾等六脏,分别割下来藏入十个坤金瓶中。女人属阴,所以要破这个咒语,必须要一家有十个儿子,以男子的纯阳破解诅咒。北洋政府期间,果真一家有九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已经结婚,女婿就算半子了。于是女婿和九个儿子拿着炸药等挖掘工具,打开石门,进了和孝公主的坟墓,搜罗了大量金银财宝,正要拿出来的时候,不料小儿子无意中喊了一声:“姐夫!”

    这可不打紧了,和孝公主坟墓里的石门轰隆一下关上,这样十个小伙子一个也没有出来,结果后来就再也没有人敢尝试。

    想不到,之前的古老传说里,就说出了如今学者才知道的其他邪术,真是不可小看人民的力量啊!

    突听哈哈几声大笑,我抬头一看,却见杨爱苏身穿白色西装,脚穿白色皮鞋,衣冠楚楚,好不潇洒,他手底下几十号人,清一色的黑色西装,戴着墨镜,好似传过来录像中香港黑社会一样。再过去就是胡发一了,一脸垂头丧气,半死不活,十足一头刚刚阉了的公猪,瞟见到我顿时又呜呜叫起来,拼命扭动身躯挣扎。

    我冷笑一声:“哼,杨爱苏,我之前一直觉得你挺英雄的,如今看起来,也不过是一介下作的狗熊,为了那破笔记本,先是扮作小偷,再绑架老胡,你到底有何居心!”

    杨爱苏唰地面色通红,我和他相处过,知道这人极好面子,有意刺激他一下。见对方人多势众,我不禁暗暗后悔,干吗带了林白水和郭小驷这两个累赘过来,若是我单身一人,救胡发一就容易多了。

    杨爱苏过了半晌,这才说道:“老朱莫怪,我也是不得已为之。我就实话告诉你吧,其实我不叫杨爱苏,我真名是久迩宫明月。”

    “久迩宫明月。”我念叨着这个名字,倒是挺熟的,猛然记起来,这个家伙的姓氏,不和黑色笔记本上的姓氏一模一样嘛?我顿时大叫道:“你是日本人?那久迩宫春日是你什么人?”

    久迩宫明月点点头,说道:“不错,我是日本人!久迩宫春日是我祖父。”

    我勃然大怒,竟然让一小鬼子算计了。那久迩宫明月说道:“但是,你也别把我当作几十年前的日本人,我对中国文化一直存有好感。我中文名字交杨爱苏,是因为我仰慕苏东坡,特别喜欢他的《水调歌头》。”

    我冷冷地说道:“你究竟有什么目的?”

    杨爱苏说道:“我想取回黑色笔记本,因为这是我祖父遗留在世的唯一物品,当年我的祖父尸骨无存,所以我们一直在不惜一切代价想办法找到他的遗物。我那时化名加入考古队,就是听说我祖父最后的消息是在内蒙古草原上,想试试看,或许能够找到。”

    这话虽然说得冠冕堂皇,但是仔细一想,就有了破绽。当年我和久迩宫明月是一起进入成吉思汗皇陵的,就是在久迩宫春日的尸骸上找到黑色笔记本。假若当时久迩宫明月立即公开身份,纵然是个日本人,我们也会敬佩他忠义有价,为了祖父的遗骸,千里寻找。但是其人不禁对他祖父的尸骸毫无敬重之意,反而对着黑色笔记本垂涎三尺,无他,只因为黑色笔记本里面,藏着有关于满清龙脉宝藏的巨大秘密!

    我没有答话,久迩宫明月又说道:“老朱,我也不多说,我只想和你做个交易,请你把那半本笔记本还给我,你要多少钱都可以!这是我祖父生前唯一留下的遗物,对我而言,非常珍贵,对你来说,却只是一堆废纸。”

    我冷笑一声,说道:“我们中国人的财宝,怎么可以让你们日本人获得呢?满清龙脉宝藏的事情,你别以为我不晓得?”

    久迩宫明月笑道:“老朱怕是误会了。满清龙脉宝藏的秘密,虽然流传甚广,我的祖父也一度到处找寻。但是最终证明只是缥缈无踪的一个传说罢了。我私下里推测,这是当初溥仪等一干人,为了换取关东军的,特意编出来的谎言。结果关东军军部财迷心窍,居然叫一个如此低劣的谎言给欺骗了。本是无稽之谈,何必信焉?”

    我哈哈大笑:“你说得比唱的还要好听,哼!世界上哪有这么轻巧的事情!若是这个黑色笔记本不重要,你为何三番五次以非常手段来夺取,先是偷,再是抢,现在又来骗,有何目的?假如你真是诚心为了祖父而获取笔记本,那为何不在别地?却偏偏是皇姑坟?还不是因为皇姑坟和满清龙脉宝藏有关,你图个方便,想拿了黑色笔记本就直接开挖罢了!”

    久迩宫明月被我揭破真相,恼羞成怒,面色铁青,怒吼道:“废话少说,我们手底下见真功夫吧!不过,我倒是极为佩服你身为男人的壮举,为了兄弟敢来入虎穴。也罢!我就给你一个机会,反正我一直想和你交手。你就用这把刀,只要能打败我,就放开胡发一!”

    说着久迩宫明月从身边的手下取出一把倭刀,向我扔过来。这些手下都是久迩宫家族的家臣。见我们两人要动手,纷纷拔刀蓄势待发。我哈哈大笑接住倭刀,高高掷起,笑道:“何足道哉。对付你这种无毛小儿,别说用刀子,就是赤手空拳,也显得我以大欺小。现在我扔了刀子,然后我会双手不动,一一将你们击杀!”

    久迩宫明月勃然大怒,哼地一声:“看你牛皮吹的那么大,有……”

    倏然之间,一把倭刀陡然如离弦之箭,射到久迩宫明月眼前!

    一把倭刀,明明是朝高处飞出去,怎么一下子就改变方向,飞向自己呢?难道是传说中的干将莫邪神剑,会自动暴起伤人?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容不得久迩宫明月多思虑。这人也当真了得,就在倭刀刀尖只离其眉心一寸的瞬间,骤然发动,脑袋一撇,那把倭刀顿时擦着他的耳朵飞过,钉在旁边的久迩宫家臣脸上。

    所有人都被这猝然发生的一幕惊呆了,好机会!我双脚发力,霍地弹到久迩宫明月身边,一拳砸出去。久迩宫明月如幽灵一般轻飘飘飞走,这一拳就吃空了。哪知我的拳头主要目的并不是他,而是他旁边那把倭刀。拳头化掌,捉住倭刀刀柄,使劲后拉,从久迩宫家臣的脸上拔出倭刀。

    从我掷刀,袭击久迩宫明月到拔刀,所有的动作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甚至那个中刀身死的久迩宫家臣还来不及倒下。直到我拔出倭刀,这个久迩宫家臣的脸上噗地喷出冲天鲜血,这才双膝一软,缓缓倒下,众人看的目瞪口呆,不知道怎么回事。

    久迩宫明月悻悻骂道:“你好狠!”

    我笑笑:“我说过,对付你这种黄毛小儿,何足道哉。”

    原来,我掷开倭刀,并不是为了逞强,而是为了激怒久迩宫明月。我算准时间,当倭刀掷到一定高度,缓缓落下身边的时候,陡然暴起发作,抬起一脚踢在倭刀的刀柄上,霎时倭刀就如弩箭一样射向久迩宫明月。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射杀久迩宫明月——当然能干掉更好,而是为了能够突入久迩宫明月和他手下的人阵内。

    目前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手中唯一的武器是这把倭刀,但是却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很简单的道理,眼下众人之间的距离,他们会当心误伤自己人。但是我不过一条光棍,拿刀砍来砍去也方便多了,当下狞笑着倏然挥刀,就斩向身边一个久迩宫家臣。后者被劈倒,惨叫一声,眼珠还带着惊恐的神色看着我,身子摇晃一下就倒下。

    “受死吧!”

    我大叫声,犹如饿狼入羊群,展开单方面大屠杀。我手劲奇大无比,东砍西杀,立即砍伤七八个人,剩下的纷纷败退,我追击上去,一刀砍在跑得最后的一个家伙身上,但听叮当清脆的响声,我定睛一看,刀子居然砍断了。

    我愕然,刀子的质量也太差了吧!才砍了几个人而已……

    “这家伙没刀了,弟兄们上!”

    那群久迩宫家臣一声呼号,转身就气势汹汹地逆袭。

    我哼地冷笑一声,扔掉断刀。握紧拳头,对准冲在最先的那个人呼地飞出一拳,正砸在他的脑壳上。只见我拳头所击中的部分,先是犹如砸在地上的橘子一样被撞扁,拼命向我击拳的相反方向扭曲,这个人砰的一下飞到半尺远的地方。

    众人愕然。

    老子能够从金三角剿灭毒贩子的战场上活下来,可不是靠吹牛的!而是靠实力的!

    久迩宫明月方才被我击败,被家臣们接应,此刻大叫道:“朱恒淮,来来,我们一对一!”

    我一边打架一边还口:“老子素来不屑和手下败将交手,再说你这么人围攻老子,你信你的屁话!”

    久迩宫秋月暴跳如雷,连连驱赶家臣,一个人冲了过来,我一合拳,笑道:“请。”

    “不客气……”

    久迩宫秋月一怔,恭恭敬敬地回礼,犹如江湖人比武,可惜我不是江湖人,哪能放过如此好的机会,趁他双手合拢之际,陡然偷袭。两人只不过相距三四米,瞬间就让我迫近。我捏紧拳头,对准他的太阳穴恶狠狠砸下去,力图一击毙命!

    久迩宫明月虽然脑子有问题,但是身手还是不错,我在如此促短的间隙里攻击,他仍旧能够反应过来,双手抵挡我的拳击。但是毕竟已经吃了大亏,我不能打到他的太阳穴,就缩回拳头,攻向其他要害,对准他的胸脯噗噗连续发出五拳。但听咳咳数下,久迩宫明月瞳孔陡然缩紧,喷出一口鲜血,他的肺部受到重创!

    “保护大人!”

    余下的几个久迩宫家臣,原本在观看我和久迩宫明月的决斗,此刻一见久迩宫明月落下下风,慌忙过来搔扰。他们不敢攻击,因为我和久迩宫明月相距太近,两人身形又不住变化,唯恐误伤。眼看久迩宫明月就要毙命于我拳下,这时一件叫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郭小驷突然从靴子里拔出一把匕首,突然拉起林白水,把匕首顶在林白水的脖子上,喝道:“朱哥,住手!”

    林白水轻轻地啊的一下,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的发生,我也是一怔,又是眉头一皱,久迩宫明月已经是强弩之末,无足轻重,但是郭小驷怎么回事,问道:“小驷,你?”

    郭小驷心中有愧,低着头说道:“对不起,朱哥。我实在太穷了,相貌又不好,个头又矮小,没有女人会喜欢我。胡哥有相好的,朱哥你也有林博士,唯独我是一条光棍。我不甘心啊!但是只要我有了钱,久迩宫先生答应我去美国最好的医院做断骨增高手术。我个子高了,又有钱,自然不愁没有女人!”

    我:……

    说起来,我们三人当中,我和胡发一都是相貌堂堂,唯独郭小驷形象猥琐,他身材矮小,不满五尺,犹如缺了男人那玩意儿一样,不会分泌男性激素,脸蛋光溜溜,除了眉毛和头发,一根杂毛都没有,真像火星生物形象大使。说来也稀奇,他的下巴特别宽,和我这个大老爷们有的一比。虽说郭小驷自诩是盗圣,不过也没有见过多少手段,不禁叫人暗暗嘲笑他了。

    郭小驷又道:“可是自从两个月前久迩宫先生联系到我,我就一直动心思了,可是朱哥你实在看守太过于严密。而你的身手又实在太出色,我不敢动手。因此如今我才不得不劫持林姐!对不住了,朱哥!”

    我又惊又恐,一刹那就想明白了,两年里我做不法勾当的,行踪隐秘,为什么久迩宫明月居然如此轻易找到我,并且趁我不在的时候来偷窃,原来,他竟在我们中间安插了内奸。难怪能够实时侦测到我们踪迹,捉住胡发一。郭小驷,妄我当你是弟兄,你竟然……

    我不怒反笑,对久迩宫说道:“久迩宫先生,好英雄啊!男子汉大丈夫,打不过别人,怎么居然叫手下以女人为人质来威胁?呵呵,好英雄啊!”

    久迩宫明月脸色发灰,对着郭小驷喝道:“放开!”

    郭小驷讷讷,久迩宫明月大声咆哮:“放开!”

    郭小驷放开林白水,一把向我推过来,我松了一口气,搂住林白水。眼见久迩宫家臣们一一围过来,心底一沉,林白水在身边,我可不能尽情伸展,唯恐误伤。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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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cc/r19673/ 第一时间欣赏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 作者:城市公子所写的《风生水起(小说520)》为转载作品,风生水起(小说520)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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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生水起(小说520)介绍:
历史,是时间的女儿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面纱。
元明清三代,是最接近我们时代的历史,也是中国历史上风云变幻、王朝更替最诡异的一段历史。成吉思汗突然崛起的秘密、明太祖百战得国的真相、明末天启年间北京城遭受的大灾祸、满清奴儿哈赤定都沈阳的风水,都请随着主角远赴内蒙古、穿越浙西大峡谷、探险新疆塔克拉玛干、追踪北京城地下的烈火,消灭邪恶的美日特务,一起揭开时间女儿的面纱,或丑陋、或狰狞、或华美……风生水起(小说520)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风生水起(小说520),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风生水起(小说520)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